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充分考虑以上原则的基础上,根据程序控制要求,企业应建立现金收支控制制度、定额备用金管理制度、现金预算管理制度、银行存款控制制度、其他货币资金制度、票据和印章的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
(一)现金收支控制制度
1.现金收入控制制度
现金收入的控制制度应当由以下几方面的内容组成:
(1)现金收入由授权收款的收银员(收银员、出纳员)专人负责,收款员只负责收款,不得开具收款单。
(2)收款单由业务部门人员开具,如销售员等,单据必须连续编号。
(3)现金收款必须根据相关人员提交的原始凭证(收款单)进行。
(4)每天收到的现金,应在当日或次日存入开户银行,不得“坐支”。
(6)出纳员和会计部门根据收款凭证分别登记现金日记账和相关明细账。
(7)定期进行账账核对、账实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现金支出控制制度
现金支出控制制度由以下内容组成:
(1)现金支出范围必须满足《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2)企业需要支付现金时,必须先由付款申请人填制付款单,然后将付款单随同有关单证一起送业务部门主管、会计主管或总经理审核签字。
(3)出纳员收到审核无误后的付款单后支付款项,并在相关凭证上盖上“现金付讫”戳记,以免重复支付。
(4)付款单据送会计部门编制付款凭证。
(5)出纳员和会计部门根据付款凭证分别登记现金日记账和相关明细账。
(6)定期进行账账核对、账实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定额备用金制度
1.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的意义
对企业一些频繁发生的日常小额零星开支,可以建立定额备用金进行管理。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一方面可以使相关部门和人员在一定职权范围内拥有资金的调度权,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可以减少日常繁杂的报销手续,有利于节省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由此可见,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是企业对一些程序化的现金支出项目进行管理的有效方式。
2.现金定额备用金制度的内容
现金定额备用金制度由以下内容组成:
(1)由财务部门统一确定定额备用金项目。例如,建立差旅费备用金、业务招待费备用金、工资备用金等。
(2)确定每项定额备用金的定额。各个部门的定额备用金定额不应当千篇一律,财务部门应根据各个不同部门所承担业务的具体情况,确定各部门定额备用金定额。通常情况下,除工资备用基金外,其他备用金的金额都不能过大。金额一旦确定,任何超过该备用金定额的现金支出,都应事先特别审批后才能支付,并在一般现金中支付,而不在备用金中支付。
(3)确定备用金的保管人。备用金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备用金保管人要建立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备用金使用情况。备用金保管人须根据经过授权审批的发票、单据等原始凭证支付现金。备用金保管人应及时结账,到财务核销已经支付的备用金,并补足已经支付的备用金。备用金保管人上岗前应接受财务部门的专门培训,使其充分了解作为备用金保管员的职责和权利,懂得如何保管现金、如何登记备用金登记簿,以及其他作为备用金保管员应当了解的内容。必须注意的是备用金保管人没有审批报销费用的权力,审批报销的权限必须由其他经授权的专门人员担任,备用金保管员只能凭经过审核批准的原始凭证支付现金。
(4)备用金的使用必须有发票等原始凭证来证实该笔支出。发票应由备用金使用人签字和审批人签字。在某些情况下,备用金的支付必须得到事先批准。
(5)内部审计人员或其他授权人员应不定期地清查备用金,确保备用金余额和已支付凭证的合计数与备用金的固定金额相等。
(6)当备用金余额在规定数额以下时,备用金保管人可将已支付凭证按用途汇总结账后交会计部门。会计部门审批后,交出纳部门按定额补足该备用金。补足备用金的付款凭证,应由会计部门妥善保管,不能返还给备用金保管人。
(7)各备用金的余额应定期与控制该备用金的总账余额相核对。
3.银行存款形式的备用金
除用现金作为备用金外,也可替备用金使用人在银行开设备用金专户。采用这种形式的工作原理同上述的现金定额备用金制度基本相同。此时,企业应书面告知银行,该专户存款只能以企业开出的补足备用金支票为依据,取款时只能由企业指定的备用金使用者才能提取,防止经常性的现金收入流入该账户和非备用金使用者提取该现金。
(三)现金预算管理制度
1.建立现金预算管理制度的意义
对现金建立预算管理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定期编制有关现金的预算计划,对一定时期企业现金流入与流出进行统筹安排,促进现金的有效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因为现金预算的资料主要来源于销售、采购、生产等日常业务预算,所以加强现金预算管理可以有效地促进其他预算工作,使企业对现金收入与支出有全局性的把握,可以减少现金过剩造成的资金浪费和现金短缺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
2.现金预算管理制度的内容
现金预算管理制度主要针对预算期内的现金和银行存款(以下简称现金)的流入和流出编制预算。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对企业现金收支进行科学预测。根据企业的经营特点,预测预算内的现金收入和支出。现金收入主要是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中现金回收部分和收回以前的应收账款。现金支出包括预算期内材料现金采购成本、工资、其他期间费用支出和预计的资本性支出。
(2)将可能的现金收支逐一列示,反映出各项预算的金额。(www.xing528.com)
(3)根据期初现金加现金收入减现金支出,计算出预算期现金余缺。
(4)结合企业最低现金需求,当现金发生节余时对其进行运用(如短期投资等),而现金发生短缺时必须通过各种方式进行筹集(如向银行借款、发行债券等),以满足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
通过较为详细和较为远期的现金收支预测和现金预算的编制来规划期望的现金收入和所需的现金支出,从而较为精确地测算出有多少闲置现金可以用来进行临时性投资或在经营中需要筹集多少现金。
现金预算编制者应与出纳和从事现金账务工作的会计人员分离,一般由财务部门的专职人员完成,将货币资金预算与实际执行情况相比较,分析差异进行评价,也可视为货币资金控制的组成部分。
(四)银行存款控制制度
银行存款账户的开设与终止,应由授权批准人员进行审批,在办理银行收付业务时,应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银行存款的收入项目包括存入的现金、收到的票据或其他账户转存,支出项目包括提现、开出票据、转存其他账户。在收支过程中,企业大部分业务可能通过支票结算的方式进行,所以下面主要以支票为例介绍企业应如何建立银行存款收、支和核对的控制制度。
1.支票收入控制制度
企业收到支票收入款项时按以下程序进行控制:
(1)企业收到支票时,应检查其内容是否填列正确,如出票日期是否正确、金额是否正确、有无出票人印章等。
(2)支票送交银行后,应根据银行回单和其他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
(3)出纳和会计部门根据收款凭证分别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相关明细账。
2.支票支出控制制度
企业签发支票支付款项时按以下程序进行控制:
(1)每项支票支出,都必须经过授权的支票签署者的审核签发。在某些情况下,可设立支票会签制度,但必须注意,每个签署者都必须独立审核支票及其附属凭证,否则这种会签制度将隐藏更大的风险。
(2)每项支票支出,都必须由经核准的发票和其他必要的凭证作为依据。
(3)支票的签发应满足《票据法》的要求,特别应明确地写明受款人和金额,并与相应的应付凭证进行核对,无受款人和金额的支票风险非常大,应当禁止。已经作为签署支票依据的有关凭证,应于签署支票后,加盖“已付讫”戳记,以防它们被用来作为重复付款的凭证。支票签发时应在备查簿中登记。
(4)作废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防止再被使用。并且应和其他支票存放在一起,按顺序加以留存。
(5)会计部门根据支票存根编制付款凭证。
(6)出纳员和会计部门根据凭证分别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相关明细账。
3.银行存款的核对
银行存款占企业货币资金的绝大部分,为准确掌握银行存款的实际金额,防止资金贪污、挪用,企业应定期核对银行存款账目。定期核对的内容包括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收付凭证相互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总账相互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相互核对。
在企业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时,应首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进行调整。为防止舞弊,根据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的要求,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应由出纳和编制收付凭证以外的会计人员编制。
(五)其他货币资金控制制度
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等,由于这些资金已脱离银行存款账户,对其管理也应引起密切关注。
外埠存款应为专门的采购需要而进行,防止为其他单位或个人付款;通过函询或索取对账单,审核余额是否正确;采购价款应及时结算,采购业务结束后应将外埠存款转入结算户存款,防止长期占用或移作他用。
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的办理应符合《票据法》的要求,手续健全、完备;必须为正常的业务需求签发票据;按时结算货款,并进行账务处理;余款或超过付款期限的票据应及时办理转账收回。
在途货币资金应由经营人员在下月及时查询,以防凭证丢失或被挪作他用。
(六)票据和有关印章的保管制度
1.建立票据和印章控制制度的意义
企业在进行现金收支或办理银行结算时可能会使用相关票据或印章,为保证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安全完整,必须加强对票据和印章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票据及印章保管制度,一方面可以减少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的舞弊行为,确保实现其安全完整的控制目标;另一方面也可以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避免由于职责不清造成的损失,在出现问题后可以及时追究责任。所以企业应该制定书面形式的票据和印章保管制度,明确保管人的责任,建立相关奖惩条例,为加强对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控制奠定坚实的基础。
2.票据和印章保管制度的内容
票据和印章的保管制度应当涵盖以下内容:
(1)票据的购买应由相关会计人员提出申请,经会计主管审批后进行。同时,对购入的票据应建立备查簿,反映购入种类、数量、编号等情况。
(2)所有票据均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3)票据领用时应该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反映领用数量、票据编号、领用人及领用时间等。
(4)对无须使用的票据,应退回给票据保管人,由其向会计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注销。
(5)对使用完的票据应统一编号存档。
(6)银行印鉴章一般应由两人分管,不得擅自将自己保管的印章交他人使用,也不得私自接受他人保管使用的印章。
(7)使用时,掌管印鉴章的两人都要对收付款原始凭证进行审查,审核无误后,才能在有关凭证(支票)上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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