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组织历年出版的《世界投资报告》,从全球利用外资的分布格局来看,全球资本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开始大规模流入发展中国家。我国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采取了积极吸引外资的政策。其中从1979年至1982年,为利用外资的起步阶段。1979年7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标志着我国正式拉开引进外资的序幕,此后又颁布了《外商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既为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奠定了基础,也为我国引进外资提供了法律基础。但是由于当时我国还处于对外开放的初期阶段,在利用外资方面仍然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由于缺少利用外资的成熟经验,对外资开放的领域相对有限,优惠政策相对保守,立法也不完善,国内基础设施和服务层次、技术水平与管理水平、劳动力供给与素质等配套经济要素尚不齐备。
2.由于外商对我国法律等缺乏了解,为了尽可能规避政治风险和宏观经济风险,外商更多的只是进行试探性投资。(www.xing528.com)
3.主要投资区域集中在沿海等交通便利和开放程度高的大城市,投资行业也主要是劳动密集型加工工业和酒店服务业等,投资主体主要是来自中国香港地区和澳门等地区的企业,而西方发达国家则相对较少。
从1983年至1991年,为利用外资的成长阶段。在此期间,我国不断完善引进外资的相关法律和法规,比如1986年10月国务院颁布《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在所得税、土地、用电、用工、利润汇出和关税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按照国家通行做法进行企业的经营管理,进一步优化了外商投资环境。在这一时期里,我国对来华进行投资的外商主体范围和其具体投资领域也进一步放开。但这一时期的外商企业主要聚焦于生产型和出口导向型项目,总体规模仍然十分有限,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从1983年至1991年,我国累计实际利用外资金额为233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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