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密认为普通的道德标准以相互作用的过程为基础,后者重复发生于特定的历史场合。由于人类生活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中,所以被人们普遍接受的道德标准所构成的各个体系在细节上就会有差异;不过,由于人类在某些特定的相关性方面也分享着同一个普遍的人类本性,所以人类的诸道德体系也乐于接受各体系之间那些重要的重叠部分。对于斯密的观点而言,人类本性的诸要素中最关键的东西就是他所说的对情感的相互同情(MSS)的渴望。依照斯密的用法来看,“同情(sympathy)”比单纯的怜悯某人或为某人感到难过要宽泛得多。
怜悯和怜惜(compassion)这样的词被用来意指我们对他人的惨痛之状有一种同感(fellow-feeling)。然而,同情——虽然其意义原本与前面的两个词可能是一样的——现在被用来指我们对任意一种激情(passion)有同感应该也没什么不合适的。[2]
因此,对斯密来说,对情感的相互同情(MSS)的渴望乃是渴望看到我们自己的任意一种情绪能够反映在其他人的情绪中:“最快乐的莫过于看到其他人那里也有一种由我们自己的情感引起的同感;而最让我们惊讶的也莫过于未能引起同感这种现象”[3]。(www.xing528.com)
渴望是斯密理论的必要条件(sinequa non)。渴望如影随形地伴随着人类,此乃驱使我们进入社会的原因;乃是诱发我们大多数交谈和行动的原因;乃是使得我们去舒缓自身情绪和行为,以便更为紧密地贴近他人之期待的原因;乃是最终导致道德判断的准则和习惯的原因——这些准则和习惯则用来构造我们所说的能够被普遍接受的道德“体系”。与此同时,要是没有这种无所不在的渴望,斯密关于道德情操(sentiments)的余下理论就不会取得任何进展。尽管斯密说还有一些其他的渴望为人类所共有,[4]但是斯密却把他对道德体系之解释的重中之重放在了搞清楚这唯一原则(即对“情感的相互同情”的渴望——译者注)之上。考虑到斯密的节约原则,他试图以一个原则来解释范围广大的各种现象这种做法就不会让人觉得意外了。斯密把对情感的相互同情(MSS)的渴望视为一个看不见的想象力链条,他发现——就像牛顿的引力那样——可以用这种渴望来解释范围大到令人吃惊的人类道德生活。不过,区区一个原则能肩负起这个重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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