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金融危机使东亚各国意识到金融合作的重要性。在中国提议下,10+3(东盟和中日韩)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1999年设立了财长会议机制。2000年5月在泰国清迈召开的第二次10+3财长会议达成“清迈倡议”(Chiang Mai Initiative,CMI)。该倡议扩大了东盟原有货币互换网络的资金规模,并号召东盟国家以及中、日、韩在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共同达成的基本原则建立双边货币互换协议,以便在一国发生外汇流动性短缺或出现国际收支问题时,由其他成员集体提供应急外汇资金,以稳定地区金融市场。虽说最初的清迈倡议存在诸多局限性,如东盟只有部分成员国参与倡议、货币互换仅为双边协议、对于危机的预防作用有限等,但其开启了亚洲地区的金融稳定机制安排,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至2009年,参与各国共签署16个双边互换协议,总额为780亿美元。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亚洲地区再次商讨优化现有的危机预防机制。于是,2008年5月,10+3各国财长决定将清迈倡议进一步升级为清迈倡议多边化协议(CMIM),建立一个多边与统一管理于一体的区域性外汇储备库,通过多边互换协议的统一决策机制,解决区域内国际收支不平衡和短期流动性短缺等问题。最初的东亚外汇储备库的规模设定为800亿美元;2009年5月,清迈倡议多边化协议正式签约,共同储备基金扩大至1200亿美元。
与清迈倡议仅有部分东盟国家加入不同,清迈倡议多边化协议成员国包括东盟10国全部成员,以及中国、日本、韩国和中国香港特区,共14个经济体。在互换协议总额1200亿美元的协议下,各成员国出资比例分配为:中国、日本、韩国及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占80%,东盟10国占20%。其中中国(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与日本各占32%,韩国占16%;东盟国家中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各占3.79%,越南、柬埔寨、缅甸、老挝和文莱分别占0.83%、0.1%、0.05%、0.025%和0.025%。可见,中国和日本在东亚外汇储备库中是最大份额出资者。
同时,各国申请贷款的额度按其出资额乘以不同倍数。越南、柬埔寨、缅甸、老挝和文莱可申请其出资额5倍的贷款,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尼和菲律宾则是2.5倍,韩国1倍,中国(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日本为0.5倍,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为2.5倍,但不超过63亿美元。可见,中国和日本基本是出资国的定位,而贷款条件则更向东盟成员国中经济较为不发达的几个国家倾斜[7]。(www.xing528.com)
此外,新版清迈倡议多边化协议还修改原先各成员国只有在发生经济危机之后才可申请贷款的规定,改为建立风险防范机制(Crisis Prevention Facility),在危机发生前予以成员国援助。并将在无IMF融资项目启动情况下进行的双边货币互换比例从原来的20%提高至30%。
2012年,各国决定将总额度扩大至2400亿美元,并于2014年7月17日正式实施。清迈倡议在维护亚洲地区金融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个机制能够为陷入危机的国家提供流动性支持,避免系统性风险和金融体系的崩溃,而中国作为最大的出资方之一,在清迈倡议的签订及后续多边化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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