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不少民营企业在实行股份制的过程中,出现产权家族化的倾向,股权过于向企业创始人及其家族集中,并将其中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部分合法化。实行股份制过程中产生的不公在以后的执行中往往继续扩大,增加新的更大的不公,并带来严重后果。诸如,对于社会多元化资本的拒绝,对外来人才资源的排斥,以及家族成员作为利益主体因机制不健全导致的产权纠纷造成企业分裂,等等,都在警示我们,在企业的发展中,首先要在产权制度上体现“共同创造”理念,即建立共享共担共赢的观念,防止产权家族化。我们在实践中着重把握了以下几点:
第一,企业创始人占有股份要适当。我认为,企业的财富是大家共同创造的,利益应为大家共享。员工的命运和企业联成一体,才能万众一心、风雨同舟,这叫作钱散人聚。理论界有一种说法,似乎企业主要经营者只有持大股,才能激励他全力以赴搞好企业。这可能会有误导。许多企业的创始人和经营者之所以一年到头辛勤工作,并非因为自己股份多,而是社会责任感的鞭策。办企业是为社会做贡献,还是为自己赚大钱,是民营企业创业者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第二,股权的占有要明晰,要用股权调动更多人才的积极性。1994年,舜宇作为宁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单位,依据员工工龄长短、职务高低、贡献大小对产权进行量化和配股,1993年年底以前进入企业的300多名员工都获得一定的股权,2000年又把股份全部落实到403名自然人。由于骨干员工都是企业的股东,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身兼双重身份,不仅表现了高度的责任心,而且经营者与骨干员工队伍非常稳定。(www.xing528.com)
第三,用股份和股权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作为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我们在公司股份制改造和增资扩股时,在股权分配上向智力型人才倾斜。最近,我们公司正在构建优秀人才评价体系,依据“共同创造”的基本理念,以价值创造和共享共担共赢作为产权分配机制的理论基础,构筑完善股权分配的方案,准备在以后的增资扩股中,向智力型的优秀人才实施期股、期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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