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继续沿用并阐明他已经在《语言》一文中论述过的模型。而他在《国富论》里对于经济市场发展的分析又再一次显示,那个在人类语言领域中适用的模型也同样适用于人类经验这一领域。这三者——语言、道德和经济——都是非计划秩序的系统:它们的发展都统一符合市场模型。
在《国富论》中,斯密认为市场在相对不受干预的状态下运作,就会形成非计划秩序的系统。这个观点比他在《道德情操论》和《语言》一文中提及的更为明显,且较少争议。下面我仅会提及斯密在《国富论》中指涉的三者符合同一个模型的那些观点。
人们发现、制造和获取各式各样的物品,一旦产生剩余,他们就以此同别人进行交换,获取其他的东西。这些交换一般来说对双方各有好处:以其所余,换其所需,而且每一方对各自实际拥有的物品价值都会过高估计。[14]
但人类几乎随时随地都需要同胞的协助,要想仅仅依赖他人的恩惠,那是一定不行的。他如果能够刺激他人的利己心,并告诉他人,给他做事,是对他们自己有利的,他要达到目的就容易多了。不论是谁,如果他要与旁人做买卖,他首先就要这样提议。请给我以我所要的东西吧,同时,你也可以获得你所要的东西:这句话是交易的通义。我们所需要的相互帮忙,大部分是依照这个方法取得的。[15]
自身的利益、欲望和需求,我们只有通过生产,或者产品交换来满足它。而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无法仅凭借自己就可以满足所有的利益、欲望和需求,因此绝大部分人都必须通过物物交换来满足至少部分需求。而事实上每个人都天赋异禀,人人各尽其才,以图在交换产品时获取最大利益。
这样一来,人人都一定能够把自己消费不了的自己劳动的产品的剩余部分,换得自己所需要的别人劳动生产的产品的剩余部分。这就鼓励大家各自委身于一种特定业务,使他们在各自的业务上,磨炼和发挥各自的天赋资质或才能。[16]
由于自由交易和财产的安全得到保障,我们会将精力更加集中于自己所擅长的工作之上,以便能够产出满足自身需求以外的更多产品。之后则以这些富余的产品来同他人交换,获得我们所需的其他产品。由于所有人都是以同样的方式,为了同样的理由关注自身,因此社会上各种不同产品的供应量就会逐渐增加,价格也将慢慢降低。越来越多的人可以买得起越来越多的产品。由此斯密写道:
在一个政治修明的社会里,造成普及最下层人民的那种普遍富足情况的,是各行各业的产量由于分工而大增。各个劳动者,除自身所需要的产品以外,还有大量产品可以出卖;同时,因为一切其他劳动者的处境相同,各个劳动者都能以自身生产的大量产品,换得其他劳动者生产的大量产品,换言之,都能以他所生产产品的价值换得其他劳动者生产的大量产品。别人所需的产品,他能予以充分供给;他自身所需的,别人亦能予以充分供给。于是,社会各阶级实现全体富裕。[17]
如第六章所示的那样,“一个组织有序的社会”是一个很重要的条件。斯密的论证表明,在正确的条件下,随着时间的推移,人类经济系统会导致一个范围日益扩大化的市场。此外,随着市场的扩大,生产力和产品供应量会提高,相应的价格会随之走低。但什么才是市场扩大、物质繁荣的正确条件呢?斯密给出的解释,我们可以称为人类社会的自然发展过程,其中有四个自然阶段——狩猎、放牧、农耕和商业[18]——它们同一些逐渐完善的、有益于提高生产力的产品交换原则相一致,甚而依赖于它们。这些原则仅服务和保证三件事情:个人对财产的自由处置权;个人的私有财产得到保护;自愿签订的契约神圣不可侵犯。[19]这些原则在一开始是非正式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中有些逐渐发展成为成熟的、可以写入法律的行为准则,有些则被收录为普通法的司法守则,有的则同时兼为二者。斯密在《法学讲稿》中写道,政府“并非如一些作家想象的那样,产生自一些人对各种规章的同意,而是来自人类在社会中所获得的自然进展”。[20]
斯密的“社会的历史”(societal history)表明,即使缺乏对人们经济生活的控制,也不会导致混乱无序,相反一个相对有序的交换系统会在市场内运行产生。人们的个体需求以及通过与他人的协作来满足这些需求的自发性努力驱动着市场并决定市场以多少成本生产产品,生产多少数量的产品。斯密相信,这种寻求方式满足自身需求的自由不会导致无政府状态出现,即使没有外在限制的条令,在个人与他人的协作过程中也会产生约定习俗和行为准则。[21]我们所谓的道德的普遍准则,监管市场的法律法规,包括规定和约束私有财产和契约的条文律令,都是以早已形成的约定习俗为前提而发展形成的。我们并不是先天地规定什么是私有财产,而后再将其以法律的形式运用到社会当中去。实际上,法律反映的是早已达成的共识,是一种预先的同意(prepollent consensus)(尽管这种同意不是完全的)。这就是人类社会无意识秩序产生的起源,以及对几个世纪以来在社会群体中发展出的规则和法律的历史解释。[22](www.xing528.com)
斯密并不认为只要是在时间中缓慢行进的发展都是良好的、正常的。他在第六章中已经论述过,一些有益的进展常常会因为既得利益者、根深蒂固的官僚主义、狼狈为奸的政商怀揣私欲地侵占掠夺而停滞倒退。斯密在《道德情操论》《国富论》和《法学讲稿》中,详细叙述了阻碍社会朝向物质更加繁荣和制度更加完善发展的诸多事例和情形,其中就包括了这些问题以及其他问题。[23]唐纳德·温奇(Donald Winch)在这一点上是正确的,他认为我们不应把斯密视作一位盲目“乐天派”,因为斯密并不认为市场随时随地都会产生有益的“自发的和谐”。[24]此外,利奥尼尔·罗宾斯(Lionel Robbins)、雅各布·维纳(Jacob Viner)、约瑟夫·克罗波西(Joseph Cropsey)等学者都主张,斯密的市场需要一些人力监管的协助,才能保证顺畅运作,[25]这种观点同样是正确的。斯密并没有那么天真,认为市场是完美的,或者可以满足所有人的所有需求。这些评论者提醒我们,相比之下,斯密的观点更具有批判性和现实性。
但是有一些观点必须澄清,如温奇非常谨慎地推论,斯密对政策的普遍怀疑来自于他本人持有的信念,斯密相信,相比于中央计划经济的项目,拥有非计划市场风格的机构能够更好地导引出促进人类利益的行为和准则。因此,与温奇的推论相反,我认为这两者相当一致。[26]此外,尽管定义市场的规则是人为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不能被斯密的市场模型解释:像语言一样,它们仍是通过即时在场的反复试错产生,并无任何先在的总体计划。让我们再回顾先前的引文,斯密认为政府“并非如一些作家想象的那样,产生自一些人对各种规章的同意,而是来自人类在社会中所获得的自然进展”。[27]他继续论证道:
我展示了人类一开始的时候并无政府,它首先产生于游牧民族,他们在某种情形下自然地联合起来,并形成城市,最初他们在酋长的政府管辖下生活,但之后随着自然的发展而形成君主制政府,以及之后的民主政府。[28]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尽管斯密对评论家所指出的故障、倒退和中断问题非常关注,但他仍然认为人类社会组织的市场化发展在整体上是有益的,因此人类的进步趋势总体是向上的——这尤其体现在他对“明显的和简单的天然自由体系”的强烈偏好。[29]斯密相信这些组织最终会根据市场模式朝有益的方向发展,尽管偶尔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问题。[30]
我已经谈过,斯密认为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会经历四个阶段,每个阶段以对维护“正义法”规则的不断形式化和对促进物质丰裕的“明显的和简单的天然自由体系”[31]的接受程度为标志。它们具有如下特征:第一,其发展受到个体交往的影响,但是个体对整体的发展规划并不怀抱任何意图和期望。这里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再一次发挥了作用:人们在市场中与他人形成各种关系,这些关系关联构接成一个更大的、对整体有益的市场体系,但这并非他们的动机意图。[32]第二,社会发展的缓慢进程和非形式化到形式化的走向,都是由背后的人类需求和利益所决定。这个特征在斯密对不同的群体如何经历上述四个阶段的描述中极为明显,不断精致化和形式化的人类行为准则是每个阶段的显著标志。第三,社会的发展依赖于个体间的日常交往和产品交换。这实际上是市场的直接组成要素,在斯密看来,只要人们可以自由活动,互通有无、物物交换、互相交易必然会发生。最后,社会的发展从始至终受到人类欲望的驱动。总而言之,如斯密在《国富论》中所述,每个人都有无时无刻改善自身境况的欲望。[33]
在《国富论》开头的一个段落中早已提示了上述所有特征:
引出上述许多利益的分工,原不是人类智慧的结果,尽管人类智慧预见分工会产生普遍富足并想利用它来实现普遍富足。它是不以这广大效用为目标的一种人类倾向所缓慢而逐渐造成的结果,这种倾向就是互通有无、物物交换、互相交易。[34]
最后一点是关于斯密的经济市场理论。首先必须对作为市场的概念和实际运行的市场给予明确区分。我同意斯密将有关市场的概念视作是一个自由交易系统的理论模型,交易的规则自发地产生。而实际运行的市场则只是该模型的一个具体实例,随处即可见到。斯密式的产品交换市场,其核心要素是对个人自由、私产和自愿性契约的保护,但我们在任何一个现实市场中发现的其他所有特征:称谓方式、行为准则、穿着规范,甚至财产、合同的精确定义[35]——它们都深受风俗习惯的影响,带有参与交换的特定人群赋予它们的深深印记。甚至在单一社群中,也将会有各种制度和层级秩序,它们是市场基本理论的各种不同变体。不管是在当今的郊区商场、纽约苏富比的拍卖会、棒球卡展销会,还是在美国任意城市的农贸市场里,交易规则都不尽相同。它们大致符合一般的市场模型,但每一个市场展现的那些偶然特征则是对特定时间、空间和成员的具体反映。经济市场的特征同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对道德的分析一致,地域、时段的“风俗习惯”仅会对礼仪等较不重要因素产生影响,而对合宜性和美德这些核心道德观念的本质则无任何改变。[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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