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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情操论:解构德性本源与本性

时间:2026-01-22 理论教育 筱悦 版权反馈
【摘要】:斯密的《道德情操论》所谈论的内容或许主要体现在我们今天称为“道德心理学”的这一门学问中。正是在此呈现方式中,斯密的理论——正如我所称道的那样——乃是某种“道德的谱系”:它试图去解释和描述德性,确定其本源和本性。而对德性作出批判,同时也鼓励其他人来遵守适恰的道德规范,这对于斯密来说就是等而次之的问题了。斯密认为,我们并非一生下来就携带着各种道德属性。

斯密的《道德情操论》所谈论的内容或许主要体现在我们今天称为“道德心理学”的这一门学问中。它试图去搞清楚:人们会作出什么样的道德判断,他们为什么作出这样的道德判断,他们如何作出道德判断以及用什么样的生理机制来解释几乎所有人都发展出了道德规范(code),以及人类的道德规范极为明显地与他们的亲人(loved ones)和朋友的(道德)规范重叠在一起的原因。这类关于人类德性(morality)的讨论或许较为接近现代的人类学家、历史学家、心理学家或认知科学家所讨论的话题,或者甚至接近于一位灵长类动物学家对黑猩猩之社会性行为的某个重要方面予以研究的那种方式。[5]这并不是说斯密认为人类和其他动物之间没有任何差别,而是意味着他打算把人的德性与其他任何一种复杂的、大规模的、可观察到的现象同等对待,并以此来考察德性的基本特征和德性造成的影响。

这里还有几个事实纠缠着斯密,同时也正是这些事实驱策着他去从事自己的研究。首先,几乎所有人类都是从没有任何道德规范的婴孩期过渡到拥有繁复且世故气十足的道德规范的成年期。其次,所有已知的人类社区都充斥着道德规范。再次,这些社区的道德规范相互重叠却不尽相同。最后,道德规范的某些方面在时间之流中发生了改变而其他方面却似乎亘古如一。斯密想要知道的是到底如何来解释这些事实,他把这个问题的解决诉诸道德哲学家,或者那些唯牛顿马首是瞻的科学家们的做法:研究现象、探寻规律、提供用来解释有规律之物的生理机制、检验那些公认的生理机制,后者一般用以应对未来的或更大量的数据。正是在此呈现方式中,斯密的理论——正如我所称道的那样——乃是某种“道德的谱系”:它试图去解释和描述德性,确定其本源和本性。而对德性作出批判,同时也鼓励其他人来遵守适恰的道德规范,这对于斯密来说就是等而次之的问题了。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不关心自己作为一个“道德学家”的使命,或者就像我们说的那样,拒绝承担起自己作为一个“科学家”的重任。我们发现,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都涉及了这些问题。反倒可以说,这意味着他首先关心的就是(德性的)科学的方面。

让我们从这个问题开始:在人们发展出道德规范这个问题上,斯密是怎么看的?斯密认为,我们并非一生下来就携带着各种道德属性。一个婴儿只知道张手要东西,对所要求的东西是恰当的,抑或是不恰当的毫无概念;对要求这个东西的方式是恰当的,抑或是不恰当的(或者说对此事)毫无概念;对他本不应该要求这个东西而生出羞愧或自责这件事毫无概念。因此,婴儿只是通过大声哭号来提醒照料他的人满足他的需要。然而,婴儿以歇斯底里的方式表达出来的任性而为(self-indulgences)并不能稍加苛责:斯密说,这不仅因为婴儿还不懂得礼貌,或者还不能去考虑其他人的利益,而且也因为显得过分溺爱的父母亲或护士激起了他的自我中心主义(selfishness)。[6]

按照斯密的说法,婴儿要到变成一个懂事的孩子并开始和自己的伙伴玩耍的时候,他才能极为震惊地发现他并非所有人生活的中心,而只是自己生活的中心。斯密在书中写道,这乃是孩子进入“自我克制(self-command)这个大校园”[7]的第一步:正是在与他人相处并有了被别人评价这样一种经验之后——比如说,哪怕别人只是含蓄地拒绝和他玩,或者无视他的要求——孩子才会对未能与他人分享情感这件事生出明确的不愉快感。为了进一步说明令人不愉快的情况,斯密举了一个很小却颇有说服力的例子:

在作出取悦同伴们的努力后,假如一个人骋目四顾并看到引起人们发笑的不是他讲的笑话而是他自己,他就会受到伤害。相反,假如同伴们的欢笑是对他讲的笑话的高度认可,那么他就会把他们与自身的情感一致性(correspondence)视为对自己的最大鼓舞。[8](https://www.xing528.com)

假如一个人意识到其他人没有与自己分享同一种情感——也就是说,他没有从其他人那里赢得“一致性”“和谐”“类同”或情感的“同情”——那么他就会感到尴尬、懊恼、愚笨和孤独。孤独感的确切程度取决于特定的情境,不过它肯定是令人不快的。回到孩子被自己的同学轻视这个例子,斯密认为,在最初的震惊之后,孩子开始想方设法去寻找一种消除不愉快的方法。最终,孩子学着改变自己的行为,以便于更贴近玩伴们的行为。当他这样做的时候,瞧(voilà):一种更强烈的新的愉悦感就产生了,此即情感的相互同情(MSS),一种对上述愉悦感之全新且持久的渴望也被唤醒了。按照斯密的看法,从这一刻起,孩子就会有条理地展开试错法(trial-and-error)式的研究,以便搞清楚什么样的行为将会获得这种同情,并以此来满足自己的渴望。

这种研究鼓励个人去发现和接受那些能够提高获得相互同情之概率的行为与判断的准则。在孩子变为成年人的时候,他接受下来的行为和判断的原则可谓多种多样,他把这些原则运用于众多不同的情境中。与此同时,其他人也恰好进行着同样的研究:

正如一个人大部分的兴趣在任何情况下都表现为对获得我们的同情的满足,而受到伤害则表现为无法获得这种满足那样,那么当我们同他生出同情之感的时候我们也似乎显得快乐无比,而当我们无法同他生出同情之感的时候我们就会感到痛苦无比。我们不但倾向于去祝贺成功者,而且也倾向于去安慰遭受不幸的人;而我们在与这个不幸之人的交谈中找到的愉悦感——这样一个敞开了内心中所有激情的人,我们能够完完全全地与他生出同感——似乎远远超出了对其悲痛的补偿。也就是说,借助其悲痛去看待他的处境也对我们造成了影响。与之相反,感觉到我们不能与他产生同情则总是让我们十分难受,免除对其痛苦的同情并不会给我们带来快乐,发现我们不能分享他的不安反而刺痛了我们。[9]

斯密认为,我们对所有情感里的相互同情的强烈渴望导致了(与他人的)相互作用(reciprocity)以及在彼此间寻找同情,由此产生了一种表现为“看不见的手”的生理机制,它造就了那些被普遍接受的行为标准和判断标准,实际上则是造就了一个被普遍接受的德性体系。之所以有“看不见的手”这种说法,乃是因为我们正在谈论的这些对象并没有打算构造出一个被普遍接受的德性体系——他们在这里只是想要赢得与他人的相互同情。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却(无意识地)创设了行为的习惯、行为的先例以及各项礼仪——这些礼仪借助与自身相关的判断、谴责与褒扬,产生并维持着某个被普遍接受的期待与情感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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