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SOHO中国进行黄金地段商铺的网上无底价竞买,首次实现全程网上的房产交易,潘石屹打响房产电商第一枪,拉开了中国房地产互联网营销时代的帷幕。紧随其后,万科、恒大等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和一线互联网企业如淘宝纷纷加入这场潮流中。从房源的网络拍卖,到引入房地产电商交易团购模式,房产营销开始真正和互联网接轨。
(二)房产O2O兴起
经过2011年,房产电商市场日渐成熟。线上获客成为一种可能,但需要线下的配合,用户线上充分了解信息线下带看交易,房产O2O概念产生。
房产O2O被称为房产电商的升级版。房产O2O开创了互联网时代的效果计费,即CPM计费方式,而深受房地产营销供应方的欢迎。在此之前,房地产开发商和项目方与互联网的合作多数基于广告宣传合作,互联网平台方并不需要对实际成交结果负责。
房产互联网平台把部分广告效果配合线下导客和案场、驻场、接待结合起来,帮助开发商完成蓄客。这种从线上转化客户到线下的O2O模式,更注重精准获客和导客结果,以锁定客户意向获取收入。
(三)移动互联网和全民营销兴起
“全民营销”实际就是减少中间环节,让终端客户与房地产商联系起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到来,移动工具化的趋势,赋予了房产营销新的有力武器。从获客到报备,再到带看转化到售楼处逼定,移动化的工具解决了房产营销过程随时随地快速跟进客户的能力,房产营销进入到移动互联网时代。
在O2O大潮中快速成长的房多多、好屋中国等快速成为涵盖移动互联网工具的互联网平台。他们一方面连接经纪人,一方面连接新房开发商,成为开发商和销售渠道的管理平台,让渠道分销更为高效。
同时,开发商们也纷纷意识到移动互联网的价值,除了将项目房源加入上述平台搭建的全民营销和联动分销之外,具有资本实力的一线房企也开始建立自己的分销平台。
无论是开发商主导的全民营销,或是平台性质的全民营销,都经历了模式沉浮。在2014—2017年上半年,新房销售的火爆行情让开发商无心投入全民营销,全民营销本质上的客户转介周期长、见效慢、运营难,让开发商转而投入渠道精准、投入小、见效快的一二手联动渠道。
(四二手房经纪公司互联网化
专注于新房营销的互联网平台在诞生并发展的同时,二手房经纪服务领域的互联网化也在同步进行。2013年起,由于搜房不断上涨端口费用,让链家等经纪公司下定决心自建互联网平台。2014年,由链家在线升级而来的链家网上线,迅速打开市场,开始成为中国中介行业最早自建互联网平台的企业,我爱我家、中原地产等纷纷跟进。
2018年4月,贝壳找房平台推出。这个联动了经纪人、二手房买家、二手房卖家以及开发商甚至装修等产业上下游各个环节的居住服务平台,将二手房经纪的工具化推到了一个新的台阶,即二手房经纪和其他领域的融合联动,资源共享。(www.xing528.com)
贝壳找房借助互联网最终走向了平台型公司,为经纪公司提供基础服务和协同管理方案;而以房多多为代表的以新房销售服务切入的公司也走向了平台化,为二手房经纪人提供各方面的资源联动,增加效能。
(五)房产业互联网私域流量的发掘
一个明显的趋势是在房地产垂直领域,即便是平台的中心化流量,流量的精准度问题、流量的转化率问题,都困扰着房地产互联网营销从业者们。原来传统的线上平台流量下降,平台的流量采购成本增加,出现每年涨价被用户抵制的现象。
房产互联网从开始到兴盛,走到流量变现的十字路口。流量成本正在逐渐增加是互联网行业的整体趋势。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冲击了流量中心化的趋势,用户多样化的选择造成了流量从中心化变得更加分散。
因此,互联网流量的质量(也就是客户的精准度)是房地产营销的核心,撮合带看的群体专业度决定着转化率的高低。私域流量伴随着房地产产业互联网的崛起而开始被重视。高客单价、高决策成本的产品天然适合于做私域流量,而房产经纪公司的数以百万计的经纪人大军,具有稳定的买卖方的关系,天然具有私域流量的长期经营特性。数年来,伴随着互联网技术在房地产行业的应用、房地产产业互联网的建设,给房地产营销的私域流量打造和维系打下了基础。
但是,房产互联网营销相比消费品等其他领域互联网,发展进程一直较为迟缓,除了房地产本身的行业特性之外,还在于房地产行业的互联网基础比较薄弱。比如,房地产营销交易必需的房源、资金管理体系、房产交易中客源认定机制、新房以及二手房房源的共享机制以及合作规则、佣金规则、工具使用、获客渠道甚至培训体系等,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的重要程度,就相当于物流、支付、商家管理体系之于京东和淘宝。然而,在房产电商出现之前,基本上没有企业涉足这些房产产业的互联网基础设施搭建。经过房多多、链家等企业先后重金投入,房地产真正迎来互联网的应用时代。有了这些基础的搭建,产业从业者之间的互动合作变得快捷高效,私域流量在产业内互相流动也有了可能。
(六)营销渠道效果化
房产电商、全民营销以及私域流量的应用推动了营销和渠道效果化的发展,开发商确立渠道效果化的计量手段,等同于确立了各大玩家的统一接入标准。
媒体带客转化成交,按后佣标准结算;渠道公司与电销公司依然可以按照成交转化依附于平台,或独立操作项目获取收益。
营销渠道效果化主导整个行业的销售模式。目前,从事“渠道分销”的有这几种公司:品牌类如贝壳,有各自的直营或加盟体系,有自己的数据库和客源,既能整合门店经纪人资源,也有强大的资金实力,同时也有大数据进行支撑;整合类如房多多,与开发商和经纪公司有一定联系,针对开发商的优惠政策制定分销策略,但整合的资源多以服务经纪人实现交易为主;资源型类比如开发商拥有买房者数据的平台,通过整合客户数据资源,利用邀约到访、登记、转化的方式完成分销;媒体类如365淘房,通过自身或者专家影响力,通过媒体报道、讲座、看房团的方式为开发商引流,提供成交机会以获取佣金。
不同道路上各自为阵的参与者们,同时走向营销渠道效果化的道路,最终指向转化效率和成本。营销渠道效果化的有效途径是采取一二手联动分销模式,如以房多多为代表的全开放、资源整合类平台率先成为中国房产互联网的成功代表走向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最后关口。
从2011年至今,房产互联网营销经过9年时间,完成了从宣传概念到实质的转变,让房产营销走向互联网高效、公正、平等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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