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受到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地缘因素的影响,我国外资主要来源于与大陆有着密切联系的中国香港地区和中国澳门地区。自1994年以来,来自两个地区的FDI占到我国直接使用外资规模的60%以上。这些来自港澳地区的外商投资主要是利用我国大陆地区廉价的劳动力成本优势,从事劳动密集型出口加工工业,然后销往发达国家市场。其次是来自日本的FDI,在对外开放初期占我国外资来源的比重也相对较高,比如1988年高达16.1%。日本主要是把国内处于比较劣势的产业转移到我国,比如钢铁产业和纺织产业。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际经济地位的提升以及产业结构的升级转型,尤其是东南亚金融危机以后,来自港澳地区的外商投资占比逐步减少,到2007年,港澳地区在大陆地区的投资占比在40%以下的低位徘徊,直到最近几年港澳地区外资比例又重新提高到60%以上。而同期来自欧美等发达国家的比重则迅速上升,比如在1999—2002年,来自美国的FDI占比均值在10%以上,而1990年,这一比重仅为6.4%;来自欧盟的比重在10.5%左右,远超1990年的4.2%。
此外,来自韩国以及其他亚洲主要国家如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等东盟5国的外商直接投资在我国FDI总额中的比重也逐年上升,其中韩国从1993年的1.4%增长至2004年的10.3%,尽管近几年有所减少,但是2016年仍然为3.8%;而东盟5国近年来一直保持在5%左右。
表5-2-3 我国利用FDI来源地结构(www.xing528.com)
(续表)
注:东盟五国是指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中国统计年鉴》。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