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是中国历史上继杜佑《通典》以后,规模宏大的一部记述历代典章制度的专著,在中国史学及学术发展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文献通考》虽然距今已有六百多年了,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该书在中国学术文化史上的重要价值,愈来愈受到人们的重视。
一、 马端临的生平及《文献通考》的撰著
(一) 马端临的生平
马端临,字贵与,号竹洲,元代饶州乐平永善乡(今江西乐平)人。生于南宋理宗宝祐二年(1254年),卒于元泰定帝泰定元年(1324年),享年七十岁。马端临虽著有《文献通考》,但他在世时并不著名,《元史》《宋史》都没有为他立传。《元史类编》《宋元学案》虽有他的小传并为后来的《新元史》所沿袭,也不过寥寥一二百字。在《通考·自序》中,马端临也没有叙述自己的历史,只有《通考》的《进书表》《抄白》以及清初修撰的《乐平县志》,保留了有关马端临的部分史料。
马端临的二十二世祖,是唐中期著名的将领马燧。马燧在唐代宗时屡次为朝廷击败藩镇军队,以军功封北平郡王,新、旧《唐书》都有专传。宋代乐平马氏,最有名的是由监察御史官职升至吏部员外郎、直龙图阁的马遵。马遵“性乐《易》,善议论,其言事不为激讦,故多见推行”(1) 。马遵与范仲淹有着友好往来。马端临的高祖父马浩、曾祖父马梅、祖父马光,都没有担任过朝廷官职,到马端临的父亲马廷鸾一代,马家才又兴盛起来。
马廷鸾,字翔仲,号碧梧,晚年自号玩芳病叟,《宋史》有他的专传。马廷鸾自幼“甘贫力学”,淳祐七年(1247年)进士及第,由池州教授一职任起,一直升迁到右丞相兼枢密使的高职。据史书记载,马廷鸾为人“立朝正直,卓树风猷”,与文天祥等人来往很多。文天祥曾写有《贺马右相廷鸾启》一文,称“知廊庙之有人,为国家而增气”(2) 。咸淳八年(1272年),由于身患重病,特别是由于权臣贾似道当国,措置乖方,国势岌岌可危,马廷鸾辞去相职。他辞相后的第四年,元军即攻陷了临安,南宋灭亡。马廷鸾深抱亡国之痛,隐居不仕,自比晋末的徐广,耻为五代的冯道,表现了崇高的民族气节。
马廷鸾是个学问十分渊博的人,曾担任国史院编修和实录院检讨,写过不少著作,如《六经集传》《语孟会编》《楚辞补记》《洙泗裔编》《读庄笔记》《读史旬编》《仪礼本经注疏会编》等。马廷鸾爱好学习、长于著作的家风,对马端临学识的增长及后来编著《文献通考》一书是有很大影响的。正像马端临所讲“业绍箕裘,家藏坟索,插架之收储,趋庭之问答,其于文献,盖庶几焉”(《文献通考·自序》)。马廷鸾以经史百家教授诸子,马端临自幼便岁计月校地努力读书,学问增长很快。早年,他师从“深于朱子之学”的曹泾。曹泾学识渊博,著有《讲议》四卷、《书稿》《文稿》《韵稿》《俪稿》各五卷,还著有《服膺录》《读书记》等书,《宋元学案》将其列为介轩学案中人物。马端临在治学上自然也受到了曹泾的影响。
当然从史学角度看,马端临还是受父亲的影响比较大。马端临曾与父亲共同编写《读史旬编》,以十年为一旬,从帝尧写到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三十八帙。在这一工作过程中,从治学方法到史料源流,马端临得其父耳提面命,受到史学编撰的基本训练,为后来编撰《文献通考》打下了一个好的基础。
马端临十九岁时,以郊恩补承事郎。二十岁时中举,漕试第一。宋恭帝德祐二年(1276年)元军攻陷临安,此时马端临二十三岁。他秉承父志,绝意仕进,专以读书著述为事。宋人留梦炎降元后,意欲招纳马端临,马端临坚辞不赴。父亲去世以后,马端临出任慈湖书院山长、柯山书院山长及台州路学教授等学职,一生主要时间都在家乡隐居著书。
(二) 《文献通考》的撰著
马端临什么时间开始修撰《文献通考》,史无明文记载,《续文献通考》的《凡例》中称“《通考》一书,成于宋末元初”,说得很笼统。《新元史》马端临传记载:“宋亡隐居不仕,著《文献通考》以补杜佑《通典》之阙,二十余年而后成书。”《通考》卷首所刊元英宗至治二年(1322年)的《抄白》,亦称其书“本儒用心二十余年,卷帙繁多”。而据元仁宗延祐六年(1319年)四月王寿衍《进通考表》的内容来看,《文献通考》至迟在延祐四年(1317年)七月以前已经成书。顺治《乐平县志》载李谨恩《通考序》,说明在元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年)《通考》就已经成书,作者时年五十四岁,由此推断,马端临在三十岁前后便已开始编《通考》了。
元仁宗延祐四年(1317年),道士王寿衍在饶州路发现马端临《文献通考》原稿六十八册,上奏获准官印。王寿衍的原来任务是搜寻法箓(道教书)和道行之士(有名的道士),为什么他会注意到历史著作呢?据柯劭忞《新元史·释老传》记,宋、元之间,有个湖州道士莫起炎,曾被马廷鸾邀请设坛求雨。莫起炎在元世祖面前也耍过妖术,后来传法给他的徒弟王继莘。王寿衍也是个道士,或者与马廷鸾相识,与王继莘有关系,可能因此知道马端临,否则是不大容易访到《文献通考》的。
马端临为什么要用数十年的时间,花这样大的精力编撰《文献通考》呢?据马端临的自序来看,他的主要目的是:
第一,说明历史的“会通因仍之道”。
在《文献通考》中,马端临继承前人的会通思想,并将其进一步发展。他在《文献通考·自序》中说:
昔荀卿子曰:欲观圣王之迹,则于其粲然者矣,后王是也。君子审后王之道而论于百王之前,若端拜而议。然则考制度,审宪章,博闻而强识之,固通儒事也。《诗》《书》《春秋》之后,惟太史公号称良史,作为纪、传、书、表,纪传以述理乱兴衰,八书以述典章经制。后之执笔操简牍者,卒不易其体。然自班孟坚而后,断代为史,无会通因仍之道,读者病之。至司马温公作《通鉴》,取千三百余年之事迹,十七史之记述,萃为一书,然后学者开卷之余,古今咸在。然公之书,详于理乱兴衰,而略于典章经制,非公之智有所不逮也,编简浩如烟埃,著述自有体要。……唐杜岐公始作《通典》,肇自上古,以至唐之天宝,凡历代因革之故,粲然可考……天宝以后,盖阙焉。有如杜书纲领宏大,考订该洽,固无以议为也。然时有古今,述有详略,则夫节目之间,未为明备,而去取之际,颇欠精审,不无遗憾焉。……王溥作唐及五代《会要》,首立帝系一门,以叙各帝历年之久近,传授之始末,次及后妃、皇子、公主之名氏封爵,后之编会要者仿之,而唐以前则无其书。(3)
从马端临的话中可以看出,他赞成编撰通史,不赞成编断代史。他认为司马迁《史记》、王溥《会要》固然很好,但《史记》限于汉代以前历史,《会要》限于唐及五代历史,都不能集著述之大成;司马光的《通鉴》不述典章制度,杜佑的《通典》节目“未为明备”。他要在这些史籍的基础上,撰一部更大的典章制度的通史,来说明历史的“会通因仍之道”。他在对一些重要史书的体例进行剖析时说:“窃尝以为理乱兴衰,不相因者也,晋之得国,异乎汉;隋之丧邦,殊乎唐。代各有史,自足以该一代之始终,无以参稽互察为也。”
如何才能“参稽互察”呢?必须了解历史发展的来龙去脉与前因后果。马端临认为最能体现历史继承关系的是典章经制,“典章经制,实相因者也。殷因夏,周因殷,继周者之损益,百世可知,圣人盖已预言之矣”。因此,他修撰的《通考》专门叙述典章制度,以其演变来说明其继承关系和发展脉络。
第二,提供“治国安民之术”。
据《文献通考·抄白》载,马端临“知前代之典章,识当时之体要,以所见闻,著成一书,名曰《文献通考》”。在编撰过程中,他“纂集古今,浩汗该博,殚极精力,用志良勤,有益后学”。可见,通过著书立说以求为后代作出建设性的贡献,为解决现实政治、经济问题做出有成效的努力,是马端临追求的目标。正是因此,元朝统治者称他的《通考》有“治国安民”之功效,赞扬他为“济世之儒”,他钻研的学问为“有用之学”。当然,从今天的眼光来看,马端临的《文献通考》不仅是对当时统治者有“治国安民”的功效,其中许多内容是有长久的借鉴参考价值的。
第三,察历代“变通张弛之故”。
所谓“变通张弛之故”,即探讨历代治乱兴衰的原因,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马端临主张“会通因仍”之道,但他决不是简单地罗列堆积历代的资料,而是企图从“会通因仍”之中,发现历史的“变通张弛之故”,这是他对司马迁以来“会通”思想的进一步发展。因此,马端临在叙述每一项制度时,特别注意其内在的变化及规律。例如在《钱币考》中,他揭示历代钱币铸造、发行、流通的利弊得失,认为由于社会经济发展,交换频繁,“故钱不足,于是钱之直日轻,钱之数日多,数多而直轻,则其致远也难”。
为解决这一矛盾,于是有纸币的发明。马端临在分析纸币的产生时,不是孤立地看待某一时期的钱币,而是把唐代的飞券钞引与宋代的便钱务、交子务串通起来分析,使人了解其演变过程。唐代的飞券钞引是“执券引以取钱,而非以券引为钱也”。真正的纸币始于宋。宋庆历以后,蜀始有交子;建炎以来,东南始有会子。交子与会子才是真正的纸币。马端临在《通考·自序》中对纸币的作用给予充分的肯定,认为:“然铜重而楮轻,鼓铸繁难,而印造简易。今舍其重且难者,而用其轻且易者,而又下免犯铜之禁,上无搜铜之苛,亦一便也。”马端临的这一认识,显然是由于他对纸币的“变通张弛之故”有了深刻的理解。
第四,编撰“明备精审”之著。
马端临认为司马光的《资治通鉴》详载了历代的理乱兴衰,而对于典章经制记载简略。他认为“理乱兴衰”是没有继承关系的,而典章经制却是世世相因的。理乱兴衰,已有《通鉴》一书,而世世相因的典章经制,却缺少专书记载。杜佑虽撰有《通典》,但该书一来只记到天宝为止,天宝以后的典制无文;二来《通典》“节目之间,未为明备”,去取之际“颇欠精审”。因此,马端临认为编纂一部“明备精审”的专记典章经制的著作,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 《文献通考》的主要内容及编纂特点
(一) 主要内容
《文献通考》三百四十八卷,记载的时限从上古到南宋宁宗嘉定年间(1208—1224年)。马端临完成《通考》在元延祐四年(1317年)七月以前,即完成于南宋灭亡后三十八年,按说《通考》所载内容应截止于南宋灭亡的祥兴二年(1279年)。马端临之所以没有这样做,一来是避免涉及已经统治中原的蒙古统治者,以免惹祸上身,二来兵荒马乱,有关南宋后期的文献资料有限,道路传闻又不足为信。
《文献通考》三百四十八卷的具体篇目见下表:
续 表
续 表
以上二十四门中,《经籍》《帝系》《封建》《象纬》《物异》五门,为马端临独自创立,其余门类皆为《通典》的原目和子目。如《田赋》《钱币》《户口》《职役》《征榷》《市籴》《土贡》《国用》八门原在《通典》和《食货典》中;《选举》《学校》二门原在《选举典》中;《郊社》《宗庙》《王礼》等三门原在《礼典》中,其余《职官》《乐》《兵》《刑》《舆地》,以及《四裔》等门,类目基本上与《通典》相同。
从具体内容来看,唐天宝以前以《通典》为基础,并作适当的补充。中唐以后,则是马端临自己广泛采集各种史料并加以认真整理、研究的结果。在马端临撰写《通考》的时候,《宋史》未成书,而马端临所见到的宋代史料相当丰富,其中不少是《宋中》所没有的资料。《文献通考》取材广博,网罗宏富,内容包括了封建社会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的各个领域。虽说全书从上古一直叙述到南宋,但马端临在内容取舍上坚持厚今薄古的原则,有关宋代的内容,约全书的一半以上,是全书的主干。
(二) 编纂特点
《通考》作为一部详尽的中国古代典章制度史,包括了不少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艺术、思想、民族等多方面的专史。例如,《学校考》实际上就是一部中国古代教育史;《刑法考》实际上是一部中国古代刑法史;《兵制考》实际是一部军事发展史;《乐考》则是一部中国乐舞史。《通考》中有的节目虽出自《通典》,然而青出于蓝更胜于蓝,内容更为丰富,条目更加明备,脉络更加清楚,史料更加典型,重点更加突出,范围更加广泛。大多数内容,去取精审,一字一句,皆有所本。
《通考》的每一门都有小序,载干卷首。每门之下又分为若干子目(类),每一目的内容,也是按时间先后排列。虽然是汇集史料,但《通考》不同于《会要》一类书籍,它不仅是排比资料,而且是对史料既有叙述,又有马端临及许多学者的考证,论断。
《通考》的每一个条目,所引经史之文,一律顶格书写,这就是马端临称之为“叙事”的部分。这一部分“本之经史,而参之以历代会要以及百家传纪之书”,这就是《通考》中的所谓“文”。《通考》中关于宋代部分的“叙事”,有相当部分取材于宋代的四部国史及历朝会要,但不一定转录全文,而是有所去取删节。
《通考》中凡是低一格排行的,是当时臣僚的奏议,低二格排行的是近代诸儒的评论以及名流之燕谈、稗官之记录,这就是马端临称之为“论事”的部分,即《通考》中所谓的“献”。
《通考》一书引用宋人的评论,较多的有沙随程氏(程迥)、石林(叶梦得)、致堂胡氏(胡寅)、山斋易氏(易迥)、止斋陈氏(陈傅良)、水心叶氏(叶适)、东莱吕氏(吕祖谦)、巽岩李氏(李焘)、先公(马廷鸾)等,从中可以看出作者的思想倾向。《通考》还引用了不少宋人笔记,如吴曾的《能改斋漫录》、洪迈的《容斋随笔》、沈括的《梦溪笔谈》、王明清《挥麈录》等。
《通考》中的按语。一般随在诸儒评议之后,这是马端临自己的议论。“其载之史传之记录而可疑,稽诸先儒之论辨而未当者,研精覃思,悠然有得,则窃著己意附其后焉。”马端临虽未明确说明,但很明显,这一部分就是《通考》中所谓的“考”。
对于研究历史来说,《通考》的“叙事”部分当然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因为它主要根据的是今已佚失的宋代国史和今已残缺的宋会要。它的“论事”部分,引用的宋人议论及著作,有些现在已经亡佚了,即使现存的,仍可作校勘资料。而马端临自己的“考”,更有许多精辟独到的见解,尤为可贵。
从编写体例来看,《通考》“文”“献”“考”明确区分的这种方法,较之《通典》正文带夹注,夹注又混有补充材料及作者议论,眉目不清、条理不贯的编写方法先进了许多。例如《田赋考》关于王莽改制是这样记载的:
王莽篡位,下令曰:古者设井田则国给人富而颂声作。秦为无道,坏圣制,废井田,是以兼并起,贪鄙生。强者规田以千数,弱者曾无立锥之居。汉氏减轻田租三十而税一,而豪民侵凌,分田劫假,阙名三十,实什税五也。富者骄而为邪,贫者穷而为奸,俱陷于辜,刑用不错。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皆不得买卖。其男口不过八而田满一井者,分余田与九族,乡党犯令,法至死。制度又不定,吏缘为奸,天下謷謷然,陷刑者众。后三岁,莽知民愁,下诏诸食王田及私属,皆得卖,勿拘以法。然刑罚深刻,他政誖乱,用度不足,数赋横敛,民愈贫困。
荀悦论曰:古者什一而税,以为天下之中正也。今汉氏或百一而税,可谓鲜矣。然豪强人占田逾侈,输其赋大半。官家之惠优于三代,豪强之暴酷于亡秦。是上惠不通,威福分于豪强也。文帝不正其本,而务除租税,适足以资豪强也。且夫井田之制,不宜于人众之时,田广人寡,苟为可也。然欲废之于寡立之于众,土地布列在豪强,卒而革之,并有怨心,则生纷乱,制度难行……
老泉苏氏曰:周之时用井田,井田废,田非耕者之所有,而有田者不耕也。耕者之田,资于富民,富民之家,地大业广,阡陌连接,募召浮客,分耕其中,鞭笞驱役,视以奴仆……不耕不获者坐而食富强之利……
水心叶氏进卷曰:今之言爱民者,臣知其说矣,俗吏见近事,儒者好远谋。故小者欲抑夺兼并之家以宽细民,而大者则欲复古井田之制,使其民皆得其利……二说者其为论虽可通,而皆非有益于当世,为治之道,终不在此。且不得天下之田尽在官,则不可以为井,而臣以为虽得天下之田尽在官,文武周公复出而治天下,亦不必为井,何者?其为法琐细烦密,非今天下之所能为……今俗吏欲抑兼并,破富人以扶贫弱者,意则善矣,此可随时施之于其所治耳,非上之所恃以为治也……故臣以为儒者复井田之学可罢,而俗吏抑兼并富人之意可损……
按:自秦废井田之后,后之君子每慨叹世主不能复三代之法以利其民,而使豪强坐擅兼并之利。其说固正矣。至于斟酌古今,究竟利病,则莫如老泉、水心二公之论,最为确实。愚又因水心之论而广之曰:井田未易言也。……三代而上,天下非天子之所得私也,秦废封建而始以天下奉一人矣。三代而上,田产非庶人所得私也,秦废井田,而始捐田产以与百姓矣。秦于其所当予者取之,所当取者予之。然沿袭既久,返古实难,欲复封建,是自割裂其土宇以启纷争,欲复井田,是强夺民之田产以召怨怼,书生之论,所以不可行也。(4)
在上述引文中,马端临首先顶格记载了王莽改制的主要史料,交待了王莽欲效古人恢复井田(即王田)及最后失败的情况,随后降两格引述了荀悦、苏洵、叶适等人关于恢复井田制的议论,最后马端临总结前人的看法,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这里,从荀悦到叶适,都注意到了商鞅变法以后,豪强地主土地兼并的发展,注意到了井田制的瓦解是土地制度的重要变化,注意到了在秦汉以后的历史条件下,恢复古代井田制度是不切实际的。特别是马端临的总结性按语,更一语中的地指明了在土地私有制度沿袭已久的情况下,“欲复井田,是强夺民之田产以召怨怼”,是根本行不通的。马端临的这一观点,即使按我们今天看来,也是非常了不起的。
马端临作为一个封建史学家,虽然不能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认识问题,但是由于他注意历史演化的“变通张弛之故”,因而在许多问题上都提出了一些极有价值的、直到今天仍然值得我们高度重视的见解。
从《通考》中马端临的所有按语来看,其作用主要有五个方面:一为指点线索;二为判断是非;三为追溯源流;四为剖析史料;五为解释名词。由于按语一般都是进行概括性总结,其中往往寓含了马端临的一些深刻见解,因而特别值得注意。可以说,《通考》的精华往往体现在马端临的按语之中。
《通考》的有些部类,虽是《通典》或《通志》中开始设立的,但正像我们前面指出的,“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马端临不是简单地抄袭前人,而是有所加工,有所改造、有所发展的。以《经籍考》七十六卷为例,它虽然受了郑樵《通志》的影响,但《文献通考·经籍考》无论在内容上、体例上,都有了很大变化。马端临在《文献通考·自序》中叙述他撰《经籍考》的取材和目的时说:
今所录,先以四代史志列其目。其存于近世而可考者,则采诸家书目所评,并旁搜史传、文集、杂说、诗话。凡议论所及,可以纪其著作之本末,考其流传之真伪,订其文理之纯驳者,则具载焉。俾览之者如入群玉之府而阅木天之藏,不特有其书者,稍加研穷,即可以洞究旨趣;虽无其书者,味兹题品,亦可粗窥端倪,盖殚见洽闻之一也。(5)
这里,马端临详细讲述了他作《经籍考》的方法。《经籍考》是以四部分类的,在《经籍考》的四部和每部所分的子目内,都是以四代史志列其目。所谓四代史志,即《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两《唐书》后的《经籍志》和《艺文志》。至于宋代,由于《宋史》还没有完成,因而宋代的书目采用了宋朝四部国史艺文志。即三朝(太祖、太宗、真宗)、两朝(仁宗、英宗)、四朝(神宗、哲宗、徽宗、钦宗)和中兴四朝(高宗、孝宗、光宗、宁宗)国史艺文志。在《文献通考·经籍考》四部及其子目的开端,都是引用或节引这四部史志的大序和小序作为《经籍考》的大小序,并把四代史志的四部及子目中著录的图书,都数列其后,以见图书的流传盛衰。还有不足的地方,马端临自加按语,有时则引用父亲马廷鸾的见解。
《经籍考》著录的图书是以现存的为主,大多都是唐宋时代所流通的图书,即所谓“存于近世而可致者”,这与郑樵《艺文略》“纪百代之有无”,“广古今而无遗”是明显不同的。虽然从著录图书数量上看,《经籍考》有所减少,但马端临特别重视图书的提要及“诸家书目所评”以及其他书内有关的“议论”。他取材的方法和范围着重在史志目录和公私藏书目录。如《崇文总目》和四种国史艺文志的评释都低一格编排,晁公武、陈振孙二家的图书解题及相关的撰人传志、原书序跋、笔记、语录、诗话、文集内的议论则低两格编排。此外,还引用了一些专科目录,如高似孙的《子略》、周氏《涉笔》等,有的则有马端临自己的按语。以《经籍考》卷一九一《史记》的著录为例,《史记》卷一三〇:
晁氏曰:右汉太史令司马迁续其父谈书,创为义例,起黄帝讫于汉武获麟之岁,撰成十二纪以序帝王,十年表以贯岁月,八书以纪政事,三十世家以叙公侯,七十列传以志士庶,上下三千余载,凡为五十二万六千五百言……
陈氏曰:汉太史令夏阳司马迁子长撰,宋南中郎参军河东裴驷集注。按班固云,迁据《左氏》《国语》,采《世本》《战国策》,述《楚汉春秋》,接其后事,讫于大汉,斯以勤矣……
李方叔《师友读书记》曰:司马迁作《史记》,大抵讥汉武帝所短为多,故其用意远,扬雄、班固之论不得实。秦始皇本纪皆讥武帝也,可以推求《史记》其意深远,则其言愈缓,其事繁碎,则其言愈简,此《诗》《春秋》之义也。
《朱子语类》曰:司马迁才高识亦高,但粗率。太史公三代本纪皆著孔子所损益四代之说,高帝纪又言“色尚黄,朝以十月”,此固有深意……
东莱吕氏曰:太史公之书法,岂拘儒曲士所能通其说乎,其指意之深远,寄兴之悠长,微而显,绝而续,正而变。文见于此,而起义于彼,有若鱼龙之变化,不可得而踪迹者矣。读是书者,可不参考互观以究其大指之所归乎。
夹漈郑氏曰:仲尼既没,诸子百家兴焉,各效《论语》,以空言著书。至于历代实迹,无所统系。迨汉建元元封之后,司马氏父子出焉。世司典籍,工于制作,故能上稽仲尼之意,会《诗》《书》《左传》《国语》《世本》《战国策》《楚汉春秋》之言。通皇(黄)帝尧舜,至于秦汉之世,勒成一书,分为五体。本纪记年,世家传代,表以正历,书以类事,传以著人。使百代而下,史官不能易其法,学者不能舍其书,六经之后,惟有此作。故谓周公五百岁而有孔子,孔子五百岁而在斯乎。是其所以自待者已不浅,然大著述者,必深于博雅,而尽见天下之书然后无恨。当迁之时,挟书之律初除,得书之路未广,亘三千年之史籍,而跼躋于七八种书,所可为迁恨者,博不足也。凡著书,虽杂前人之书,必自成一家言。……今迁书全用旧文,间以俚俗,良由采摭未备,笔削不遑,故曰:余不敢堕先人言,乃述故事,整齐其传,非所作也。刘知几亦讥其多聚旧记,时插新言,所可为迁恨者,雅不足也。大抵开基之人,不免草创,全属继志之士为之弥缝……自《春秋》之后,惟《史记》擅制作之规模,不幸班固非其人,遂失会通之旨,司马氏之门户,自此衰矣。
先公曰:太史公整齐世传,论次其文,七年而遭李陵之祸,于是述陶唐迄获麟止,是《史记》二千四百一十三年之书,以七年而成。
从《史记》的著录可以看出,马端临虽不撰解题,却将晁公武、李方叔、朱熹、吕祖谦、郑樵等一批学者包括其父亲“先公”,关于《史记》的评论一一加以征引,使著录的内容大为丰富,极便于后人查阅。唐宋时期,是提要目录最为发展的时代,马端临显然发展了这一方法,即把当时存有的目录资料,“凡可以记其著作之本末,考其流传之真伪,订其文理之纯驳者”,都编排在自己的目录内,这就会起到同自己编的提要、题记一样的作用,更由于这是编了众家之长,因而所起的作用就更大,学术价值更高。正像马端临自己所体会的,以这样方法编成的《经籍考》,读者拿在手里,“不特有其书者(指所著录之书)稍加研究,即可洞究旨趣;虽无其书者,亦可粗窥端倪”。
马端临之前,中国提要式书目共有两种体裁,一种是叙录体,一种是传录体,前者可以《汉书·艺文志》为代表,后者可以王俭《七志》为代表。叙录体著录图书的特点是用简明的语言,略述其书的特点、作意,或者是评介其书的内容,揭示其书的存佚情况及其真伪等。传录体的提要书目,“亦不述作者之意,但于书名之下,每立一传……文义浅近,未为典则”(6) 。
马端临的著录方法,继承了叙录体的优点,又改变了其“点到即止”的不足,采用征引前人文字的办法,对其所著录图书的成书、始末、内容特点、流传情况等等,均作出详尽的说明,对于不同的见解,也一并照录,虽然有些论点与马端临自己的看法相左,他也兼收并蓄,为研究者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马端临这一著录图书的方法,受到后人特别是清人的重视,如朱彝尊撰《经义考》、章学诚撰《史籍考》,都是采用了这一方法,并且发展了这一方法。后来补诸史艺文志和地方志的风气兴起后,这一目录学编纂方法又为更多的人所采用。由于马端临采用了科学的著录方法,因而其《经籍考》七十六卷著录的图书,源流清晰,正确可信,这点远在郑樵《通志·艺文略》之上。马端临的《经籍考》、郑樵的《艺文略》再加上宋代王应麟的《玉海·艺文》,成为中国中古后期三部目录学的巨著,对后来学术发展,产生了极大影响。(7)
以上事实说明,《通考》中的一些部类,虽是沿袭前人,在内容上、体例上却已有很大变化。
再以《文献通考》中的《四裔考》为例,《通典》设有《边防》一门,专述中国四面边疆各少数民族及周边国家地区的情况。《四裔考》虽然记录同样的内容,但它并不是简单地沿袭《通典·边防》的记载,而是有所发展,有所创新。
《文献通考·四裔考》二十五卷,二百四十九目,较《通典·边防》十六卷一百九十三目多出九卷五十六目,所载内容明显多于《通典·边防》。例如卷五至卷九的南裔,有七十三目,其中十七目是《通典·边防》所没有记载的,如南诏、交趾、阇婆、阿罗陁、呵罗单、婆皇、婆达,这些地方至迟在唐高宗时就已存在,而《通典》都漏载,《通考》一一将其补齐。由此可见,《通考》对有关史实的增补之功,是显而易见的。
三、 《文献通考》的评价与版本
(一) 《文献通考》在史学史上的地位
《文献通考》成书以后,在很长的历史时期里,人们对它的评价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否定它的,认为《通考》除了因袭杜佑《通典》之外,多抄取史志、会要及宋人议论,本身没有多少创新精神,远不及《通典》体大思精、简而得要。这种看法,以清人章学诚为代表。他在《文史通义》内篇四《释通》中认为,《文献通考》“虽仿通典,而分析次比,实为类书之学。书无别识通裁,便于敷陈对策之用”。按章学诚的观点来看,史书的体例大体分为三类。一类称为独断之学,一类称为比次之书,一类称为考索之功。“高明者,多独断之学,沉潜者,尚考索之功……若夫比次之书,则掌故令史之孔目,簿书记注之成格……其用止于备稽检而供采择,初无他奇也。”他还认为,“独断之学,考索之功欲其智,而比次之书欲其愚,亦犹酒可实尊彝,而糟粕不可实尊彝”。那种对史料经过加工的高级成品,具有别识心裁、嘉惠后学、有一定创造性的著述才是独断之学,而比次之书,不过是原始材料的记录、整理、选辑、汇编而已。
根据这样的原则,章学诚认为“马贵与无独断之学,而《通考》不足以成比次之功,谓其智既无所取,而愚之为道,又有未尽也。且其就《通典》而多分其门类,取便翻检耳……此乃经生决科之策括,不敢抒一独得之见,标一法外之意,而奄然媚世为乡愿,至于古人著书之意旨,不可得闻也”(8) 。
章学诚的观点,曾经影响了不少人对《通考》的评价,以至于有些人研究典章制度时,用着《通考》提供的资料、观点,而却口头上称“吾取君卿,而鄙贵与”。近人金毓黻完全不同意章氏的批评,他从史学角度,充分肯定了《通考》的价值。他说:“李焘之撰《续通鉴长编》也,曾失之繁,勿失之略,《长编》之可取者。在宁繁勿略。《通考》之可取者,亦在宁繁勿略。”
他以史学家吕思勉编撰史书为例,指出书中所称引之典章制度,“屡举《通考》而罕及《通典》,岂非以其称引者,多为杜书所未备乎?”(9) 谈到一些人贬低《通考》的原因,他说:“近贤之喜称《通典》,盖亦有故,《通典》一书,长于言礼,多存古训,极有裨于治经,而《通考》则否,此专经之彦所取资也。《通典》之文,简而不俚,首尾一贯,极有助于文章,而《通考》则否,此又缀文之士所乐道也。”金毓黻指出,清人之所以称道《通典》,贬低《通考》,是因为“清儒之治史学者。多自经学入,以治经之法治史,故盛称《通典》”。但如果从史学价值角度来看,“典礼贵明因革,而不必多录旧说,文章贵详其原委,而不必过为修饰。以体例言,《通典》之详于典礼未必是,以事实言,《通考》之详于记载未必非”。
谈到《通典》的精简与《通考》的详赡,金毓黻认为,《通典》“固以简严为贵,若专取某一门而探讨之,详如《通考》犹病其略,况《通典》乎”!金毓黻还认为:“且与书所载宋制最详,多为《宋史》各志所未备,所下案语,亦能贯穿古今,折衷至当,是又《通考》之长,非《通志》之所能尽具也……而《二十略》多抄自《通典》,不易一字,不识所谓别识通裁者果何在!而《通考》之于《通典》,则无是也。浅学之士,贵耳贱目,其轻视《通考》,实由章氏启之。”金毓黻认为,正确的态度应是“主以《通典》之精简,辅以《通考》之详赡,则能兼取其长,而折衷至当矣”(10) 。
金毓黻对《通考》的认识是精辟的,其实,只要我们认真检读《通考》,就不难发现,《通考》一书,并不乏章学诚所称的“独断之学”,马端临的许多史识,实在杜佑、郑樵之上。可以说,《文献通考》无论从史料的角度看还是从史识的角度看,都是杰出的著作。在中国史学史上有着不可动摇的地位。这具体反映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有继往开来之功。马端临在撰写《通考》过程中,对历代史书如《史记》《汉书》《资治通鉴》等进行过认真研究,注意各书的结构、体例、作用、意义,特别是对《通典》,他的钻研是很深入的。一方面他钦佩其“纲领宏大,考订该洽”;另一方面又感叹其“节目之间,未为明备;而去取之际,颇欠精审”。因此马端临在继承前人优点的基础上,大胆地进行改革、创新。除了新增、调整、修订许多节目以外,还调整内容。
例如,“盐铁始于齐,榷酤始于汉,榷茶始于唐”,唐氏的杜佑将盐铁目放在《通典》卷一〇,把榷酤、算缗、杂税放在《通典》卷一一,统归《食货典》。马端临认为这些类目在性质上有相似之处,分开不便查阅,因而他将盐铁、榷酤、榷茶、坑冶、杂征敛合并为《征榷》,使有关征榷的史料更为集中。户口,《通典》以前,正史将其列入《地理志》,杜佑将其列入《食货典》。马端临则独具慧眼,将户口与以人丁、人户为单位的赋税联系在一起,将口赋、算赋编进《户口》;将田制和与之有关的赋税合并,列为《田赋》。这是适应时代变化而作出的调整。因为从汉代至唐行两税法以前,税收的主要根据是人丁、户口;两税法以资产为主,资产主要指田产,两税可称为田赋。
《通典》的作者杜佑,出身士族,强调封建等级,极力推崇“礼”,因此《礼典》占《通典》全书二百卷的一半,马端临在《通考》中压缩为六十卷。减其所当减,增其所宜增,马端临的这些创新之举,体现了史学前进的步伐,是有开拓之功的。
第二,史料更为丰富。
《通典》号称精简,但恰恰是因此,许多方面语焉不详。从时间来看,《通典》只写到唐天宝年间,天宝以后至南宋嘉定末年,近四百七十年是空白。马端临广征博引,加以续补,使天宝以前的内容更为充实,天宝以后的则补充了空缺。特别是宋代部分,翔实而可靠,许多内容为《宋史》各志所未备,脱脱主持编修《宋史》时,其诸志的编纂就参考了《通考》。后人在论述典章制度时,也多所征引。因此,《通考》的史料详赡繁富,不惟不是其病,而恰恰为其所长。
第三,《通考》考证鉴定谨严。
马端临在编纂《通考》过程中,广引各种不同意见,详加考订,使书中内容更为精确可信。如《选举三》,对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年)“试进士始加论一首”之事,经过考证,马端临加按语说:“建隆以来,逐科试士,皆是一赋、一诗、一论,凡三题,非始于是年也。”对于许多一时难以判断是非的问题,则加以存疑,如《选举二》所记天宝六载(747年)科举考试无一人及第之说,考证曰:“然以《唐登科记》考之,是年进士二十三人,风雅古调科一人。不知何以言无一人及第也,当考。”在《选举四》有“按祖宗以来,试进士皆以诗赋论各一首,除制科外,未尝试策。”马端临按语曰:“不知试策实始于何年,当考。”这种存疑的精神是可贵的。凡出于推断的,马端临亦一一说明,反映了其治学态度的谨严。
第四,有别识通裁之见。
马端临编纂《通考》的目的是要说明历史的“会通因仍之道”,察历代“变通张弛之故”,因而,《通考》并不像章学诚所讲“无别识通裁”,相反,恰恰是在许多重要问题上,马端临的史识都发展和超越了古人的思想。例如《职役一》记载韩琦、韩绛、蔡襄论里正、衙前之弊后,提出一些建议,里正、衙前之役被取消。马端临感叹:“夫均一衙前也,将吏为之,则可以占田给复;乡户为之,则至于卖产破家。然则非衙前之能为人祸也,盖官吏侵渔之毒,可施之于愚戆之乡氓,而不可施之于谙练之将吏故也。”马端临的认识显然比韩、蔡诸人更深一层,他认为衙里正的弊端并不在于制度本身,关键在于“官吏侵渔之毒”,此毒不除,采取任何措施都是徒劳无益的。
清乾隆《重刻<通考>序》称赞马端临“意在精详,故间出论断”,其论断大多都反映了马端临的“别识通裁”。
(二) 《文献通考》的思想价值
《文献通考》不仅在史学史上有着重要价值,而且书中所反映出的马端临的一些史学思想,更受到人们的重视。
第一,在对待历史的态度上,反对神权主义的五行说及那种违反史实任意褒贬的历史观点。在这一点上,马端临与杜佑、郑樵有着相通之处。杜佑编撰《通典》,摈弃历代史书皆列《五行志》的做法,干脆不设《五行典》,不管对史事褒贬那一套。郑樵编《通志》则以激烈的言词明确反对以五行变化比附人事的做法,他在《通志·灾祥略》序中说,五行之学是妖学,欺天之学,《春秋》褒贬之学是妄学,欺人之学。他明确指出:“人间祸福,冥不可知,奈何以一虫之妖,一气之戾,而一一质之为福祸之应?其愚甚矣……国不可以灾祥论兴衰……家不可以变怪论休咎。”马端临继承前人的这种优良传统,对五行之说也提出了批评。在《通考·自序》中指出:
《记》曰:“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盖天地之间,有妖必有祥,因其气之所惑,而证应随之。自伏胜作《五行传》,班孟坚而下踵其说,附以各代证应,为《五行志》,始言妖而不言祥。然则阴阳五行之气,独能为妖孽而不能为祯祥乎?其亦不达理矣。(www.xing528.com)
这里,马端临没有明确指出五行学说的不可信,却揭露了五行“独能为妖孽而不能为祯祥”的矛盾之处,接着,马端临指出:
虽然,妖祥之说固未易言也。治世则凤凰见,故有虞之时有来仪之祥。然汉桓帝元嘉之初,灵帝光和之际,凤凰亦屡见矣,而桓灵非治安之时也。诛杀过当,其应为恒寒,故秦始皇时有四月雨雪之异。然汉文帝之四年,亦以六月雨雪矣,而汉文帝非淫刑之主也。斩蛇夜哭,在秦则为妖,在汉则为祥,而概谓之龙蛇之孽,可乎?僵树虫文,在汉昭帝则为妖,在宣帝则为祥,而概谓之木不曲直,可乎?前史于此不得其说,于是穿凿附会,强求证应,而深有所不通。
马端临不是简单地攻击批判五行学说,而是叙述了传统的说法,并从历史事实上分析这种说法的矛盾之处,因而比郑樵对五行学说的批判更为有力,更能击中要害。接下来,马端临对“物异”作了客观分析,并给“物异”下了一种定义:
窃尝以为物之反常者,异也。其祥则为凤凰、麒麟、甘露、醴泉、庆云、芝草;其妖则为山崩、川竭、水涌、地震、豕祸、鱼孽。妖祥不同,然皆反常而罕见者,均谓之异,可也。故今取历代史五行志所书,并旁搜诸史本纪及传记中所载祥瑞,随其朋类,附入各门,不曰妖,不曰祥,而总名之曰物异。
马端临一反传统将自然变化与人事相联系的作法,以反常现象来解释物异,以物异来解释不常见的自然存在。在《通考》中,《物异》共二十卷,包括水灾、水异、火灾、火异、木异、草异、谷异、金异、玉石之异、岁凶、地震、山崩、地生异物、恒雨、甘露、天雨异物、恒旸、恒燠、恒寒、雹、木冰、冰花、恒风、恒阴,夜妖、雷震、物自鸣、物自动、物自坏、人异、毛虫之异、麒麟、马异、牛祸、豕祸、羊祸、犬异、羽虫之异、凤凰、鸡祸、龙蛇之异、鱼异、龟异、虫异、蝗异、螟、鼠妖等项,编录了有关记录。
在这些物异材料中,可靠的记录与附会传说相羼杂,但马端临的态度是在客观地保留许多反常现象的资料,这显然是一种对待自然现象的客观态度,是和五行学家们迷信物异,以物异解释人事的错误态度有根本区别的,马端临在处理“物异”材料时,只是整齐旧文,并没有把关于证应的部分删去,反而把它们保留了不少,并且也保留了董仲舒、刘向等人的一些说法。这是因为他在自序中已说明了自己的看法,在《物异考》中就不妨编次旧闻,请读者自加判别。(11)
对于主观主义的褒贬说,马端临首先对褒贬说出自《春秋》的看法表示怀疑,他说:
按《春秋》古经,虽《汉艺文志》有之,然夫子所修之《春秋》,其本文世所不见,而自汉以来所编古经,则俱自三传中取出经文,名之曰正经耳。然三传所载经文,多有异同,则学者何所折衷?如“公及邾仪父盟于蔑”,左氏以为“蔑”,公谷以为“昧”,则不知夫子所书者曰蔑乎?曰昧乎?“筑郿”,左氏以为“郿”,公谷以为“微”,则不知夫子所书,曰郿乎,曰微乎?“会于阙慭”,公、谷以为“屈银”,则不知夫子所书,曰阙慭乎?曰屈银乎?若是者殆不可胜数,盖不特亥豕、鲁鱼之偶误其一二而已。然此特名字之讹耳,其事未尝背驰于大义,尚无所关也。至于“君氏卒”则以为“声子,鲁之夫人也”,“尹氏卒”则以为“师尹,周之卿士也”,然则夫子所书隐三年夏四月辛卯之死者,竟为何人乎?不宁惟是。公羊、谷梁于襄公二十一年皆书“孔子生”。按《春秋》惟国君世子生则书之,“子同生”是也。其余,虽世卿擅国政如季氏之徒,其生亦未尝书之于册。夫子万世帝王之师,然其始生乃鄹邑大夫之子耳,鲁史未必书也。鲁史所不书,而谓夫子自纪其生之年于所修之经,决无是理也。而左氏于哀公十四年获麟之后,又复引经,以至十六年四月书仲尼卒,杜征南亦以为近诬。然则《春秋》本文,其附见于三传者,不特乖异未可尽信,而三子以其意增损者有之矣。盖襄二十一年所书者、公、谷尊其师授而增书之也;哀十六年所书者,左氏痛其师亡而增书之也:俱非《春秋》之本文也。三子者以当时口耳所传授者各自为传,又以其意之所欲增益者掺入之。后世诸儒复据其见于三子之书者互有所左右而发明之,而以为得圣人笔削之意于千载之上,吾未之能信也。(12)
马端临从《春秋》的来源进行分析,认为其原本既然已不可见,而汉代以来所传都来自左丘明、公羊、谷梁三人口耳传授,其中经文歧异之处很多,后代的儒生又在此基础上任意发挥,因此所谓“圣人笔削之意”并不可信,《春秋》褒贬之说,不能成立。
马端临显然对任意褒贬史实是坚决反对的,通过对《春秋》褒贬之说的批判,他从根本上否定了历代许多史家拉大旗作虎皮,以孔夫子褒贬《春秋》为根据,任意曲解历史的做法。
在对待历史的变化上。注意探索历史发展的规律。马端临在《通考》中,十分强调“会通”,这既是对前人优秀史学传统的继承,又是进一步的发展。在《通考》之前,杜佑、郑樵都以“通”字名书,都强调历史发展的连贯性,马端临继承他们“会通”的观点,同时,在“会通”的基础上,进一步将这一认识上升为探索历史的“变通张弛之故”,亦即探索历史发展过程中的某些规律。在《通考·总序》中,他引用郑樵的论点来表达自己对“通“的看法:
《诗》《书》《春秋》之后,惟太史公号称良史,作为纪、传、书、表。纪传以述理乱兴衰,八书以述典章经制。后之执笔操简牍者,卒不易其体。然自班孟坚而后,断代为史,无会通因仍之道,读者病之。
马端临与郑樵一样,抑班扬马,强调典章制度的相因关系。在实践上,马端临著《文献通考》,自远古叙至南宋,总分为二十四考,每考又各立有子目,按时代顺序历数各方面的典章制度,体现了“会通”的编撰方法。但马端临并没有停留在这一历史编纂学、文献学的方法上,而是将这种“会通”的思想进一步运用于对历史问题的研究上,提出了探索历史“变通张弛之故”的思想,他在《通考·自序》中说:
爰自秦汉以至唐宋,礼乐兵刑之制,赋敛选举之规,以至官名之更张,地理之沿革,虽其终不能以尽同,而其初亦不能以遽异。如汉之朝仪官制,本秦规也。唐之府卫租庸,本周制也。其变通张弛之故,非融会错综,原始要终而推寻之,固未易言也。
显然,如果说郑樵的“会通”只是处理史书的一种方法,而马端临则是在这种方法的启发下,将“会通”发展为研究历史的方法了。尽管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马端临还不可能科学地认识到历史发展的规律,但他已清醒地发现了历史变化中一些带有规律性的现象。在马端临看来,历史的“变通张弛之故”在于“古今异宜”,“其势然也”。这就是说,社会的发展变化,是由历史发展的客观形势所决定的,是“不容不然”,非变不可的。
《通考·自序》在论田赋时说,“随田之在民者税之而不复问其多寡始于商鞅;随民之有田者税之而不复视其丁中始于杨炎。三代井田之良法坏于(商)鞅,唐租庸调之良法坏于(杨)炎”,虽然“二人之事,君子所羞称”,可是,“后之为国者,莫不一遵其法,一或变之,则反至于烦扰无稽,而国与民俱受其病,则以古今异宜故也”(《田赋考·序》)。因此,对于“以田定赋,以家之厚薄为科敛之轻重”的两税法,“虽非盛世事,而救时之策,不容不然,未宜遽非也”(《田赋考》三)。对于历史上这种制度的变革,只能“随时制变”,否则,即使是“圣人”也是行不通的,所谓“圣人不能违时,不容复以上古之法治之也”。
从历史变化的角度出发,马端临批判了那些不顾形势变化、墨守成规、不知随世势之变而变的思想。例如谈到封建制的问题时他说:
封建、郡县皆所以分土治人,未容遽曰:此公而彼私也。然必有公天下之心,然后能行封建。否则莫如郡县。无公天下之心,而欲行封建,是授之以作乱之具也。
马端临注意到了行封建制与郡县制的历史条件是不同的。那种不顾形势而主张恢复封建古制的议论,是一种不识时务的书呆子论调。他说:“盖时不唐虞,君不尧舜,终不可复行封建。谓县之法出于秦,而必欲易之者,则书生不识变之论也。”(《封建考》六)封建制所以不可实行,其原因在于郡县制“所袭既久,返古实难,欲复封建,是自割裂其土宇以启纷争”。马端临不仅从理论上说明了封建制的不可实行,还列举事实,进一步论述了封建制的兴废始末,驳斥了“逮汉之亡,议者以为乏屏藩之助,而成孤立之势”这种违背历史事实的错误论调,他说:
愚又尝夷考历代之故:魏文帝忌其诸弟,帝子受封有同幽絷。再传之后,主势稍弱,司马氏父子即攘臂取之,曾无顾惮。晋武封国至多,宗藩强壮,俱自得以领兵卒、置官属,可谓惩魏之弊矣,然八王首难,阻兵安忍,反以召五胡之衅。宋、齐皇子俱童孺当方面,名为藩镇,而实受制于典签长史之手。每一易主,则前帝之子孙歼焉,而运祚卒以不永。梁武享国最久,诸子孙皆以盛年雄材,出为邦伯,专制一方,可谓惩宋、齐之弊矣,然诸王拥兵,捐置君父,卒不能止侯景之难。然则魏、宋、齐疏忌骨肉,固以取亡,而晋、梁崇奖宗藩,亦不能救乱。(《通考·自序》)
历史事实说明,封子置藩,建立封建制,并不能使国家运祚长久,因为历史条件已与古时不同。历史的发展,由客观的时势决定,个人意志难以改变其行程。马端临同意唐人柳宗元的主张,赞成郡县制,反对分土封侯,表达了他顺应时势的进步思想。
在探讨历史“变通张弛之故”的时候,马端临注意从宏观角度把握历史的发展变化,其关于历史发展阶段的划分即是这种体现。在《封建考》中,马端临以公与私的区分为重要标志,评论历史的变革。他把唐虞以前的时代称为官天下,自夏开始,则称为家天下。家天下是私,官天下是公;公与私有着截然的不同。“上下之际,均一至公”,是谓公;“分疆画土,争城争地,是谓私”。三代的私,是与唐虞时代相比较而言,至于与后世相比,还是要公一些。到了秦代,泰始皇灭六国,“尺土一民,皆视为已有”,此时私的程度就更厉害了。
从马端临的分析可以看出,他是把中国历史分成三个大的阶段的。第一个大阶段是唐虞以前,第二个大阶段是夏、商、周三代。第三个大阶段是秦灭六国以后。不同的历史阶段,公与私的程度是不相同的。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看,公天下与私天下的不同是由是否有财产私有制所决定的,人类私有制的产生,有一个从浅化到逐渐深化的历史过程。马端临虽不能科学地认识这一问题,但他已初步地接触到这个问题的边缘。他历举殷契至汤的八迁,周弃至文王的屡迁,泰伯、鬻绎、箕子的建国,来说明古代土地所有观念的缺乏。他又指出,“古之帝王未尝以天下为己私,而古之诸侯亦未尝视封内为已物”,以区别于后世的“分疆画土,争城争地”。
马端临的这种认识,正是他“会通”历史变化得出来的。其实,马端临所说的唐虞以前的时代,约相当于我们所说的原始社会,所说的三代,相当于我们所说的奴隶制社会,所说的秦始皇以后的社会,相当于我们所说的封建社会。马端临对于历史变革的这种认识、理解,显然接触到了历史图景的重大问题。尽管他还不能深入本质地抓住这些问题,但这已是十三四世纪之际的十分宝贵的历史遗产,理应受到重视。(13)
对于秦汉以后的历史,马端临仍从宏观角度认识社会的变化,“察变通张弛之故”。例如,他以秦汉建国的过程来论述封建专制主义的形成。他在《通志·自序》中指出:
秦既灭六国,举宇内而郡县之,尺土一民,始皆视为己有。再传而后,刘、项与群雄共裂其地而分王之。高祖既诛项氏之后,凡当时诸侯王之自立者与为项氏所立者,皆击灭之,然后裂土以封韩、彭、英、卢、张、吴之属。盖自是非汉之功臣不得王矣。
逮数年之后,反者九起。异姓诸侯王多已夷灭,于是悉取其地,以王子弟亲属,如荆、吴、齐、楚、淮南之类,盖自是非汉之同姓不得王矣。
然一再传而后,贾谊、晁错之徒拳拳有诸侯强大之虑,以为亲者无分地,而疏者逼天子,必为子孙之忧。于是或分其国,或削其地,其负强而动如七国者则六师移之。盖西汉之封建,其初则剿灭异代所封而以畀其功臣,继而剿灭异姓诸侯而以畀其同宗,又继而剿灭疏属刘氏王而以畀其子孙,盖检制益密而猜防益深矣。……景、武之后,令诸侯王不得治民补吏。于是诸侯虽有君国子民之名,不过食其邑入而已,土地甲兵不可得而擅矣。
马端临从春秋战国族姓封侯建国制最初的强大入手,一步步分析了其在秦汉时期逐渐削弱的过程,随着这种封建制的削弱,封建专制主义则相应地加强,从而为中世纪的封建专制主义奠定了政治的基础。此后在一些朝代里虽然还有以所谓“封建”名义出现的东西,但在本质上已与西汉时的“封建”完全不同了。马端临特别把西汉消灭所谓“封建”而走向封建专制主义的过程,逐步加以剖析,反映了其史识的卓越。
对于汉代以后,选举和官制变化所反映的封建专制主义的强化,马端临也有着杰出的认识。他在《通志·自序》中指出:
两汉以来,刺史守相得以专辟召之权。魏晋而后,九品中正得以司人物之柄。皆考之以里之毁誉,而试之以曹掾之职业,然后俾之入备王宫,以阶清显。盖其为法,虽有愧于古人德行之举,而犹可以得才能之士也,至于隋而州郡僚属皆命于铨
曹,搢绅发轫悉由于科目。自以铨曹署官,而所按者资格而已,于是勘籍小吏得以司升沉之权。自以科目取士,而所试者词章而已,于是操觚末技得以阶荣进之路。夫其始进也,试之以操觚末技而专主于词章,其既仕也,付之于勘籍小吏而专校其资格,于是选贤与能之意无复存者矣。
马端临已觉察到自隋代开科取士以后,选举的权力由地方政权和地方世族手中转到中央政权这样一个重大变化。同时,他也觉察到了两汉以后,中央政务向实际负责机构和实际负责官员的转移,看到了品秩高者不必有大权,有大权者不必居三公之极品。无论是天子或奸雄,都要把实权掌握在自己的近臣手里,而不是掌握在大臣手中,这正是汉代以后中央集权的强化在职官制度上的反映。(14)
第三,在论述历上的改革时。充分肯定变革力量的进步性。对于历史上那些勇于改革而又有利于社会发展的人物及有关事件,马端临总是给予褒扬。
商鞅变法一向为儒者所非议。马端临虽也说过商鞅之为事,“君子所羞称”。但他对商鞅变法的必要性及其作用,却都予以充分肯定。他引用蔡泽的话说:“蔡泽言商君决裂井田,废坏阡陌,以静百姓之业而一其志。夫曰静曰一,则可见周授田之制,至秦时必是扰乱无章,轻重不均矣。”(《通考·田赋考》一)又引用杜佑的话,承认“鞅以三晋地狭人贫,秦地广人寡,故草不尽垦,地利不尽出。于是诱三晋之人,利其田宅,复三代,无知兵事而务本于内,而使秦人应敌于外。故废井田,制阡陌,任其所耕;不限多少。数年之间,国富兵强,天下无敌。”对于商鞅变法的作用这样评价,应该说是比较符合历史的真实的。
杨炎的两税法,在当代、后代,都曾遭到过许多人的非议反对,对于这些议论,无论是正面的、反面的,马端临在《通考》中都一一加以记载,并从当时形势的发展和对人民负担的减轻上,谈了自己对两税法的肯定看法。他说:
至唐,始分为租庸调。田则出粟稻为租,身与户则出绢布绫锦诸物为庸调。然口分、世业,每人为田一顷,则亦不殊元魏以来之法。而所谓租庸调者,皆此受田一顷之人所出也。中叶以后,法制隳弛,田亩之在人者不能禁其卖易,官授田之法尽废,则向之所谓输庸调者多无田之人矣。乃欲按籍而征之,令其与豪富兼并者一例出赋,可乎?又况遭安史之乱,丁口流离转徙,版籍徒有空文,岂堪按以为额?盖当大乱之后,人口死徙虚耗,岂复承平之旧,其不可转移失陷者独田亩耳。然则视大历十四年垦田之数,以定两税之法,虽非经国之远图,乃救弊之良法也。但立法之初,不任土所宜,输其所有,乃计绫帛而输钱。既而物价愈下,所纳愈多,遂至输一者过二,重为民困。此乃掊刻之吏所为,非法之不善也。陆宣公与齐抗所言,固为切当,然必欲复租庸调之法,必先复口分、世业之法,均天下之田,使贫富等而后可,若不能均田,则两税乃不可易之法矣。(15)
马端临的议论,完全是根据当时历史的发展形势,即在均田制受到破坏、租庸调无法实行的情况下,肯定两税法是一种“救弊之良法”,反对了那些脱离社会现实而空谈制度好坏的“书生不识变之论”。马端临特别强调,既然均田制无法恢复,“则两税乃不可易之法矣”。至于两税法实行过程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他认为“此乃掊刻之吏所为,非法之不善”。谈到两税与财产的关系,他指出:
历代口赋,皆视丁中以为厚薄。然人之贫富不齐,由来久矣。今有幼未成丁而承袭世资,家累千金者,乃薄赋之。又有年齿已壮而身居穷约,家无置锥者,乃厚赋之。岂不背谬?今两税之法,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尤为的当。宣公所谓“计估算缗,失平长伪,挟轻费转徙者脱徭税,敦本业不迁者困敛求,乃诱之为奸殴之避役”。此亦是有司奉行者不明不公之过,非法之弊。盖力田务本与商量逐末,皆足以致富。虽曰逐末者易于脱免,务本者困于征求,然所困犹富人也,不犹愈于庸调之法不变,不问贫富,而一概按元籍征之乎?(16)
马端临注意到两税法实行前后征税对象的不同:两税法以前,税收以人丁为依据,而人们实际上贫富不同,按人口征收显然不合理;而两税法以贫富为依据,“尤为的当”,是最合理的。这里,马端临抓住了税法变化的关键所在,肯定了两税法的进步意义。至于陆贽所指责的问题,他认为同样是属于“有司奉行者不明不公之过,非法之弊”。从对两税法的分析可以看出,马端临作为一个史学家,其眼光是十分敏锐的。
对于北宋时期王安石进行的变法,宋代以后更是毁誉参半,马端临在《职役考》中指出:“盖介甫之行新法,其意勇于任怨,而不为毁誉所动。然役法之行,坊郭、品官之家尽令输钱,坊场酒税之入,尽归助役,故士夫豪右不能无怨,而实则农民之利。此神宗所以‘有于百姓何所不便’之说。”
马端临肯定助役法对农民是有利的,对地主官僚却不利。他引用神宗的话说:“询访邻近百姓,亦皆以免役为喜,盖虽令出钱,而复其身役,无追呼刑责之虞,人自情愿故也!”马端临认为免役法是良法,只是由于“所用皆苛刻小民”,因而终遭失败。这并不是役法本身的问题。马端临在《市籴二》评论青苗法时,指出其为民害者三,即征钱、取息、抑配。从条例司的规定来看,这三害都在禁绝之列,问题仍然出在行法之人身上,即“施行之际,实则不然也”。可以看出,马端临对于改革是给予肯定的,对于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往往有较深刻的认识。
第四,在谈到统治经验时,马端临较多体现出同情与爱护人民的一面。在《通考》一书的许多篇章如田赋、户口、职役、征榷。市籴、土贡、国用诸考中,马端临多次谈到民心向背与政权存亡的关系问题。他认为,一个国家的建立,首先要有人民,如果人民无法生活,大量逃亡,那么一个国家就不可能存在下去。在许多地方,他描绘了百姓生活的疾苦,一再揭露封建统治者只顾眼前利益,不管人民死活,大量巧取豪夺,进行残酷剥削的事实。他说在古代的时候,“民众则其国强,民寡则其国弱,盖当时国之兴立者,民也”。可是到了后代,“民之多寡,不足为国之盛衰。官既无籍于民之材,而徒欲多为之法,以征其身,户调口赋日增月益,上之人厌弃贱薄,不倚民为重,而民益穷苦憔悴,只以身为累矣”(《户口考·序》)。他特别指出,秦以天下奉一人,百姓“力罢不能胜其役,财尽而不能胜其求”。又说:“役民者,官也,役于官者,民也。郡有守,县有令,乡有长,里有正,其位不同,而皆役民者也。”马端临得到结论是“役民者逸,役于官者劳”。役民之官设立多种方法以增“役于官者”之劳,而役于官者则有无穷的征发。在《征榷》一门中,马端临谈到宋代的杂赋:
今朝廷之所以取之州县者,曰经总制、月桩、板帐钱也。而州县之所借以办此钱者,曰酒坊、牙契、头子钱也。或所取不能及额,则违法扰民以足之,曰输纳斛面、富户词讼、役人承替、违限科罚之类是也。
除此以外,尚有许多无名之赋,上取其一,而下取其十,上下官吏狼狈为奸。在谈到宋代的“征榷”时,他指出“征榷”之设,本为不使农民受商贾的盘剥“以优农民”,可实行的结果却使百姓大受其害,“昔之榷利,曰取之豪强商贾之徒,以优农民;及其久也,则农民不获豪强商贾之利,而代受豪强商贾之榷,有识者知其横苛,而国所需,不可止也”(《征榷考·序》)。
再如市籴、均输、市易、和买、常平、义仓、和籴,本也是便民的措施,“初未尝有一毫征利富国之意”。沿袭既久,古意浸失,“至其极弊,则名曰和买和籴,而强配数目,不给价值,鞭笞取足,视同常赋。盖古人恤民之事,后世反籍以厉民。”宋代厉民手段繁多,有时甚至强借农民赋税六七年,使民不聊生,家破人亡。在《土贡考·序》中,马端临指出:“土贡即租税也”,他具体分析道:
汉唐以来,任土作贡,无代无之,著之令甲,犹曰当其租入,然叔季之世,务为苛横,往往租自租而贡自贡矣。至于珍禽奇兽,衮服异味,或荒淫之君,降旨取索:或奸谄之臣,希意创贡,往往有出于经常之外者。甚至掯留官赋,阴增民输,而命之曰羡余,以供贡奉。上下相蒙,苟悦其名,而于百姓则重困矣。(17)
谈到“衙前”的害民,马端临记载了北宋英宗时期,东京有父子二丁,将为衙前。父亲告诉儿子说:“吾当求死,使汝曹免冻馁。”于是父亲自杀而死。在当时的农村,“多种一桑,多置一牛,蓄二年之粮,藏十匹之帛,邻里已目为富室,指抉以为衙前”。这种世道,如何谈得上社会的发展呢?官民之间已形成了尖锐的敌对情绪,“礼义消亡,贪饕成俗。为吏者以狐兔视其民,睥睨朵颐,惟恐堕阱之不早;为民者以寇戎视其吏,潜形匿影,日虞怀壁之为殃。上下狙伺,巧相计度”(18) 。以上种种揭露与批评,反映了马端临对当政者肆无忌惮刻剥百姓的愤恨及对农民可怜命运的深切同情,体现了马端临思想中人民性的一面。
对于形成诸种罪恶的原因,表面上看来似乎只是贪官污吏的事,而真正的罪魁都是高高在上的封建帝王。对于这些封建帝王,马端临认为也是可以批评的。他说:
按古者,庶人谤,商旅议。夫子曰:“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则诽谤,古所有也。周公曰:“小人怨汝詈汝。”又曰:“否则厥口诅祝。”晏子曰:“人民苦病,夫妇皆诅,虽其善祝,岂能胜亿万人之诅?”则祝诅亦古所有也。然未尝以此罪人。至秦之立法,则犯此二者,皆坐以大逆而诛夷之。汉高帝入关,约法三章,除秦苛娆,而首及诽谤偶语之酷,则当亟除之矣,而卒不曾除。至高后元年,有诏除其法矣,而又不克除。文帝之时,复有此诏。然自景、武而后,则一用秦法。凡张汤、赵禹、江充、息夫躬之徒所为诬害忠鲠,倾陷骨肉,坐以深文,中以危法者,不曰诽谤不道,则曰诅祝上有恶言。盖此二法者,终汉之世,末尝除也。(19)
马端临认为古代人民是可以对帝王批评甚至诅咒的,并不算犯法。当政者也未尝以此罪人。至秦朝之法,犯此二者,皆以大逆的罪名而诛夷之。汉代三百年,朝廷虽再三表示要废除这项禁令而终于没有废除。在马端临看来,这些规定是应当废除的,在一统帝国下,人民也应当可以批评帝王。马端临的这一认识,显然是对历代统治者涂抹在帝王权力上的圣光的藐视,是非常大胆的。实际上,马端临对历代统治者特别是宋代统治者的揭露与批判,都是针对着现实的,正像他在《通考·总序》中所阐明的,编纂《通考》的目的,就在于“庶有志于经邦稽古者,或可考焉”。
(三) 《文献通考》的影响
《文献通考》成书以后,虽然对它的评价曾有过不同看法,但总的来看,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它的评价愈来愈高。在我国研究历代典章经制、阐明因仍损益之道的典籍,首推“三通”,“三通”之中,则“莫善于《通考》之书。其考核精审,持论平正,上下数千年,贯穿二十五代。于制度张弛之迹,是非得失之林,固已灿然备具矣”。“虽稍逊《通典》之简严,而详赡实过之”。(20)
当然,作为一个封建史家,马端临的《通考》有其一定的历史局限性,儒家的正统思想仍然占着主导地位。在他看来,“圣经贤传,终古不朽,而小道异端,虽存必亡,不以世主之好恶为兴废也”(21) 。
此外,《通考》在史学上也存在一些错误之处,诚如顾炎武所说:“马贵舆《文献通考》,以一生精力成之,遂为后世不可无之书。而其中小有舛漏,尚不能免。”(《日知录·著书之难》)这种说法,是近乎情理、合乎事实的。就以《通考·经籍考》来说,尽管有人称“大抵历朝坟籍,自唐以前,概见《隋志》;宋兴以后,《通考》为详”(《明胡应麟《经籍会通》一)。又将《通志》的《艺文略》和《通考》的《经籍考》作比较说:“郑氏艺文一略,该括甚巨,刻剖弥精,良堪省阅。第《通志》前朝,失标本代,有无多寡,混为一途。番阳《通考》,以四部分门,实因旧史,而支流派别,条理井然。且究极旨归,推明得失,百代坟籍,烨如指掌。”(《经籍会通》一)
然而《经籍考》也存在着失误:
第一,失之伦类。例如南宋末年人戴埴著《鼠璞》,考证经史上的疑义以及名物典制的异同,持论精审。之所以名称为《鼠璞》,是因取郑人谓玉未琢为璞,周人谓鼠未腊为璞,同名异物的意义;而《通考》却将其列入小说家,显然失其伦类。
第二,缺载唐代典籍之事。《旧唐书·经籍志》历记贞观时购买、校订群书,开元时整理、缮写群书、文宗时搜访群书以及安禄山之乱、黄巢起义典籍散亡之事,《通考》对此却没有记载。
第三,一书重见。如陆德明《经典释文》三十卷,见于卷一八五经解类,又见卷一九〇小学类。
第四,失于检照。例如转录杜佑《通典》中的唐代避讳文字时,仍依杜本之旧,显然不妥。
(四) 《文献通考》的版本
《文献通考》最初刻于元泰定元年(1324年),有西湖书院刊本,今已不存。现存的有元至元五年(1339年)余谦补修本。明正德十六年(1521年)慎独斋刘洪刻本,嘉靖四年(1525年)冯天驭刊本,清乾隆十三年(1748年)武英殿校刊“三通”合刻本,附有考证。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有浙江书局刊本。还有比较容易见到的商务印书馆1936年的万有文库“十通”本。其中以晚出的浙江书局本错误较少,但也存在不少问题,阅读时,应用其他史籍核对。1988年,浙江古籍出版社以该版本影印出版,(一)、(二)各一册。由上海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华东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负责点校的标点本《文献通考》,由中华书局于2011年9月出版,极便于阅读。(22)
《文献通考》成书以后,后代不乏续之者。明万历年间,王圻撰有《续文献通考》,该书共分三十门,二百五十四卷,起自宋嘉定年间(1208—1224年)至于明万历三十年(1602年)左右。该书继承马氏的编撰风格、规则,所取资料丰富,尤其是明代史料编入最多,所以有一定价值。后来清统治者编撰《续文献通考》,一方面极力贬低万历本价值,另一方面却又从该书中抄袭了大量资料。
清乾隆十二年(1747年),清朝廷设立《续文献通考》馆,命张廷玉为总裁,撰《续文献通考》二百五十卷。乾隆二十六年又分出部分内容编纂成《清文献通考》。
1921年,刘锦藻又以个人力量修成《清朝续文献通考》四百卷,补上了乾隆五十一年至清末宣统三年(1786—1911年)共一百二十六年的史料。这些都反映了《通考》对后世的影响。
建国以来,不少史学家展开对《文献通考》一书的研究,较有影响的成果有:白寿彝《马端临的史学思想》(《中国思想通史》第四卷下册),张孟伦《马端临和<文献通考>》(《中国史学史》下册),仓修良《马端临和<文献通考>》(《中国古代史学史简编》第四章第二节)、王瑞明《文献通考》(《中国史学名著评介》第二卷)。此外,在报刊上亦有部分研究成果发表。这些成果都可以供读者参考。
(原载魏良弢主编《史著英华》,中国青年出版社2000年5月第1版)
(1) (元)脱脱等:《宋史》卷三〇二,《吕景初传附马遵传》,中华书局1985年新1版,第10022页。
(2) (宋)文天祥:《文山集》卷七,《贺马右相廷鸾启》,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
(3) 《自序》,(元)马端临:《文献通考》,中华书局2011年9月第1版。
(4)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一,《田赋一》,中华书局2011年9月第1版。
(5)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自序》,中华书局2011年9月第1版。
(6) (唐)魏征:《隋书》卷三二,《经籍志》,中华书局1973年8月版,第903页。
(7) 王重民:《中国目录学史论集》第3章第8节,中华书局1984年第1版,第138页。
(8) 章学诚:《文史通义》卷五,《答客问》中。
(9) 金毓黻:《中国史学史》第7章,中华书局1962年6月新版,第198页。
(10) 金毓黻:《中国史学史》第7章,中华书局1962年6月新版,第198页。
(11) 白寿彝:《马端临的史学思想》,载《中国史学史论集》第2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1月出版。
(12)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一八二,《经籍考九》,中华书局2011年9月第1版。
(13) 白寿彝:《马端临的史学思想》:载《中国史学史论集》第2集。
(14) 白寿彝:《马端临的史学思想》,载《中国史学史论集》第2集。
(15)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三,《田赋考三》。
(16)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三,《田赋考三》。
(17)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二二,《土贡考一》。
(18)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三,《职役考二》。
(19)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一六二,《刑考二》。
(20)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首,《乾隆御制重刻文献通考序》,浙江古籍出版社1966年11月第1版。
(21)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一七四,《经籍考序》。
(22) 2000年本文撰成时,中华书局2011年9月版标点本《文献通考》一书尚未出版,今补入,特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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