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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革演进:从保护农业到促进发展

时间:2023-05-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的发布,正式开启了农业农村改革。第二阶段:1996年至2002年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基本形成,农村改革开始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加之丽江“2·3”大地震国家对丽江的援助,丽江社会经济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史称“丽江速度”。这一阶段,农村改革面临着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农业政策以保护农业生产、支持农民增收、减轻农民负担和促进农业发展为主要特征。

农村改革演进:从保护农业到促进发展

中国农村改革发端于1978年末安徽凤阳小岗村的“大包干”。随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犹如星星之火,短短几年时间就扩展至全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丽江农业沐浴改革的春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惠及农业农村农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农业经济和农村各项社会事业都取得了巨大成就。回顾历史,丽江农业农村工作大致可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年至1995年改革伊始及探索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的发布,正式开启了农业农村改革。连续发布的5个中央一号文件,肯定了农村农民自发创造的经验,排除了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思想和体制障碍,为农村改革顺利发展奠定了政策基础。在这种体制下,仅仅几年时间,就初步解决了十亿农民的吃饭问题。但政府层面仍对这种形式存在顾虑。1979年4月6日丽江地委在转发《当前农村建立生产责任制情况》的批语中强调:凡是建立了责任制,不论哪种形式,只要符合“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原则,不闹分队、不搞包产到户、不搞分田单干,就不要轻易变动。农业农村改革虽然在政府层面显得畏首畏尾,但在农村层面却是暗流涌动。实际上,当年年初,丽江即出现包干到户的方式。据时任龙蟠大队三股水生产队队长沈孟仁回忆,部分生产队已实行“四定一奖”责任制,即定人员、定地块、定产量、定工分、超产奖励,此为丽江农村改革的雏形。至同年12月底,全区仅有19%的生产队建立了包干到组、联产计酬、超产奖励的责任制。1981年6月,为了大力推行家庭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丽江地委专门召开县委书记会议,专题研究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并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生产责任制的意见》 《关于开展多种经营的意见》《农村人民公社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责任制试行办法(讨论稿)》《关于进一步完善包产到户责任制的几点意见》《丽江地区农村三级干部岗位责任制试行办法》等文件,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丽江才得以全面推进。据当年9月统计,丽江全区农村6940个生产队中已实行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的占1.6%,包产到户、统一分配的占3.4%,包交提留到户的占81.9%。到1984年全市才全面完成了“包产到户”。1985年2月13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胡耀邦到丽江视察农村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农业生产力水平得以迅速提高。1992年2月邓小平同志南方讲话后,形成以“三个有利于”为代表的新的“思想大解放”的共识,成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价值取向和标准,全社会充溢着自由创新的气象,农业和农村经济得以恢复并快速发展。我市粮食产量由1978年的25.71万吨增长到1995年的38.27万吨,粮食平均单产由1978年的119.55公斤/亩增加到1995年的189.48公斤/亩,农村经济由1978年的3546万元增长到1995年的25553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61元增长到1995年的560元。同时,农业和农村经济也由计划经济开始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鼓励农民从事工商业等非农产业活动和发展乡镇企业,农业生产结构、农村经济结构趋于多元化,乡镇企业也得到蓬勃发展。

第二阶段:1996年至2002年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基本形成,农村改革开始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加之丽江“2·3”大地震国家对丽江的援助,丽江社会经济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史称“丽江速度”。国家通过立法稳定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将土地承包期继续延长30年,保持农村土地制度的稳定。逐步取消农产品统派购制度,相继建立了农产品收购保护价政策,扩大了农产品市场调节范围,初步建立了农产品市场体系。外向型农业得到发展,贸工农、产加销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共识。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速度加快,乡镇企业迎来了第二个高速增长时期,出现了农村劳动力大规模流动的“民工潮”。这一阶段,跟随国家农村改革的浪潮,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全面提高,农产品供给实现了由短缺向供求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粮食产量2002年为35.80万吨;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95年的560元增加到2002年的1112元。该阶段为丽江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步入新阶段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三阶段:2003年至2011年。丽江撤地设市后,农村改革进入全面发展阶段。这一阶段,农村改革面临着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农业政策以保护农业生产、支持农民增收、减轻农民负担和促进农业发展为主要特征。中央2000年开始实行农村税费改革,2002年颁布《农村土地承包法》,用法律形式“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2004年,中央发布“三农”的一号文件,实行以“取消农业税、工业反哺农业”为主要内容的农业新政,将“三农”工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2005年,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业政策面向促进农村全面发展。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取消农业税。同时,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到2010年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自2009年建立,并逐步覆盖全市农村。按照党中央的部署,丽江与全国全面停止征收农业税同步,实现了“村村减负、户户受益”。着力为进城务工劳动者改善就业和劳动环境,大大加快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这一阶段,全市农业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农村社会保持稳定,农产品供给充足,农业总产值达到53.01亿元,是第二阶段的3.23倍;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2年的1112元增加到2011年的4092元,十年间农民收入增加了3.7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基础。

第四阶段:2012年至2018年全面深化改革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发展环境,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出台了包括农村经济、文化、治理、民生、生态等“三农”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先后调整了农业补贴政策,转变了农业投入机制与方式,构建了新形势下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建立了以市场为导向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探索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行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提高了扶贫精准性、有效性、持续性。在这一系列改革的推动下,诸多“三农”问题得到有效破解,开创了农业生产连年丰收、农民生活显著改善、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新局面,为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基础。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都做出了全面部署。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战略部署,按照“远粗近细”的原则,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三个阶段目标任务做了重要布局。为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丽江先后出台了《丽江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丽江市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丽江市高原特色现代农产业发展规划》和《丽江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等一系列纲要性文件,把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机衔接,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协调推进农业农村工作全面发展。(www.xing528.com)

改革开放40年来,在国家农业农村改革大环境的推动下,丽江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产品无论是品种还是数量都极大丰富,实现了新的跨越。各级政府持续加大对农业的投入,积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广科技兴农项目措施,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农业农村经济取得前所未有的发展。尤其是十八大以来, “两个百年”目标的提出,新农村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计划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农业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2017年,全市农业总产值达91.02亿元,是1978年的74倍。农村产业结构也由过去单一的种植业向多种经营方式转变。2017年,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在农业总产值(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中的比重分别为:48.04%、3.92%、41.93%、3.14%,与1978年相比,农业所占比重下降了12.9个百分点,畜牧业和渔业则分别上升了10.9和3.04个百分点。2017年粮食产量达到53.02万吨,是1978年的2倍,从2005年至2017年实现历史性的十三连增。主要粮食品种稻谷、小麦玉米以及油料、糖料、肉类、禽蛋、水果蔬菜、水产等农产品稳定增长,市场供应充足,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在稳定主要农产品产量的同时,大力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烤烟从无到有,种植面积稳定在22万亩,66万担,农民收入8亿以上,实现财税收入1.8个亿;水果产量为40.98万吨;猪牛羊肉总产量为14.78万吨;水产品产量为19808吨。满足及丰富了全市人民生产和生活需要。农民人均收入达到9516元,是1978年的156倍,农民生活水平得到极大的改善。

表1 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来源:丽江市统计局。

图1 农业总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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