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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城镇化建设多元融资,促进资金流动

更新时间:2025-01-06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各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差别很大,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的项目,采用不同的融资方式。这五种融资方式均有各自的特点和适用范围,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城镇化建设项目的情况以及地方的财政状况,选择不同的融资方式。这些融资方式的运用,能够有效引导民营资金、外资和各种贷款进入城镇化建设项目。

中国各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差别很大,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的项目,采用不同的融资方式。除了传统的财政投资、国内外贷款、证券市场融资等方式外,还应积极引入项目融资方式。按照项目区分理论,可将基础设施项目分为非经营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前者投资主体为政府,应以政府财政资金或城镇化建设债券投入为主;后者的投资主体可以是国有、民营、外资企业,采取项目融资的方式。项目融资区别于传统的公司融资,它是以未来的净现金流量和项目自身的资产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以项目导向、有限追索和风险共担为主要特点的一种现代融资模式。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英等发达国家对电信、电力、交通运输、煤气和自来水供应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广泛采用了项目融资模式,该模式也在国内的一些基础设施项目融资中得到了初步运用。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项目融资模式形成了多种融资方式,比较成熟的、适合中国国情的大致有BOT(Build-Operate-Transfer)、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ABS(Asset-Backed-Securitization资产证券化)、PPP(Private-Public-Project公私合作)和PFI(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私人主动融资)五种。这五种融资方式均有各自的特点和适用范围,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城镇化建设项目的情况以及地方的财政状况,选择不同的融资方式。这些融资方式的运用,能够有效引导民营资金、外资和各种贷款进入城镇化建设项目。(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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