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游综合改革决策推进机制基本形成
建立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联络制度,并积极组织召开北部湾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联络员座谈会,积极推进落实试点工作,提出阶段性目标任务及工作进度,加强工作的沟通协调和统筹推进。加强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督办落实,抓好旅游综合试点工作督办、情况收集、汇总上报等,各市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听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确保相关工作有效落实。
2.旅游创新政策不断落地
首先,优化旅游开放政策。积极探索外资、中外合资旅行社在北部湾各市县经营出境游的政策措施;各地市积极争取72小时过境免签和144 小时便利签政策,已有地市进一步优化对外开放政策;如海南适用入境免签政策的国家由26 国放宽到59国,免签入境后停留时间从15 天或21 天统一延长至30 天,在保留旅行社邀请接待模式的前提下,将团队免签放宽为个人免签,满足外国游客个人出行的需要。其次,扩大旅游消费政策。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及国民休闲计划的相关政策、降低旅游企业刷卡费率的政策、公益性景区门票费用优惠政策等。最后,深化旅游产业扶持政策。培育旅游市场主体,鼓励北部湾旅游企业开拓南美洲、南太平洋岛国等新兴旅游市场;组织品牌企业参加境内外旅游展及推广活动;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集散中心、游客中心、旅游厕所、停车场等旅游公共设施用地。(www.xing528.com)
3.旅游开放合作体系创新发展
第一,构建“一带一路”旅游合作机制。北部湾各城市已与越南、泰国等多个海上丝绸之路相关国家建立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第二,构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旅游合作促进机制。与全国多个城市、地区签订区域旅游合作协议,深耕国内旅游市场。第三,完善泛北部湾城市旅游合作机制。区域旅游合作联盟覆盖到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多个地区。第四,深化北部湾城市群内部旅游合作机制。2018 两广城市旅游合作(柳州)联席会议暨北部湾城市群旅游合作座谈会在柳州举行。会上,广东湛江市、茂名市、阳江市,海南海口市、儋州市、东方市、澄迈县、临高县、昌江县,与广西南南宁、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玉林市、崇左市等15 个市县旅游部门代表签署《北部湾城市群旅游合作协议》,携手合作共建北部湾“美丽蓝色海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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