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直接投资是指企业以合同、协议等形式吸收国家、其他企业、个人和外商等直接投入资金,形成企业资本金的一种筹资方式。吸收直接投资不以股票为媒介,适用于非股份制企业,它是非股份制企业筹措自有资金的一种基本方式。吸收直接投资中的出资者都是企业的所有者,他们对企业拥有经营管理权。企业经营状况与各方利益挂钩,在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并获取盈利时,各方按出资额的比例分享利润,按比例承担损失。
(一)吸收直接投资的种类
1.按投资者分类
(1)吸收国家直接投资
国家投资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吸收国家直接投资是国有企业筹集自有资金的主要方式。吸收国家直接投资一般具有三个特点:第一,产权归属国家;第二,资金的运用和处置受国家约束较大;第三,广泛适用于国有企业。
(2)吸收法人投资
吸收企业、事业单位等法人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法人资本。吸收法人投资一般具有如下三个特点:第一,发生在法人单位之间;第二,以参与企业利润分配为目的;第三,出资方式灵活多样。
(3)吸收个人投资
企业内部职工和社会个人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企业,形成个人资本。吸收个人投资一般也有三个特点:第一,参加投资的人员较多;第二,每人投资的数额相对较少;第三,以参与企业利润分配为目的。
2.按投资者的出资形式分类
(1)吸收现金投资
吸收现金投资是企业吸收直接投资中一种最重要的出资方式。企业有了现金,可用于购置资产、支付费用等。因此,企业一般争取投资者以现金方式出资。至于吸收投资中所需投入现金的数额为多少,我国目前尚无这方面的规定,需要在投资过程中由双方协商确定。
(2)吸收非现金投资
吸收非现金投资主要有两类形式:①吸收实物资产投资,即投资者以房屋、建筑物、设备等固定资产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流动资产作价投资。企业吸收的实物资产应符合三个条件:第一,的确为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第二,技术性能比较好;第三,作价公平合理。②吸收无形资产投资,即投资者以专有技术、商标、专利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进行投资。企业吸收的无形资产应符合四个条件:第一,企业生产、经营、科研所需要的;第二,对企业改进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有重大帮助的;第三,交通、地理条件比较适宜;第四,作价比较合理。
(二)吸收直接投资的程序
企业吸收直接投资,一般应遵循如下程序:
1.确定吸收资金数量(www.xing528.com)
企业新建或扩大生产规模,在自有资金不足时,可采用吸收直接投资方式筹集资金,但在吸收直接投资之前,应当合理确定所需吸收直接投资的数量,以利于正确筹集所需资金。
2.选择吸收投资单位
企业在吸收投资之前,要对各投资方做一些调查和了解,选择最合适的合作伙伴。
3.协商、签署投资协议
选择投资单位后,双方便可进行具体协商,以便合理确定投资的数量和出资方式。经双方协商确定后,便可签署投资协议或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协商的关键问题是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投资的作价问题,因为投资的报酬、风险的承担都是以确定的出资额为依据的。双方应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定价,如果争议较大,可聘请有关资产评估机构来评定。
4.共同分享投资利润
出资各方有权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但如果投资者的投资占企业资金总额的比例较低,一般并不参与经营管理,他们最关心的是投资报酬问题。因此,企业在吸收投资后,应按合同中的有关条款,从实现的利润中对吸收的投资支付相应报酬。企业要妥善处理与投资者的利益分配,以便与投资者保持良好关系。
(三)吸收直接投资的优缺点
吸收直接投资有以下优点:
1.吸收直接投资所筹集的资金属于企业的自有资金,能提高企业的资信和借款能力,对扩大生产经营、增强经济实力具有重要作用。
2.吸收直接投资不仅可以筹集现金,而且能直接获得所需的先进设备和技术,有利于尽快形成生产能力。
3.吸收直接投资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企业可以根据其经营状况向投资者支付报酬:经营状况好,向投资者多支付一些报酬;反之,则少支付报酬。比较灵活,财务风险比较小。
吸收直接投资的缺点主要有:
1.吸收直接投资通常资金成本高。
2.吸收直接投资容易分散企业控制权,这是因为投资者一般都要求获得与投资数量相当的经营管理权。所以当外部投资者投资数额较大时,投资者会有相当大的管理权,甚至会对企业实行完全控制,这是吸收直接投资的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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