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唐中叶代宗宝应元年(762年)始封河北降将、藩镇割据局面正式形成,至唐宪宗元和末年扫平藩镇,天下再归一统,前后历经六十年。其间代宗、德宗、顺宗都曾进行过削除藩镇、重新统一天下的努力,最终都未能取得成功。而唐宪宗执政以后,却在短短的十多年里,先后平服西川、夏绥、镇海、淮西、成德、平卢、卢龙等大河南北数十个藩镇,使安史之乱以来中衰的大唐国势重新为之一振,宪宗成为唐中后期唯一一位再度统一天下、初步实现国家中兴的君主。
唐宪宗平定藩镇成功的原因何在呢?这是人们及史学工作者都十分感兴趣的问题。这里,笔者略陈管见,以就正于方家。
一
经典作家在评论历史上某些历史人物的作用时曾指出:“历史必然性的思想也丝毫不损害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因为全部历史正是由那些无疑是活动家的个人的行动构成的。在评价个人的社会活动时会发生的真正问题是:在什么条件下可以保证这种活动得到成功呢?有什么东西能担保这种活动不致成为孤立的行动而沉没于相反行动的汪洋大海中呢?”(1) 这里,历史活动家成功的原因,包括了历史活动所受到一定限制的历史条件以及个人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所发挥的作用两个方面。宪宗平定藩镇的成功,同样脱离不了唐中叶以来社会所给他提供的历史条件及唐宪宗个人品格与才能两个方面的作用。
从宪宗平定藩镇的历史条件来看,至少有这样几方面的有利因素:
第一,宪宗即位之时,他所面临的藩镇形势与代宗、德宗执政时期相比已有很大变化。对此,清人王夫之有着深刻的认识。他认为,元和之际与广德、贞元之时相比,“势”已有所不同。代宗广德年间(763—764年)安禄山、史思明的失败,并不是由于唐朝武臣力制其死命,而是安、史自败而唐师坐收其成。安、史虽死,藩镇的根基并未动摇。“幽、燕、河、济,贼所纠合之蕃兵、突骑皆生存,而枭雄之心未艾,田承嗣、薛嵩、朱希彩之流,狼子野心,习于战斗,狃于反覆。于斯时也,虽李(光弼)、郭(子仪)固无如之何,而下此者尤非其敌也。”(2)
代宗的退让骄之、德宗的初期剿战及随后的姑息,结果都是“惧取败辱”。此原因并不全在代宗、德宗个人,而是“势”使之然。“至于元和,而天下之势变矣。昔所与安、史同逆矫厉自雄者,死亡尽矣,嗣其僭逆者,皆纨绔骄憨、弋色耽酒之竖子也。其偏裨,则习于叛合、心离志怠、各图富贵之庸夫也;其士卒,则坐糜粟帛、饮博游宕之罢民也。而狎于两代之纵弛,不量力而轻于言叛。乃至刘辟以白面书生、李锜以贵游公子,苟得尺寸之土,而妄寻干戈”,结果必然是“望风而仆,应手而靡”。
王夫之认为,杜黄裳请讨刘辟,武元衡请征李锜,李绛不加兵而服王承宗、田弘正,“皆时为之也”,顺其时,方弱而可以强,逆其时,方强而必有弱者也。“故德宗奋而启祸,宪宗断而有功。”(3) 王夫之是封建史家,他所谓“势”“时”的观点,虽有朦胧迷离之感,但他却看到六十年来藩镇内部构成及人员的一些变化,看到宪宗与代、德之时历史条件的不同,确实是精邃过人的见解。
第二,代、德以来诸方面的改革为宪宗平定藩镇创造了有利条件。
任何人的历史活动,不能超越或摆脱具体历史环境所提供的具体条件。自代宗、德宗以来,虽未能解决藩镇割据问题,但代宗、德宗为解决藩镇问题在经济、军事、政治等方面所进行的改革,所实行的一些措施,却为宪宗提供了解决藩镇割据问题的有利条件。
从经济上来看,代宗、德宗之时承天下大乱、剧战之后,政府的财政体系遭到严重破坏,民户逃亡尚未完全归复,税源枯竭,开支浩繁。代宗时为解决财政团难,以刘晏为户部侍郎兼河南江淮以南转运使兼盐铁使、常平使等职,对财政状况加以整顿。大历末年(776—779年),“通天下之财,而计所入,总一千二百万贯,而盐利过半”(4) 。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实行两税法的重要改革,收入增至一千三百零五万六千零七十贯,盐利尚不在内,(5) 比之大历末年税收增加了一倍以上。
据元和时宰相杜佑所编《通典》记载,实行两税法以后,税收“每岁天下共收三千余万贯”。至元和初年,“两税榷酒斛斗盐利茶利总三千五百一十五万一千二百二十八贯石”(6) 。虽然两税法实行以后,税收仍达不到天宝年间的五千万贯石的水平,但元和初年比之安史之乱后及两税法初期,税收增加了很多却是事实。两税法的施行,暂时解决了唐朝的财政团难,缓和了阶级矛盾,重新稳定了唐朝政权。德宗在财政和资源的积累上,接受了当年对藩镇战争中中央财力匮乏的教训,不惜以各种手段来加强中央的财政力量,到宪宗即位之时,中央政府有了较强的经济力量,因而宪宗能够“因德宗府库之积”(7) ,进行对藩镇的战争,并取得统一天下的胜利,形成唐朝的中兴之局。(8)
从军事上来看,代宗、德宗时期在条件不够成熟的情况下曾发动过讨伐藩镇的战争,受挫以后转而注意积蓄军事力量。贞元二年(786年),德宗吸取泾师之变时中央没有强大武装力量的教训,着手建立一支直属朝廷的强大武装——神策军。德宗晚年,中央直接控制的神策军已达十五万人。(9) 当德宗将政权交给顺宗并很快转移到宪宗手中时,中央已能在短时间内迅速调遣一支庞大的作战部队了,这为宪宗讨伐藩镇提供了军事力量。(10)
在政治上,代宗、德宗、顺宗时期的一些改革,也为宪宗平定藩镇提供了好的条件。如德宗时,在加强地方官员的任免以及更多以文职官员取代武将方面,取得明显进展,至贞元二十年(804年)时,地方节度使中的一半都已不是武将,而是专职的文职官员了。在安史之乱刚结束时,地方武将出身的官员则高达百分之七十。(11) 此外,德宗、顺宗的一些改革措施如限制宦官、惩治贪赃、罢除宫市、抑制藩镇,都对宪宗的进一步改革及对藩镇的斗争创造了好的条件。
第三,安史之乱以来,长期的藩镇割据,给各地人民带来无穷的灾难,人民也希望朝廷能够及早结束藩镇割据的状态,以减少战争、减轻赋税,过较为安定的生活。
安史之乱以来,各地特别是两河地区的民众,遭受了极大痛苦,中原民户剧减,洛阳至关中一带千里无烟。德宗时“四王”“二帝”之乱,也都给人民带来巨大灾难。除战乱之灾以外,人民的赋役负担也由于藩镇割据而大为加重。从各地藩镇的内部来看,节度使不遵守朝廷法度,任意苛征暴敛。如王昂为河东节度使,贪纵不知法令,务在聚敛;路嗣恭为岭南节度使,私征商舶及百姓货财达数百万贯,尽入私室;李叔明为东川节度使近二十年,积聚财货,不知其极。(12) 李泳为河阳节度使,以贪残为务,聚敛无已,人不堪命;魏博田承嗣,“既得志,即计户口,重赋敛,厉兵缮甲,使老弱耕,壮者在军”(13) 。淮西吴少阳,“不立徭役籍,随日赋敛于人”(14) 。
正是由于地方藩镇的赋敛异常沉重,因而藩镇统治下的民众都希望能够改变藩镇滥征赋税的状况。所以当宪宗元和十四年(819年)平定平卢藩镇,派谏议大夫王彦威以十二州勘定两税使的身份,赴十二州勘定户籍两税时,受到了各地百姓的欢迎与支持,(15) 反映了藩镇统治下民众要求减少横征暴敛的普遍心态。
由于藩镇的存在,朝廷控制地区的人民负担同样沉重。安史之乱以来,天下藩镇四十八,管州府二百九十五,其中十五道、七十一州不报户口,每年的赋税主要征自浙江东、浙江西、宣歙、淮南、江西、鄂岳、福建、湖南等八道四十九州、一百四十四万户。沉重的赋税压在只占天宝时期四分之一的户口身上,供养天下八十三万士兵,平均两户供一兵,而水旱所损、非时征科发敛,又在正常徭役之外。(16) 因此,作为朝廷控制地区的民众也都盼望早日结束藩镇的割据,均征天下赋税,减少战争的重负,过和平宁静的生活。这是宪宗时期平定藩镇能够得到百姓大力支持的重要原因。可以说,如果没有各地无数民众对讨伐藩镇战争的大力支持和牺牲,宪宗便不能取得平定藩镇的成功。
第四,元和年间唐朝周边地区相对安定的环境及融洽的民族关系,也为宪宗在国内平定藩镇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元和年间,吐蕃因在中亚与大食争雄,在东方采取了守势,加上唐朝在保持民族友好关系方面的主动努力,因而在元和初、中期,周边没有发生大的战争,使宪宗得以集中财力、物力、人力,重点解决内地藩镇割据的问题。
二
历史提供了讨平天下藩镇的有利条件与机遇,但是,如果没有宪宗个人对历史条件和历史机遇的把握,没有宪宗个人杰出的才智及领导指挥能力的发挥,藩镇的平定同样不会成为可能。宪宗才智的发挥及个人作用,至少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元和年间(805—820年),宪宗自始至终抱着“以法度裁制藩镇”、一统天下的坚定信念和果敢意志,从不动摇。这是宪宗能够取得平定藩镇成就的前提。
宪宗即位伊始,即把“举贞观、开元之政”作为自己奋斗的目标,把平服天下藩镇、重振大唐国威作为自己的首务。十几年里,孜孜以求,从未间断。在顺利的情况下,宪宗能一鼓作气、毫不懈怠,努力争取对藩镇斗争的更大成功。在失利的情况下,决不气馁,总结教训,积蓄力量,重新准备新的斗争。元和初年,征西川,定夏绥,平镇海,宪宗敢于决断。元和十一年(816年),讨淮西三年不下,罢兵呼声弥盖朝野,宪宗几乎成为孤家寡人,但他坚持继续作战方针,终使吴元济授首。铁城之败,举朝文武皆有惧色,宪宗却以大家风度处之,坦言胜败乃兵家常事,岂可因一败丧失信心。元和十年(815年)河北藩镇刺宰相于京师,谋暴动于东都,颇有天下大乱之势。宪宗临事不惊,果断处置,终使平卢、成德企图动摇宪宗讨叛决心的阴谋破产。可以说,如果没有宪宗始终如一的坚定信心和坚强意志,藩镇的征讨很可能会像德宗时那样半途而废,功亏一篑。
战争是敌我双方政治、经济、军事力量的较量,也是战争指挥者意志信心的较量。在战争的关键时刻,统帅者的信心与决心,在一定程度上甚至会超过政治的、军事的因素,决定战争的胜负。宪宗对藩镇者的战争特别是对淮西的战争即是生动的说明。
第二,努力制定正确的战略决策与方针,随时纠正失误。宪宗以法度制裁藩镇,大体坚持先近后远、先易后难、先招抚后用兵、先重点后一般的方针。元和初,首先解决了号称朝廷“回翔之地的”西川及家门口的绥夏。不久又解决了关系江淮财赋来源的镇海。一年多中更换三十多个藩镇的节度、观察、招抚之使,使天下藩镇为之一震。(17) 元和中,进讨成德失利以后,宪宗积蓄力量、招抚魏博,切断了河北与淮西的联系,使淮西陷于孤立。讨淮西,围而困之,弱而击之,虽多少是出于无奈,却也不失为一良策。讨平卢,注意分化瓦解敌军,重点打击李师道,终于导致刘悟举义。
当然,宪宗十几年的征讨藩镇也屡有失误,其大者便有:元和四年(809年)不待淮西即将出现的替代良机,急于决策征讨强大的成德,招致官军受挫,此为一误;讨淮西,组军太杂,兵力分散,西线连易二帅,皆不得人,屡致失败,此为二误;不顾淮西战事尚未结束,二征成德,分散兵力,耗费军资,此为三误;平郓州,沂帅任用不当,导致兵变,又不审原委,滥杀无辜,大损朝廷声誉,此为四误。
然而,宪宗的可贵之处在于,一旦发现决策失误,在多数情况下,能够不失时机地予以克服与纠正。一征成德,官军失利,宪宗利用拘捕卢从史之机及时罢兵;征淮西,一旦发现命帅不当,便及时予以调整,终于发现了李愬这样的智勇之将;二征成德再次失利,宪宗不惜有损自己的尊严,接受大臣的劝告再次罢兵。成功的战争指挥者,并不在于他完全不存在失误,重要的是他能够从失误中吸取教训并予以及时纠正,从而取得最后的胜利。
第三,善于发现和利用优秀人才,发挥集体智慧,博采众人之长。
宪宗即位以后,用人的基本原则是“任人唯贤”。虽然在一定的条件下,宪宗也会本着权力平衡的原则支配部分官员的任免,但在征讨藩镇的过程中,总的看来用人是恰当的。征西川,宪宗听从宰相杜黄裳的推荐,征用无名之将高崇文,终获平西川、擒刘辟的成功。讨淮西,数撤败军之将,终使李愬夜袭蔡州、活捉吴元济而显名。在平定藩镇的过程中,宪宗特别重视发挥宰相的作用,前后所用杜黄裳、李绛、李吉甫、武元衡、裴垍、裴度等都是有智有谋的人才,他们在协助宪宗讨平藩镇方面,发挥了杰出的作用。在用兵的重大问题上,宪宗一般都能够广泛听取宰臣的意见,尽管这并不排除在一定的情况下,不为群言所左右、坚持己见的例外。(www.xing528.com)
第四,注意经济、军事、政治诸方面条件与因素的细致充分准备,保证讨伐藩镇这一主要战略目标的成功实施。
一般说来,围绕主要战略目标所进行的准备工作越具体、越充分、越全面,主要战略目标成功实现的可能性就越大。宪宗在平服藩镇的过程中,显然是充分意识和注意到了这一点。宪宗为平服藩镇在各方面做了精心细致的准备,这里仅从经济财政方面进一步说明。
在平定藩镇的财政基础方面,宪宗既有“因德宗府库之积”的一面,也有为筹措战争经费而苦心经营的一面。这不仅表现在制度上对财政体系的整顿,而且宪宗本人在各个方面带头节俭,正像宪宗自己所讲:“朕所以恶衣非食,蓄积货财,正为欲平定四方,不然,徒贮之府库何为?”(18) 由于宪宗注意到了物质基础对于平定藩镇的重要性,采取了多种有力的措施,因而在平定藩镇的战争中,能够源源不断保证前方的各种供给。仅以元和中期以来平服藩镇的主要开支来说:元和四年至元和五年(809—810年),第一次征成德,支出七百万缗,战后赏赐诸道军兵二十八万匹绢。元和七年(812年),魏博归服,支出一百五十万缗;征淮西三年,支出超过一千万贯石;成德归服,赐钱一百万缗;收复平卢,开支也不少于数百万缗;卢龙归服,赐钱百万缗。此外,尚不包括宪宗多次从内库中拨出的动辄数十万贯、匹的供军钱物。
宪宗朝一年所入约三千五百万缗,属上贡者约三分之一,即一千多万缗。而以上用于藩镇的部分经费已超过二千万缗,(19) 这样大的开支所以能够得到保证,固然反映元和年间朝廷对百姓征敛的严重,但也说明宪宗在平定藩镇过程中,在财经方面准备的充分。
同样,宪宗在军事上,每次发动对藩镇的斗争,也都是尽可能作好充分的准备。除在总体战略上给予规划、指导外,对各路兵马的调配,将领的任免及其具体战略的实施,都在尊重宰臣及前方将领意见的基础上亲自加以过问。
在政治方面,宪宗始终以“举贞观、开元之政”、讨平藩镇为中心,所有具体政策的制定,人员的任免,官员之间及朝官、宦官之间诸种矛盾的处理,都以不影响这一大局为前提,从政治上保证讨伐藩镇的成功。
总之,元和年间宪宗讨伐藩镇的成功,是宪宗充分利用中唐以来社会、历史所提供的有利条件,发挥个人才智及领导指挥才能,充分依靠群臣及广大将士,共同奋斗努力的结果。
当然,由于宪宗的时代尚不存在从根本上彻底解决藩镇割据问题的社会、历史条件,宪宗并不能超越社会及历史所提供的客观条件发挥个人的作用,因此,宪宗虽然在平服藩镇、一统天下方面取得巨大成功,然而这种成功是难以持久的。随着他的去世,随着他的继承者在个人品格及才智等方面的大为逊色,藩镇割据的局面终又恢复。当然,这一历史责任并不是宪宗所应负担、所能负担得了的。
(原刊《浙江师大学报》2001年第6期)
(1) 《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页。
(2) (清)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二五,《宪宗》,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877页。
(3) (清)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二五,《宪宗》,第877页。
(4) (宋)王溥《唐会要》卷八七,《转运盐铁总叙》,中华书局1990年版。
(5) (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一二,《德宗本纪》,中华书局1975年版。
(6) (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三七,《唐纪》五三,宪宗元和十二年十二月条,中华书局1976年版。
(7) (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五二,《食货志》二。
(8) 韩国磐:《唐宪宗平定方镇之乱的经济条件》,《隋唐五代史论集》,三联书店1979年版,第326页。
(9) (宋)欧阳修等:《新唐书》卷五〇,《兵志》。
(10) [英]崔瑞德:《剑桥中国隋唐史》第8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537页。
(11) [英]崔瑞德:《剑桥中国隋唐史》第8卷,第510页。
(12) (宋)王钦若等:《册府元龟》卷四五五,《将帅部贪赎》,中华书局1988年版。
(13) (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二一〇,《藩镇魏博传》。
(14) (宋)欧阳修等:《新唐书》卷二一四,《藩镇宣武彰义泽潞传》。
(15) (宋)王溥:《唐会要》卷八四,《两税使》。
(16) (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三七,《唐纪》五三,宪宗元和十二月丙寅条。
(17) 《新唐书》卷一四六,《李栖筠传附李吉甫传》。宋人洪迈在《容斋随笔》一书中曾对李吉甫任相一年多更换三十六镇官员表示怀疑,清人钱大昕《二十二史考异》也认为“传文不足深信”。近人岑仲勉则在《凡易三十六镇》中认为:李吉甫任相一年多更换的节度使有:凤翔、河中、邠宁、西川、泾原、鄜坊、朔方、振武、陕虢、山南东道、山南西道、荆南、浙西先后二人,浙东先后二人,江西、福建、鄂岳、湖南、黔中、岭南、岭南西,另加停舒、庐、滁和四川团练使额,停保义军等,虽不足三十六,但《新唐书》之言,“尚未铺张过甚”。见岑仲勉《唐史余沈》,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141页。
(18) (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三九,《唐纪》五五,宪宗元和七年十月庚戌条。
(19) (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一五七,《王彦威传》。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