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明确指出,到2020年,我国要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到新中国成立100周年,我国要成为世界科技强国。到“十二五”期末,我国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3件。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政策措施,加强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国家知识产权法院等重大战略举措,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国梦”,凝聚了全国人民的力量,激发了全国人民创新的热情,神州大地,处处在讲科技创新,处处在说知识产权。实践中,企业要重视和克服专利认识上的几个误区:
1.专利高不可攀。由于社会对专利的科普知识不够,不知道专利是一种把聪明人智慧变为财产的法律制度,有了专利权,智慧就变钱,智慧就变成了一种财产。与过去相比,只要有改进、有变化、有不同,就可以申请专利。方法不同,申请发明专利;结构不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形态不同,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有想法并不要求有产品,就可以申请专利。在这个思路下,处处是专利,到处有专利。企业和企业家只要有这个意识,方法得当,特别是有专利代理机构的协助寻找,企业会有很多的专利。一个芯片197个专利,就很好的说明了这点。
2.专利与高科技划等号。专利是创新的表现形式,代表的仅是与过去的不同,表达的是改进、变化、差异,而与是否是高科技无关。是高科技领域内产生的专利,自然是高科技的;是传统领域内产生的专利,当然属于是传统产业的。因此,不能把专利技术与高新技术混为一谈,也不能把专利技术产品与高新技术产品合二为一;专利技术表示的是过去没有的,或者在过去有的基础上有改进了的技术,专利产品只表示过去是没有的,或者是在过去基础上有改进的产品,不能把专利与高科技划等号,也不能把专利产品与高科技产品划等号。
3.有专利就能很好的保护自己。我在为企业服务中,经常会听到企业家说,他的技术和产品,申请了很多专利,能够很好地保护自己。一旦市场出现侵权产品,维权没有取得好的效果,又反过来责怪中国的专利制度。专利就是竞争力,但是,有专利并不等于拥有核心竞争力,拥有核心竞争力一定拥有专利。只有那些权利要求书写得规范合理,保护范围恰到好处,既能够很好的保护自己、又能够很好维权的专利,才能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这取决于专利代理人的智慧和水平,更取决于他的经验积累和实战经验。当然,有专利肯定比没有专利强。但是,有专利是否就能很好地保护自己,关键取决于专利权利要求书是否科学合理。有的专利代理机构为追求授权,把权利要求书写得窄窄的,这类专利即使授权也是不能很好形成核心竞争力的。由于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时,仅进行形式审查而不进行实质审查,就是说,只要格式符合要求,就可以获得授权,而不管别人过去是否申请授过权。当然在企业维权时,只有最先获得授权的专利才是有效专利,其他后申请的同样专利,虽然获得了授权,但按照专利法的规定,从授权之日起就无效。这也是专利维权时,对手要想方设法无效掉你的专利的原因。因此,无论哪种专利,企业有肯定比没有强。但是有专利,并不是表示就能很好的保护自己。只有企业拥有那些权利要求书写得规范、科学、合理的专利,企业才能很好地保护自己,才能形成核心竞争力。
4.有专利和没有专利的产品销售战略一个样。有很多企业家把专利仅仅作为企业的一种荣誉,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个条件,或者作为项目结题、争取政府资金的一种手段,而没有把专利当做企业的资产经营,忽略专利在一段时间内对某种技术、某种产品市场的独占,没有把专利战略与产品营销战略综合考虑。有专利的产品销售价格与没有专利的产品销售价格一个样,销售策略也一样,都走的是前高后低的价格战。没有考虑专利对市场的保护和在一定时间内对市场的独占,遇到竞争对手,打的不是价格战,而应是专利的维权战。对侵犯自己专利技术和专利产品的企业,要理直气壮的维权。有专利不可能阻止全国所有企业侵权,但理直气壮的维权,至少可以阻止大公司、正规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的仿制侵权,能为有专利的企业赢得很大的发展空间,也为专利企业走先低后高的曲线产品销售战略提供条件,最终把专利资产的价值体现到专利产品的价格上,实现有专利的产品,价格要高于无专利产品的价格;有专利的企业利润,要大于没有专利的企业利润的目标。
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如果不会用,或者用得不好、用得不活,不能创造出财富价值,那有也相当于没有。保护知识产权固然重要,但运用知识产权是关键,更为重要。对于企业而言,手里握着一百个无法生产运用的知识产权,远不如一个在市场竞争中可以使用的知识产权更有前景、更有价值,而与经得起考验的新产品密切结合在一起无疑就是对知识产权最好的运用。
5.要注意媒体语言和专业术语的区别
(1)国际专利。经常有媒体报道,某企业的专利获得了国际专利。就被大家认为这个专利可以在世界各国通行无阻了。这种认识是错误的。由于专利的地域性特征,任何一个专利不可能到世界所有国家去申请专利,顶多三五个国家而已,因而没有世界专利和全球专利,只有外国一国或几国(地区)的专利。就是欧盟专利,在欧盟专利局审核通过后,都还要分别到欧盟成员国的各个国家去备案,不备案就不能发生效力,这涉及到一个国家的主权。其实,国际专利只是代表这个专利申请了外国的专利而已。
(2)垃圾专利。经常有媒体报道,中国的垃圾专利多少多少,还有的人说,发明专利就没有垃圾专利。其实,这种说法是不科学的,至少是不全面的。若以专利对企业核心竞争力形成作为评价是否为垃圾专利的标准,由于我国大量的自然人专利,包括一些高校科研单位的专利,获得授权后都放在抽屉里“睡大觉”,从这一个角度上说,没有发挥作用的专利比例实属偏高,就是发明专利也不少。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在生产上没有发挥作用,并不等于是无用。如学生申请的专利,虽然多数没有转化,但却提高了学生的专利意识,为他们今后成为有知识产权意识的劳动者打下了坚实基础。又如很多农民的专利,虽然多数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但却很好地提高了这些产品的知名度、影响力,增加了农民的收入。还有很多企业为迷惑对手而布局的专利,虽然没有转化,但却搅乱了对手,赢得了发展空间。若从这种角度说,只要申请的专利达到了申请人的目的,发挥了它的作用,这个专利就是有用的,就不是垃圾专利。按照这种标准,中国就没有垃圾专利,即使有都很少。当然,由于发明专利都经过了实质审查,质量较高,申请的难度较大,发挥的作用也大,成为垃圾专利的可能性远远低于仅进行形式审查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这也是正常的。
(3)全球独占。经常从媒体看到,某某的专利签订了全球独占许可(转让)协议,这也是媒体语言,是极不科学的。由于专利的地域性特征,任何一个专利不可能到世界各国去申请专利,况且,有些国家还没有实行专利制度,你就是想申请都没法。因此,没有任何一个专利,可以获得全球的专有权,所以就没有全球专利之说,没有全球专利,就不可能有全球独占。专利只在授权的国家或地区发挥作用,既然没有获得全球所有国家授权的专利,就不可能有全球独占许可(转让)的事情发生。况且,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专利管理机关,都不能代表其他国家和地区行使管辖权,因此,是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专利管理机构为你的全球独占许可(转让)的协议备案的,不备案是无法律效力的。就算是欧盟知识产权局,它也不能代表成员国行使管辖权,即使它同意了,都还必须分别到所属成员国分别备案,方能受到法律保护。因此,专利全球独占(转让)是不可能的。
6.要注意专利的取舍。企业专利积累到一定量后,每年企业专利权的维持费用,对企业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为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企业要学会舍弃,既重视专利的申请和专利权的维护,又重视专利权的放弃,以降低成本。企业每年对自己拥有的专利权都要进行评估,对因科技进步已失去保护市场功能的专利权,要果断的放弃,不再缴纳年费。每个专利都是科技人员的心血,放弃都有点舍不得,但当专利已失去它保护市场的效用时,继续缴纳年费维持专利就是一种浪费。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因此,企业一定要做好专利的取舍。
7.中国企业在知识产权上常犯的10个错误。
(1)在专利代理上不舍得花钱。很多企业愿意花大价钱请国际一流的律师处理官司,但他确不愿意花同样的成本请专业的专利代理。事实上,很多企业在专利代理的价钱上锱铢必较,很多代理写一个专利赚的钱还不够覆盖人力成本。专利代理水平直接影响专利的质量,在这里省下的钱以后会在专利许可或者诉讼中会成倍的赔回去。在良莠不齐的专利代理市场中,他们撰写的专利质量有天壤之别。许多企业往往在专利被无效和诉讼时才发现此问题,但为时已晚。
(2)专利数量已经够了,着重提升专利质量。随着富士康、中兴、华为等深圳本地企业为代表的科技公司在专利申请数量上的大跃进,中国已经连续五年专利申请数量全球第一。同时,很多不同的声音开始出现,外媒如路透社都开始质疑中国创造了大量的垃圾专利,质量堪忧。对这个问题大家千万不要落入陷阱,要知道,不管早期的美国、欧洲还是日本,他们申请专利的创新水平,在刚开始的时候,质量同样不高。从数量的积累转换为质量的提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专利量变到质变的嬗变需要过程,不能一蹴而就。事实上,中国除了深圳和北京等地方的企业,大部分企业还处在专利认识的初级阶段,中国专利教育和专利数量的累积还远远不够。没有一定的数量,就没有质量。
(3)没有基本专利,没脸见人。基本专利是绕不过去的罗马,是企业拥有核心技术的必经之路。为此,许多企业开始前仆后继,花很大的代价在基本专利上,这是否值得?基本专利是核武器,一件基本专利的培养过程从研发申请、写入标准、使用推广到形成价值,一般需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投入成本高而且失败风险大。周边专利是常规武器,投入小、时间短、针对性强,但容易被替代和无效。有些企业没有认识到二者的矛盾因素,好高骛远,投入大量的资源在基本专利的自主研发上,结果不仅没有开发出基本专利,而且周边专利的优势也没有形成,最终丧失了企业竞争力。
不管是核武器还是常规武器都可以制敌,西方公司一直践行着这样的务实理念。企业对基本专利的追求不能拔苗助长,而应水到渠成。华为公司总裁任正非2005年就坦言,华为尚没有一项基本专利。在技术和资金实力都不占优势的我国企业,要更加重视周边专利布局,这是一个经济而且比较合理的选择。如20世纪70年代日本经济崛起曾经招致欧美专利的大量攻击,以松下为代表的日本企业为此加大研发投入,疯狂地在欧美基本专利周边申请从属专利,对欧美基本专利形成反包围圈,有效抵御了欧美专利的进攻。而苹果公司的经验更值得借鉴,该公司近一半的专利是增进消费者体验的外观设计,而非技术发明,更非基本专利,但这丝毫不影响苹果的专利实力。所以,不要迷信发明专利。有发明专利当然好。没有发明专利,围绕发明专利,申请许多从属专利,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4)专利运营,将资产变为利润。除非你是专利经营公司,那么,一定不要被眼花缭乱的专利运营所迷惑。专利运营对科技公司来讲,看上去很美,但却绝非好事。如果你是企业的创始人或者董事长,千万不要相信任何关于专利运营的建议,对这样的提议应该慎之又慎。因为任何试图通过专利运营帮助企业增加利润或者转亏为盈的想法,都被事后证明是不务正业的痴心妄想。专利经营的收入与主业相比不仅微不足道,而且常常会影响对企业创新动力和市场领航的判断,掩盖企业主营业务遇到的困难,造成决策者的判断错误。离开制造等实业,就绝对不会有专利的立足之地,即使存在也是昙花一现。企业由盛转衰的征兆其实跟一个国家的兴衰很相似,比如企业开始变得越来越傲慢和臃肿,更加关注公关而不关注产品,竞争由开放转为封闭等等。其中,专利运营就是这样一个征兆,企业不是靠产品创新而是开始依赖专利垄断优势获取利润和竞争优势,这对于一家科技公司来讲,意味着创新动能的干涸,不仅本末倒置,而且无以为继。
当然,运用专利营运,提高公司影响力例外。如近期佰利公司起诉苹果公司专利侵权,主要基于以下原因:一是造型相似,苹果公司的iPhone6、iPhone6 Plus两款手机在机身厚度分割和侧面弧度、四周导圆角、后置摄像头造型设计、侧键和sim卡卡槽跑道设计、铝片氧化CD纹等方面与百加手机颇为相似,这是引发此次专利诉讼的主要原因;二是获取经济收益,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财产权,任何公司都有运用知识产权获得更大收益的权利。此次佰利公司针对苹果公司提起诉讼,如果胜诉,最直接的结果就是能获取经济上的回报,比如收取专利许可费用等;三是提升品牌形象,通过与苹果公司的专利战,佰利公司可吸引众多商家瞩目,不仅可以加强自身品牌影响力,更可为吸引投融资储备力量。同时,佰利公司较强的专利意识,也是他们针对苹果公司开展诉讼的原因。
(5)忽视域名的代价。2015年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斥资1亿元从德国沃达丰手中买下了“360.com”顶级域名。无数个忽视域名而付出沉重代价的案例警示我们,企业在非常小的时候就要认真的做好域名的布局,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这个显得尤为重要。大家一定想不明白,为什么奇虎公司要用这么大的代价买下这个域名,看看下面这个案例大家就明白了。2011年,携程最终花300万元人民币从蔡文胜手中买下了xiecheng.com,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携程收购之前,xiecheng.com这个域名每天有1800个访问量。对于携程来说,这些流失掉的都是精准客户,收购xiecheng.com这个域名,就可以留住他们。另一个值得关注的是,蔡文胜从2001年就开始主动向携程推销这个域名,当时蔡文胜的报价是1万元,从1万元到300万元,10年时间xiecheng.com这个域名的价值就涨了300倍,而升值的最主要原因就是携程的品牌价值在不断上升,导致域名价格水涨船高。
(6)开放跟你无关,做个封闭的美男子。IBM只有一个,爱立信只有一个,大公司的战略并不一定适合小企业。面对日渐兴起的开放式创新的呼声,企业反应各异。有的企业依然固守封闭模式,坚持雁过拔毛式许可收费,如微软;有的企业标榜开放,实为垄断,不交许可费的就以诉讼威胁,如爱立信;有的企业采取有限开放方式,将专利低价许可给竞争对手,打造联合创新的知识产权生态系统,如宝洁;也有先知先觉的企业认识到专利垄断经营模式对技术创新和市场占有的伤害,开始了真正开放专利的行动,如IBM、谷歌和特斯拉。(www.xing528.com)
面对开放式创新的浪潮,我国企业应认识到:①专利开放是富人的游戏。专利开放战略是近年来具有超强实力的跨国企业重新定义的游戏规则,参与游戏的玩家需要有很强的专利实力做支撑,否则贸然的开放会让企业陷于被动甚至巨大的风险之中。②IBM等企业,虽然倡导通过技术开放促进专利和平,但他们真实意图还是为争夺市场份额。③不同的行业应采取不同的策略。在IT行业,专利掌握在不同的企业手中,不开放很难进行产品的推陈出新;在医药行业,一个新药品只有几件专利,开放专利会损害企业利益,降低竞争优势,甚至会危及企业生命;作为大部分没有能力开放专利的我国企业,应充分利用跨国巨头专利开放或者有限开放的机会,学习先进技术,缩短技术差距,加大延伸创新和外围专利的布局,尽快提升企业的技术水平和专利竞争力,进而提升企业的生产力。
生产力提升是怎么带来的?不是基础科技本身,而是基础科技带来的实际产品,实际的应用才能够推动社会进步。应用的转化靠的不是科学家,而是掌握先进科技的企业家。比如,iphone里面有什么科研是苹果做的吗?没什么,绝大多数科研是买来的,甚至从iPod就开始了。当时,乔布斯只是有一个伟大的设想,他认为听音乐不应该是有一个MP3放10首歌,而是应该1000首歌放在一个小装备里面,直接揣在兜里带走。但这个伟大设想得不到支持,为什么?他没有这样的技术。所以他就到全世界去找,最后在东芝公司里面找到。东芝公司正好开发1.8寸的高密度硬盘,没地方去卖,他发现这就是我要的。
东芝是科技的原创者,他没有推动社会发展,他把科技直接做成了一个产品,产品不满足任何的需求,没有市场,没有推动社会发展。乔布斯看到这个科技就是我要的,然后整合到我的iPod里去,卖到全世界。他也很聪明,签了独家销售协议,就是东芝不能到处卖,只能卖给我。几年后,iPod成功,他有足够多的钱,直接就把这专利收购了。谁是真正推动社会进步的人?掌握好先进科技的企业家,才是最先进的生产力。所以,这时候,中国人的机会就来了。你可能做不成发明专利的人,但你可能做成懂得欣赏他、收购他专利,类似于乔布斯那样的人。所以,实际上,科学家是不可学的,乔布斯是可学的。
在波士顿郊外一个极其普通的二层小房里,有一个几十人的公司,是一家研发无线充电的公司,它可能5年之后就将改变世界。五年之内,无线充电会到处都是,今天大家讨厌的线,到时都会看不见。2003年,因特网推出了无线带wifi的芯片,专门是笔记本电脑用的。效果是什么?仅一年,笔记本电脑的上网市场占有率就从10%增长到了85%。2016年底,戴尔就会推出无线充电的笔记本电脑。两年之后,你要再想买不带无线充电能力的笔记本就很难了。如果你的笔记本可以无线充电了,你的手机愿意不愿意带无线充电能力?直接搁在笔记本边上就充满了。还有汽车。今天我们电动车做的那么好了,回家依然要插插座,很多人忘掉充电,开不上路。未来是什么?无线充电。你车开回去,停在自家停车位,自然就会充电。这样的东西,2016年底,第一个推出来的将会是本田车。明年,无线充电就会变成汽车的标配。更神奇的是,美国一家研究心脏起搏器的公司,也跟这家企业签了合作协议。现在起搏器尴尬的地方在哪?它是有年限的,里面带电池,3年到5年,没电了怎么办,如果病人恢复得挺好,三五年后还健在,怎么办?只能是再去医院开一刀,把起搏器拿出来换个电池再放进去,这很痛苦。现在不用了,你们家床单底下就是充电器,躺着睡觉的时候就可以给起搏器充电了。
什么是先进科技?你要知道,它不是基础科研,它要做转化,叫产业研发。1981年,美国每年的产业研发投入是500亿美金,2013年突破了3000亿美金,推动把高效的先进成果转化成老百姓能够实实在在用的产品,这是推进生产力发展最核心的东西。另外一个细节是,过去30多年里,美国大公司的产业研发投入一直在递减,小于500人的小公司,它占整体产业研发的比例,从一开始不足5%,到现在已超过20%。这些小公司,基本可以锁定它就是科研成果转化型的企业,公司的设立就是为了做研发,没有产品,没有销售。这种小公司很可怕,它的生存力极强,它要活着,它每年就得靠不断的要有人给他钱,要不然它就死掉了。我们的经验规律是什么?这样的小公司做研发,基本上要5-8年的时间和上千万美元的投入,才能孵化出产品来。但是,科技特点是,即便你在本领域最先进,也不一定是最后的赢家。柯达所以死掉,不是有另一家做出来更好的胶卷,而是电子相机直接冲击了这个行业。所以,我们现在最大的压力是,我们即使识别出它现在是这个领域中最先进的,但谁也不知道,会不会某一天有另一个领域的先进科技直接把它覆盖掉,甚至连上市的机会都没有,这才是非常恐怖的事情。
当前,创新门槛在抬高,“积木式创新”将变得十分重要。现在,“产品众筹网”站已经在美国成为潮流。很多有想法的年轻人,在里面整合科技,类似于乔布斯,把你的科技拿过来,整合到我的科技里,它也是科技。这样的科技创新有很多,它直接先做一个设想,拍一个小视频,放到网上,大家一看这东西太好了,它确实能做到,但还没做出来呢,没问题,我先付钱,预付,这预付能到几百万,就足以支持,我拿预付款就可以创业了。这帮人拿到预付款之后,第一件事就是飞深圳,找代工厂合作。现在美国人研究机器人的方向是什么?德国机器人,强调精度、自由度,美国人不一样,他讲操控,路数是免编程,要让创新者不懂任何工业知识都能实现量产,这才是真正的知识创新者。傻瓜技术,这才是未来。
(7)专利官司不是用来打的,而是用来和解的。一个国际的专利官司常常会耗尽一个企业的精气。据统计,一个国际专利官司如果从头打到尾,其平均成本至少在一千万元左右。很多企业在专利诉讼开始时不注意,越往后拖,就越像掉入沼泽泥潭,越陷越深,最后无丁点力气自救。所以,对于大部分企业来说,开打专利官司,并不意味着关闭许可谈判的大门,要尽快寻找时机,果断和解结案才是正途。
(8)商标大有可为,小商标里有大学问。商标肩负着品牌信息的重任,商标争夺战其实就是品牌的市场争夺战,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这是经常发生的事情。即使像苹果这样的跨国公司,也常常在商标上犯低级错误,2012年,苹果公司因为在IPAD商标布局上的失误付出了近4亿元的赔偿。如果企业现在还没有进行商标检索和布局,赶紧找个专家把把关吧。
(9)保护企业的,不仅仅只有专利。很多尝到专利保护甜头的企业对专利过于迷信,什么都申请专利,这一做法非常危险。要注意不是每个技术都适合用专利保护。专利制度存续百年,仍有许多人以保密的方式保护发明,原因就在于专利权无法阻止他人对专利保护的发明进行深度思考,从而借助其灵感创造出与原发明不同的产品,发明一旦公之于众,即可能成为他人获利的工具。一直以来,对于采取何种形式来保护企业的核心技术都让企业十分困惑。如果选择专利保护,企业担心技术秘密因公开而丧失价值;如果选择商业秘密保护,企业又担心技术被竞争对手抢先申请专利。因此,对于生命周期较短、技术难度不大、容易被模仿、竞争对手已经在研发的技术,企业应考虑尽快申请专利以排除对手的使用;对于生命周期较长、行业的尖端领域、不易被模仿、容易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可以考虑以商业秘密保护,如可口可乐公司对其配方的保护。
(10)专利并购,给企业带不来创新。研究近几年的并购案件发现,以爱立信、西门子、通用为代表的传统行业巨子,倾向于通过研发持续申请和布局专利;而以苹果、谷歌为代表的新兴科技公司,则更倾向于通过快速的专利收购增强自己的专利实力。而大部分企业在进行专利布局时,并不是十分清楚自己的策略。专利并购解决的是企业的市场和竞争的问题,但对于企业的创新却无能为力。而且频繁的专利并购,也会把企业财务压得喘不过气来。经验丰富的西方跨国企业,每次专利并购都目标明确,并擅长利用商业判断规则来判断自主研发还是并购。比如,通过哪种方式可以降低成本,缩短上市周期,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利润,威慑和打击竞争对手等。当年,谷歌收购摩托罗拉专利一案,经典地诠释了这一判断原则。谷歌通过收购摩托罗拉专利,一方面,可以有效对抗苹果并保护其安卓生态系统;另一方面,通过将收购的专利分拣出售来降低财务压力甚至盈利。这些,都值得中国企业认真学习借鉴。
8.企业专利工作常见的7个错误操作
(1)专利申请滞后,导致专利申请新颖性丧失。在实践中,企业为了尽快地抢占市场,经常在专利申请之前就开始进行新产品的广告宣传,参加展览推广活动,甚至公开销售相关专利产品,导致专利申请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以使用方式被公开,使专利申请丧失新颖性,继而使应得的专利权产生不稳定甚至丧失。在后续的维权诉讼中,一旦被告收集到此类证据,专利权会因无新颖性而被宣告无效,侵权诉赔更不能实现。陆虎的外观设计专利被宣告无效即是此种情形。更恶劣的状况是,同行竞争者就企业所公开的技术内容抢先申请专利,使企业彻底丧失本应取得的专利权,继而陷入市场竞争的被动局面。此外,企业的技术开发人员为了评定职称或其他类似需要,擅自将其负责的研发项目内容,以科技论文发表在学术期刊上,也可能葬送企业本可以独享的科研成果权利。
(2)忽略专利申请过程中的保密工作,导致“抵触申请”。部分研发企业认为,在专利申请之后,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也不再对专利申请的技术内容进行保密了。为了加快新产品的市场推进,有的企业甚至主动将专利申请的新产品的技术方案发给客户厂商,却不知隐患重重。有些不良客户,在收到厂家的推销资料后,将其略加修改就去进行专利申请。虽然其专利申请在真正的权利人的申请之后,在先“真”申请构成在后“假”申请的抵触申请,但由于在专利申请审查中,抵触申请仅用于新颖性比对和判断,并不能用来否定创造性。因此,只要在后“假”申请与先“真”申请技术方案有区别,存在新颖性,则在后“假”申请也可能获得授权。如此,客户将轻易分享本应由研发企业独享的专利利益。
(3)专利申请区域缺乏总体规划,导致优先权利益丧失。部分企业的专利申请,只是应政策之需,应一时之急,并未主动将专利申请与企业的市场运营联合在一起,进行总体性规划和考虑,也缺少对专利权保护的地域性特点的理解。因此,常常在企业要进入境外市场或进行境外技术合作,需要进行外国专利申请时,才发现已经超出了优先权期限,企业永远地失去了获得外国专利保护的可能性。这种情形也发生在个别对专利工作已经极为重视的企业。虽然企业高层很重视,然而由于企业未建立顺畅有效的专利申请程序和对应的职务发明奖励制度,基层技术人员缺乏进行专利申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企业在年初制定的专利申请计划,往往会推迟至年末突击完成,甚至不了了之。被动突击式申请,让专利申请质量无法保证,更不要说专利布局了。
(4)专利申请类型选择错误,导致核心类技术的专利保护过早丧失。部分企业出于专利申请费用及授权期间的考虑,通常在其新产品新技术可以申请发明也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时,选择进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甚至对于自己的核心类技术成果,也只是申请实用新型甚至于仅仅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在包含有核心类技术的产品市场盈利期还未结束时,其专利保护却提前结束。
(5)专利申请个案撰写失误,导致专利权保护范围过窄甚至成为“废品专利”。依据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部分企业,尤其是以技术研发人员为主体成员的高新技术企业,容易轻视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工作,将其视为单纯的技术工作而忽略其法律性。在其自行完成的专利申请中,经常将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写得过量,或遗漏或错误选择可保护技术主题,导致所申请专利的保护范围过窄甚至形成无效保护,使侵权者极易规避,专利保护成一纸空文,严重影响到企业将来可能进行的技术交易和市场利益。
(6)专利权保护缺少防御层次,导致专利权被无效的风险增大,或可能被迫产生“交叉许可”。同样是基于对专利申请文件的误解,一些企业在进行专利申请时,极其轻视权利要求书的从属权项的设计和构建,也缺少对所申请专利技术方案的拓展性考虑。企业的这种轻视将可能导致两个后果,一是增加专利申请被驳回的风险,二是增加专利申请授权后被宣告无效的风险。缺少从属权项的建立,以及进一步优化的技术方案的拓展,还可能使企业的专利技术在推向市场后,被同业竞争者以该专利技术的优化技术方案去申请取得从属专利权,使企业不得不基于该从属专利,被迫进行交叉许可,从而影响企业市场的独占地位。
(7)专利维持管理混乱,轻易放弃专利权。目前大多数中小企业都未设置专人进行专利管理,通常由相应的研发技术人员配合完成专利申请工作后,专利的维持和管理无人顾及。等企业老板想起自己还有专利可以用时,才发现专利早已因未缴年费而提前终止了。有财大气粗的,就干脆都交,免得出乱子。但看着一年比一年多的专利年费单,却还没享受到专利的一丝红利,老板的心好苦。企业的专利年费,交还是不交,不是企业的一个行政管理人员就能决定的。几乎没有企业高管能够坐下来,好好盘点一下企业的专利资产,哪些该留,哪些该卖,哪些许可,哪些已经是废品该早早放弃……。
因此,很多企业把专利权的取得和维护看得太简单,并未意识到从技术研发、专利申请授权到专利实施的各个过程中的陷阱重重,风险重重。一方面,企业极其轻视专利取得过程中专利代理人的作用,进而排斥专利代理人的代理服务;而另一方面,部分专利代理人的急功近利,专利代理服务质量低下,则进一步导致企业对于专利法律服务的轻视。更多的企业,把专利战略之类,专利运营,专利策划等等,视作纸上谈兵。如果企业专利的最大用处只是为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复核需要,只是拿专利证书烘托一下企业产品宣传,丰富一下企业网站信息,只是到政府申请项目资金、要求优惠政策时多些砝码,那无异于买椟还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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