许辉、蒋福亚主编的《六朝经济史》一书,近期由江苏古籍出版社出版。该书分为七章二十节,三十二万字。全面、系统地探讨了六朝时期经济的发展及其规律特点。
六朝时期江南社会经济的发展,在中国经济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历来为学术界所重视,有不少论著先后问世,但由于六朝时期长达近四个世纪之久,朝代更替频繁,经济状况及其制度多有变化,因而长时间以来一直没有一部以六朝为整体研究对象,系统论述其经济发展演变的著作。此次《六朝经济史》一书的出版,终于填补了这一空白。
综览全书,有这样几个特点:
第一,内容丰富,结构谨严。《六朝经济史》(以下简称《史》书)正文前有一篇数万言的导论,作者在导论中概要地阐述了对六朝经济的基本看法和观点,可以视作全书的大纲。在正文七章中,作者系统地论述了农业、手工业、商业、交通、大土地所有制的形成和发展,地主阶级和依附农民,户籍与田赋制度、六朝经济区的开发等,大体上六朝经济的各个层面都涉及了。论述较为全面。
从各章节的具体子目来看,内容十分丰富。如该书第一章,分别论述了六朝的疆域及自然条件,江南我国古人类的发祥,三大地域经济文化的形成,秦汉时期南方经济发展的概貌,南方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及新经济区的出现等问题,涵盖面相当广泛。在一些具体的论述中,作者深入到了许多为前人所忽略的方面。如江汉经济区的开发问题,以往学者往往重视江陵、襄阳、夏口地区的开发,而忽略了洞庭、湘水流域经济的发展,《史》书作者搜集有关史料,对这两个地区的经济开发问题,作了细致深入地探讨,令人信服地指出,六朝时期的江汉经济区,应是包括洞庭,湘水流域的。
再如江南矿冶业的发展问题,作者充分发掘有关史料,全面地展现了六朝时期矿冶业的发展,其中有关有色金属开采、冶炼的考述,显然超出了以往的有关研究。在有关农作物病虫害的防治、南朝的杂调、杂税的征收、东晋南朝时期江南的水利建设等问题上,作者也都充分利用了一些人们所忽视的史料,丰富了本书的内容。从结构安排上来看,作者亦一改一般经济史著作从农业、手工业、商业等逐项平铺直叙的方法,首先从纵横两方面探讨了六朝经济区形成发展的经过,分析了几个经济区相互的关系及各自的特点,使读者开始便对六朝经济开发的源流有了基本的了解。随后,作者依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原理,从所有制关系入手,探讨了江南大地所有制的形成和发展,在此基础上,进而探讨了由土地所有制关系所决定的地主阶级和各种依附农民的状况、论述了反映阶级关系,分配关系的户籍赋役制度。最后,具体阐述了农业、手工业、商业的发展。这样的安排,使读者既能从宏观了解六朝经济开发的过程及特点,又能从微观上具体认识六朝经济发展的状况及达到的水平,反映了作者构思的匠心及全书体例结构的谨严。
第二,继往开来,求实创新。多年来,许多史学前辈曾在六朝史研究中取得不少成果。《史》书作者注意总结、归纳、吸收这些研究成果,并遵照学术研究接力赛的原则,努力创新。据初步统计,《史》书作者专用或指明参考的各种学术论著达一百多种,这一方面反映了作者的用功之勤,亦反映了作者对前人研究成果的尊重。对于以往的学术观点,作者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既有继承的一面,又不囿于传统的观点,在许多方面有所发明创新。这里不妨略举几例:
1. 关于江南大土地所有制发展的途径问题。以往学者多认为土地买卖是当时土地兼并的主要途径,《史》书作者则对六朝时期土地买卖、统治者赏赐、假与公田及占山护泽、巧取豪夺等土地兼并的途径一一进行了细致分析,认为“无论是统治者的赏赐、还是假民公田,其数量都是有限的,而土地买卖充其量也只能是大土地所有制发展过程中的补充手段,并非主要途径,这是因为:第一,农民的个体经济具有顽强性和相对稳定性,在魏晋南北朝自然经济占重要地位时期,更是如此。第二,士族的相对稳定性也使土地的流动受到限制。第三,上述情况使人口稠密地区地价猛增,通过购买土地扩大地产必然极其困难,因此就东晋南朝而言,“大地产的发展,更多地是走占山护泽,凭借权势或私人武装侵凌平民、巧取豪夺的途径。”作者此说虽不能视为定论,但从一个新的角度提出了怎样认识江南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问题,给人以启迪。
2. 关于“火耕水褥”的理解问题。作者归纳了汉唐以来人们对“火耕水褥”所反映的耕作制度的三种有代表性观点,并一一进行辨析。认为根据《盐铁论·通有篇》“伐木而树谷,蟠菜而播粟,火耕而水褥”的行文格式看,“火耕”与“水褥”应是南方土地开发及水稻生产过程中两种不同内容的具体作业。“火耕”实际包括烧荒和烧掉上年干枯稻秆、杂草两种类型,后一类型是直到近代仍在一些地区流行的耕作方式,它具有除草、施肥、防治病虫害等多种作用。至于“水褥”,作者认为,它并不是传统观点所认为的以水淹草、借助镰割的方法,而是指在稻田有水的情况下进行中耕除草,即《齐民要术》中所称的“蒋”。直到本世纪七十年代,“水耨”仍是我国稻田除草的主要方法。因此,笼统地将“火耕水耨”视作原始落后耕作方式的代名词是不正确的。这里,作者对传统的观点提出了异议,而这一问题关系到对江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估价,无论作者的观点正确与否,其重要意义是显而易见的。
3. 关于钱币在六朝经济生活中的作用问题,作者对以往许多学者认为魏晋南北朝时期钱币已衰退至辅币地位、布帛米谷等实物成为主要流通手段和价值尺度的观点提出疑问,认为根据有关史料来看,六朝时期的江南地区,货币仍然是主要的交换媒介和价值尺度,是逐利求富者追求的目标,而且政府财政收支也往往以钱币计算。江南地区流通领域中,主要矛盾是钱币的缺乏和形制的不一,这与当时北方地区钱币似有若无、实物交易占据主导地位的情况是有很大不同的,不能一概而论。作者的这一观点显然是比较客观和符合历史实际的。(www.xing528.com)
此外,在其他许多方面,如东晋土断的时间问题、六朝时期岭南的户口、巴蜀地区早期开发、“客皆注家籍”、“十夫客”、轮作复种制的时间、麦作的传入江南及推广、水稻的秧苗移栽等问题,作者都提出了值得重视的见解。
第三,充分利用考古资料,这是《史》书又一显明的特点。考古资料具有重要的实证作用,它往往可以直观地说明许多为史籍所不能说明的问题。《史》书作者显然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在许多方面,特别是在具体论述农业、手工业、商业的发展时,大量地利用了出土资料。如在考证水稻种植中的火耕问题时,作者利用了四川成都东汉墓出土的“弋射收获”画像砖和德阳东汉画像砖的资料;在论述农业工具“耙”的作用时,利用了广东连县晋墓出土的陶耙模型及广西梧州南朝墓中耙田模型的资料;在论述六朝时期制瓷业的发展时利用了镇江东晋画像砖、宜兴六朝青瓷窑址、汤渡村青瓷窑址等资料。这些考古资料的利用使作者的许多论点,建立在更加可信可靠的基础上,大大增加了其科学性。
除以上几个显著特点外,《史》书作者还吸收近年来几次长江流域上、中、下游经济发展研讨会的有关研究成果,对如何借鉴历史上长江流域经济发展的经验教训、服务于现代化建设的问题进行了探索,指出六朝以来长江上中下游经济联系的加强,使长江流域在事实上形成了一个新兴的富有生机的经济带,长江下游需以长江中、上游为腹地和依据,长江中、上游则要下游的技术辐射和出海口,它们之间的依赖性和互补性愈来愈强,在今天全面开发和建设长江流域的改革开放时期,更应充分发挥“黄金水道”的重大作用。作者的这些观点,是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的。
当然,作为集体合作的一个成果,《史》书亦存在着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
一、 个别方面的论述较为单薄,论述不够透彻。如六朝时期的交通问题,作者仅用了数千字加以叙述,许多方面显然没有展开,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读者对六朝时期江南水陆交通作用的认识和理解,实际上,有关六朝交通特别是内河航运的有关资料还是可以进一步发掘利用的。
二、 个别论点的提出,论据似嫌不够充分。如关于六朝时期江南士族庄园经济的问题,作者基本持否定其存在的意见,认为秦汉时期已有“或耕豪民之田,见税十五”“分田劫假”的租佃关系,隋唐时期租佃关系进一步发展,介于两者之间的魏晋南北朝时期,租佃关系亦应有相当发展,因此,庄园经济不占主导地位。这里作者是否将租佃制与庄园经济的关系有些绝对化了?其实,一般持庄园经济说的同志,并未否定魏晋南北朝庄园经济下租佃关系的存在,只不过是当时租佃关系受庄园经济的超经济强制等其他特征的制约,处于一种半自由状态而已。这种租佃关系是不是绝对与庄园经济不相容呢?是不是可以与隋唐时期的租佃关系等同呢?值得考虑。
三、 书中个地方尚有失误。如关于“屯”的称谓问题,作者引用《三国志·吕蒙传》中“时蒙与成当、宋定、徐顾屯次比近”一条史料,认为孙吴时“屯”亦称“屯次”,行文中作者亦提到“屯次的收入”等。其实史书中有将“屯”称为“屯府”的,却没有称为“屯次”的。所谓“屯次比近”,应作“屯比次相近”之意理解。
(原载《中国史研究动态》1995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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