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厂之初,我们多次派人到浙江大学光学仪器中心试验基地培训,把光学冷加工作为企业发展的起点。1987年,我们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集资搞技改投入,大胆引进“八五”规划期间国家重点攻关项目——光学冷加工最佳参数,生产效率大幅度提高。1988年生产相机镜头35万套,占全国总量的1/10,引起了国内同行的关注。1988年年底,我们与浙江大学光电技术开发公司建立了科技生产联合体,开始了“你设计,我生产”的产品开发模式。从此,浙江大学的雄厚科研实力,经过我们变成了现实生产力,新产品开发连绵不断,成功地开发了具有一定档次的光学镜头、显微镜、望远镜等20多种新产品。
我们和浙江大学的合作,前后经过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88年至1991年)在利益分配上采用额定利润分成方法,即由浙江大学设计的产品在我们这里生产、销售后,校方以固定额度分成。这种方式校方不直接承担企业的风险,在联营初期是一种比较可行的方法。第二阶段(1992—1994年)由额定利润分成改为按照实际利润分成,根据双方投资比例(包括浙江大学方的技术投入),共同承担风险。这是联营机制的深刻变化,同时也体现了双方在联营过程中互信程度的提高和依存观念的增强。第三阶段(1994年起至今)组建了股份有限公司,厂校双方都成了企业的股东,各方派员组成董事会、监事会,双方不只是着眼于年终分配,更着眼未来、筹划未来,真正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
我们同浙江大学的联姻,创造了我们的新产品、新市场,造就了我们发展的高起点,得到了著名光学专家、中国科学院院士金国藩教授“全国光学行业一片萧条,风景这边独好”的高度评价。
有人认为,企业同高校、科研单位“攀亲”是一件很难的事。我们的体会,搞好厂校、产研合作,关键有三点:
提高科技意识,是合作的前提。确立科技意识,就是要承认科技的地位和价值。比如有不少人问我:浙江大学在你们这里分了多少钱?我总是认真地告诉他们:浙江大学在我们这里没有分一分钱!科技同生产结合以后,企业的效益是双方共同创造的,不存在科技方在我们这里分了多少钱的问题。浙江大学分享的是他们自己创造的成果,得到的是他们应得的一部分。如果没有浙江大学的这部分,也就没有我们企业的这部分。多年的实践使我们感到:科技人员是通情达理的,他们的最大愿望是实现自身的价值,如果科技人员到头来分的是生产方的钱,实际上就是失去了科技人员自身应有的地位,何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呢?(www.xing528.com)
建立合理机制,是长期合作的保证。在科研与生产结合的初期,双方都会有不同程度的顾虑。科技人员主要是怕“过河拆桥”。这种想法是客观存在的,我曾经和许多科研人员谈到我们与浙江大学的合作情况,其中就有人当场掉过眼泪,因他为某企业做“星期天工程师”,产品开发出来以后,企业就把他甩了!这种过河拆桥的做法,必然导致合作的失败。这从反面告诉我们,科研与生产的结合,必须建立合理的机制做保证。
双方以诚相待,是合作的基础。企业依靠科技必须心诚,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我们在与浙江大学的合作中,由于透明度高,大家直来直去,合作得很愉快,感情上也很投入,双方不分彼此。比如在1989年,那时双方都有一本销售账,每次卖出产品各自记个数。有次浙江大学的账上少记了一笔,我们还是按实际产量向浙江大学交付了利润,钱虽然只有几万元,双方的心却因此更近了。在与浙江大学的联姻中,双方在“名”和“利”的问题上只有让,没有争,用他们的话来说,我们这里是个“君子国”。
我们坚持厂校结合、产研结合的做法,得到国家教委、中国科学院及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中国科学院院长路甬祥和国家教委领导,多次来我公司考察,对我们的工作做了指导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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