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是企业财务人员一年中最繁忙的时候,不但要清查资产、核实债务;而且要对账、结账一直到最后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协调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年底是财务室一年中最忙的时候。年底再忙,财务部都要加强年终结账与账务处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财务最容易出错的内容进行检查
1.检查当年的税费缴纳情况。要对企业当年的各项税费做一个总的分析,再计算一下当年的税赋情况,与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税赋作一个比较,根据税务机关规定的税赋进行适当调整。因为税务机关的稽查选案,往往从年度税赋率异常的企业中甄选,所以企业要在年终总体计算一下自己的税赋情况。
内销企业某时期增值税“税赋率”=当期各月“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累计数。
①月“应纳税额”即为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应纳税额合计数。
②月“应税销售额”=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
附:某时期增值税“税赋率”=当期各月应纳税额合计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累计数;
={当期各月[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累计数+当期简易征收办法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应纳税额减征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累计数;
={当期[销项税额累计数-(进项税额累计数-进项税额转出累计数)-期初留抵税额+期末留抵税额]+当期简易征收办法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应纳税额减征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累计数。
注:上面[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0(无负数,负数实为期末留抵税额),即与《申报表》中“按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计算口径一致。
2.检查企业当年的账务处理。新会计准则颁布后,对很多会计事项进行了调整,比如存货的核算、固定资产的管理与认定、生物资产的处理、收入的确认与计量等等,企业会计要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重点检查企业自身的会计处理情况,若发现有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处理事项,要及时纠正。
3.核准会计估计。对企业在年中做的会计估计,再根据年末的情况,重新估计,看一下当时的估计是否合理。
4.检查发票的使用情况。没有发票,税务检查时就会大眼瞪小眼。没有发票费用不能列支,但在实践中容易出现发票没有及时到位,时间久了就忘了的情况。所以,到年底的时候会计一定要认真检查一下,看看有没有当期发生的费用还没有取得发票的情况。一是基于行政管理活动收付款项的收付款凭证。主要有行政性收费收款收据,如执法机关的罚没款项、司法机关的诉讼费用、某些行政机关颁发执照、许可证等收取的登记费、许可费等;二是基于单位内部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的需要,划分单位内部和个人经济责任的收付款凭证(内部结算凭证);三是“专业发票”。《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对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国有铁路、民用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等。经国家税务总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由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主管部门自行管理,包括专业发票的印制和使用,但不套印税务局的发票监制章。
5.检查摊销和计提情况。检查一下有无会计事项应于当年摊销未摊销的情况,有无折旧应计未计的情况,因为如果当年不摊销或不计提折旧,以后年度补记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
6.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对账工作。结合研发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得税优惠等,年终11月底前必须与有关部门做好对账工作,方能经得起检查。
②与研发部对账。重点对新购进的研发设备是否列入研发项目书,是否标注为研发设备;研发人员是否分配到每个研发项目书;对研发部门同时承担部分生产任务的,重点对同时承担生产任务的研发人员名单;对研发耗材领用原始票据,能够区分是研发用还是生产用,不能准确区分的,不得列入研发费,也不得加计扣除。
③与销售部门对账。重点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销售合同和发票;对技术合同的登记备案,做到票据与合同一一对应。
(二)核查有关税费计算是否有误或遗漏
年末结转前,应对本年度的各种税费进行一次梳理,检查有无计算错误、有无遗漏。对于常规税种,每月或每季度企业一般都会按时申报,但是对于一些不经常发生的税种却可能遗漏,比如印花税等。
1.正确区分所得税的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
会计核算与税法规定存在各种各样的差异,尤其是在会计准则更加国际趋同的情况下,因此在年末结账计算所得税前必须正确区分所得税的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分类登记,作为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基础资料。
2.正确计算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解释指出,所得税费用由两部分内容构成:一是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应交所得税),二是暂时性差异按照会计准则计算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规定,企业在计算确定当期所得税(即当期应交所得税)以及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的基础上,应将两者之和确认为利润表的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但不包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或事项的所得税影响。即有:
所得税费用=当期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收益)
①当期应交所得税
当期应交所得税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应缴纳的所得税金额。存在税会差异的,应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考虑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按照税法的规定要求进行调整,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照适用税率计算确定当期应交所得税。
②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资产,核算企业在未来期间可以递减的所得税,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由资产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和负债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产生。
递延所得税赋债,核算企业在未来期间应缴纳的所得税,属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由资产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和负债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产生。
递延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赋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赋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③利润表的所得税费用
利润表的所得税费用=当期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不构成利润表的所得税费用的两种情况:一是直接计入当期所有者权益引起的递延所得税;二是企业合并引起的递延所得税,影响合并中产生的商誉或是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不影响所得税费用。
(三)如何进行税务上的通盘考虑
会计年终结账即所谓的财务年终决算,尤其要注意涉税事项的调整。下面从企业财务、鉴证机构和税务机关角度对企业涉及所得税事项调整处理进行分析,有利于正确把握和理解相关政策的规定,避免涉税风险。
1.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
①结算款项,包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应交税金等是否存在,与债务、债权单位的相应债务、债权金额是否一致;
②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各项存货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是否有报废损失和积压物资等;
③各项投资是否存在,投资收益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
④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各项固定资产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
⑤在建工程的实际发生额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
⑥需要清查、核实的其他内容。
企业通过前款规定的清查、核实,查明财产物资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各项结算款项的拖欠情况及其原因、材料物资的实际储备情况、各项投资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及其完好程度等。企业清查、核实后,应当将清查、核实的结果及其处理办法向企业的董事会或者相应机构报告,并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2.企业应当在年度中间根据具体情况,对各项财产物资和结算款项进行重点抽查、轮流清查或者定期清查。
企业在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前,除应当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外,还应当完成下列工作:
①核对各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内容、金额等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符;
②依照本条例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结出有关会计账簿的余额和发生额,并核对各会计账簿之间的余额;
③检查相关的会计核算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www.xing528.com)
④对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没有规定统一核算方法的交易、事项,检查其是否按照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进行确认和计量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是否合理;
⑤检查是否存在因会计差错、会计政策变更等原因需要调整前期或者本期相关项目。
在前款规定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企业编制年度和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对经查实后的资产、负债有变动的,应当按照资产、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标准进行确认和计量,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3.不同角度的应纳税额的理解
①企业财务角度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财务决算后的利润总额×规定的所得税税率=会计本期所得税费用
②鉴证机构审计角度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审定后(审计调整后)的利润总额×规定的所得税税率=本期审定的所得税费用
③税法角度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规定的所得税税率=税法规定的应纳税额。
从上面三个计算公式,我们可以清晰看出三者计算的口径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计算的税额有显著差别。三者存在差异的原因就是它们之间有着不同口径的调整,审计机构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作了一定程度的审计调整,而汇算清缴机构和纳税检查机关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作相应的纳税调整,从而得出了不同的应税所得,计算出不同的税额。
4.企业财务年终自查涉税调整的原则
近年来,随着《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陆续发布实施,有关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原则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同时,国家税收政策改革过程中,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现实情况也对企业所得税法规作出了一系列调整。由此,使得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中就收益、费用和损失的确认、计量标准与企业所得税法规的规定产生了某些差异。
对于因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就有关收益、费用或损失的确认、计量标准与税法规定的差异,其处理原则为: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对各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的确认、计量标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不得调整会计账簿记录和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金额。企业在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时,应在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计算的利润总额(即“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下同)的基础上,加上(或减去)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与税法规定就某项收益、费用或损失确认和计量等的差异后,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据以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
由于会计与税收的目的不同,对某项收益、费用和损失的确认、计量标准与税法的规定会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如果差异过大,会增加纳税人进行纳税调整的成本。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对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调整的若干所得税政策作了进一步明确。
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问题解答(三)就企业执行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并结合国税发[2003]45号文件中涉及的有关问题,对接受捐赠、对外捐赠、销售退回、提取和转回的准备金、发生永久性和实质性损害等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的差异所涉及的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事宜作了详细的解答。
该规定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企业所涉及上述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及相关纳税调整;对于未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的企业,在涉及本问题解答中相关事项的会计处理及纳税调整时,应比照本问题解答的规定办理。
企业对涉及到问题解答(三)中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应按《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和本问题解答中规定的原则确认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金额。如果报告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发生于报告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前,对于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涉及的需调整报告年度所得税费用的,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并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如果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发生于报告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后,对于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涉及的需调整报告年度所得税费用的,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核算并相应调整本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5.进行所得税税收筹划。最迟在11月底进行。在初步估计年终利润的基础上,采取合理合法的措施,尽可能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一是把能够进入成本的费用包括折旧费用,全部进入;二是尽量把研发费全面归集,尽可能提高研发费加计扣除额;三是对技术合同收入,全部进行技术合同登记,以享受500万元以下免征、500万元以上减半征收的政策;四是灵活应用财政专项资金政策;五是申请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和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实现既少缴所得税,又合理合法。
(四)要警惕的相关问题
1.结账的具体流程
结帐,是在把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全部经济业务登记入帐的基础上,计算并记录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的结帐程序及方法是:
①结帐前,必须将本期内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帐。
②结帐时,应当结出每个帐户的期末余额。需要结出当月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需要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12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生额下应当通栏划双红线,年度终了结帐时,所有总帐帐户都应当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
③年度终了,要把各帐户的余额结转到下一会计年度,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帐簿的第一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2.结帐时怎样根据不同的帐户记录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
①对于不需要按月结计本期发生额的帐户,如各项应收款明细帐和各项财产物资明细帐等,每次记帐以后,都要随时结出余额,每月最后一笔余额即为月末余额。也就是说,月末余额就是本月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的同一行内的余额。月末结帐时,只需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之下划一单红线,不需要再结计一次余额。
②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需要按月结计发生额的收入、费用等明细帐,每月结帐时,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下面划一单红线,结出本月发生额和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在下面再划一条单红线。
③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某些明细帐户,如产品销售收入、成本明细帐等,每月结帐时,应在"本月合计"行下结计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累计发生额,登记在月份发生额下面,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再划一单红线。12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并在全年累计发生额下划双红线。
④总帐帐户平时只需结计月末余额。年终结帐时,为了反映全年各项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的全貌,便于核对帐目,要将所有总帐帐户结计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合计"字样,并在合计数下划一双红线。采用棋盘式总帐和科目汇总表代替总帐的单位,年终结帐,应当汇编一张全年合计的科目汇总表和棋盘式总帐。
⑤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的某些帐户,如果本月只发生一笔经济业务,由于这笔记录的金额就是本月发生额,结帐时,只要在此行记录下划一单红线,表示与下月的发生额分开就可以了,不需另结出“本月合计”数。
3.结帐时如何划线
结帐划线的目的,是为了突出本月合计数及月末余额,表示本会计期的会计记录已经截止或结束,并将本期与下期的记录明显分开。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月结划单线,年结划双线。划线时,应划红线;划线应划通栏线,不应只在本帐页中的金额部分划线。
4.结账时对于帐户余额怎样填写
一般说来,每月结帐时,应将帐户的月末余额写在本月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的同一行内。但在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和其他需要按月结计发生额的账户,如各种成本、费用、收入的明细帐等,每月结帐时,还应将月末余额与本月发生额写在同一行内,在摘要栏注明“本月合计”字样。这样做,帐户记录中的月初余额加减本期发生额等于月末余额,便于帐户记录的稽核。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某些明细帐户,每月结帐时,“本月合计”行已有余额的,“本年累计”行就不必再写余额了。
5.结帐时能否用红字
帐簿记录中使用的红字,具有特定的涵义,它表示蓝字金额的减少或负数余额。因此,结帐时,如果出现负数余额,可以用红字在余额栏登记,但如果余额栏前印有余额的方向(如借或贷),则应用蓝黑墨水书写,而不得使用红色墨水。
6.怎样把有余额的帐户余额结转至下年
对于怎样把有余额的帐户余额结转下年,实际工作中有以下两种不规范的方法:
①将本帐户年末余额,以相反的方向记人最后一笔帐下的发生额内,例如某帐户年末为借方余额,在结帐时,将此项余额填列在贷方发生额栏内(余额如为贷方,则作相反记录),在摘要栏填明“结转下年”字样,在“借或贷”栏内填“平”字并在余额栏的“元”位上填列符号,表示帐目已经结平。
②在“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次行,将年初余额按其同方向记入发生额栏内,并在摘要栏内填明“上年结转”字样;在次行登记年末余额,如为借方余额,填人贷方发生额栏内,反之记人借方,并在摘要栏填明“结转下年”字样。同时,在该行的下端加计借、贷各方的总计数,并在该行摘要栏内填列“总计”两字,在“借或贷”栏内填“平”字,在余额栏的“元”位上填列“0”符号,以示帐目已结平。
正确的方法应该是:年度终了结帐时,有余额的帐户的余额,直接记入新帐余额栏内即可,不需要编制记帐凭证,也不必将余额再记入本年帐户的借方或贷方(收方或付方),使本年有余额的帐户的余额变为零。因为,既然年末是有余额的帐户,余额就应当如实地在帐户中加以反映,这样更显得清晰、明了。否则,就混淆了有余额的帐户和无余额的帐户的区别。
对于新的会计年度建帐问题,一般说来,总帐、日记帐和多数明细帐应每年更换一次。但有些财产物资明细帐和债权债务明细帐,由于材料品种、规格和往来单位较多,更换新帐,重抄一遍工作量较大,因此,可以跨年度使用,不必每年更换一次。各种备查簿也可以连续使用。
7.怎样检查高新技术企业的3个一票否决指标(最好在10月底进行)
高新技术企业涉及财务方面有3个一票否决指标:
一是研发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是否符合要求。若比例符合,注意与人事部对账(研发部内部结构和研发人员);与研发部对账(一对当年新刚进的研发设备是否编入项目书;二对研发人员是否合理分配到每个项目书。若同时承担有生产任务,要对人员和耗材领取凭据进行核对,能够准确区分)。若比例不符合,要根据研发费的8大类充分挖潜,提高归集能力,把符合要求的费用全面归集。同时可进行筹划:①提前启动新的研发项目,把原计划第二年实施的项目提前到当年实施。多安排科技人员出差,增大前期调研考察费用;②提前进行中试,增大研发部耗材使用量;③提前购置研发设备,单台设备控制在100万元以下,增大研发设备购置费用;④增加科技人员绩效,提高人员人工费用。
二是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结合税务检查,研发人员是指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人员(从2016年起,这部分人员的工资、奖金、五险一金等费用,都可以进入研发费并可以加计扣除);按照《工作指引》的规定,科技人员就是企业的研发人员。职工总数,是工资表上的总人数。研发人员(科技人员),就是企业技术中心人员,薪金全部进入研发费的人员。总经理、会计不能列为研发人员(科技人员)。按照12个月进行平均。注意与人事部对账(重点对花名册,对岗位、劳动合同、社保购买、大专以上毕业证书)、与研发部对账(研发人员是否列入项目书)。
三是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注意与市场部对账,计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及时调整收入结构。
此外,对资产变卖和股东分红,应放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起始年)进行,否则影响净资产增长率的得分。
8.关注并适应税务管理改革,合理适用优惠政策
税务部门在国家简政放权的大环境下,将原来诸多的行政审批改为备案制,大大的方便纳税人,但是纳税人也要同时注意到可能带来的税务风险。原来的税务行政审批,至少可以通过审批把不合规或理解错误的税法适用阻挡在纳税申报之前,现在不再审批就减少该环节,如果对税法理解有误就可能造成错误的申报。同时,国家在最近密集出台了多项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无论是备案制还是优惠政策,都是对财务人员能力的考验,财务人员应该积极关注税务管理改革和优惠政策,合理利用这些政策为企业服务,同时做好税务风险把控,必要时可外聘税务师来帮助企业完成税务风险把控。每年请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研发费加计扣除鉴证报告、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是一个好办法,应大力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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