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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产业营商环境改善成果与展望

时间:2023-05-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基于以上分析,这一部分将主要介绍中韩FTA框架下地方经济合作重点领域的营商环境改善,包括跨境电子商务、旅游产业、健康产业与文化产业。在韩方认可威海市检测结果的基础上,报请国家质检总局在采信韩国检测结果方面给予支持,以加快威海市进出口鲜活水产品通关速度。

重点产业营商环境改善成果与展望

基于以上分析,这一部分将主要介绍中韩FTA框架下地方经济合作重点领域的营商环境改善,包括跨境电子商务、旅游产业、健康产业与文化产业。

(一)跨境电子商务

1.威海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方向

(1)出口方面。为解决中小微企业不能结汇、退税问题,拟采用“清单核放、定期申报”模式,通过电子订单、电子支付凭证、电子运单与报关清单的自动比对,实现分类通关、快速验放,并定期汇总清单数据形成一般贸易报关单,通过与国税外汇部门的电子数据联网,为企业办理退税、结汇,扶持中小微电商企业的发展。

(2)进口方面。

1)建立阳光跨境直购渠道,打造一批明码标注商品价格、税款及运费的电子商务平台,为国内购买者提供放心、保质的网购环境,做到税费应收尽收,监管快捷便利。

2)充分发挥海关保税区域监管优势,允许电商企业将涉及国计民生、国内消费者欢迎的消费品事先批量进入保税区域存放,境内消费者网上购买后再逐批分拨配送,节省国际邮件运输成本,加快购物交付时间。

(3)信息化手段创新。建立与电子商务相适应的网络化管理模式;通过企业备案和商品备案认证企业资质,对商品范围进行限定,“由企及物”控制监管风险;通过电商、物流、支付企业与海关、国税、外汇等口岸管理部门的系统对接,实现信息及时共享,监管前推后移;通过无纸化申报和随附单据电子化,对交易、支付、物流和申报数据的交叉核对,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提升监管效率和严密性。

(4)报关方面。

1)试验降低报关员数量及报关业务负责人工作经验或者报关工作经验年限等,如4人、4年等,以降低跨境电商报关的资质要求。

2)试验类似“分报集送”的方式,来缩短报关流程,提升货品过关速度。

3)试验进口跨境电商企业按月或者年度,或者从价付费的方式,付报关费。

(5)试验检验检疫绿色通道。适应跨境电商单批次货品少、批次多、时限短等特征,试验建立一条检验检疫“绿色通道”。

(6)有关关税方面。

1)试验帮助跨境电商企业取得关税代扣代缴资质。

2)试验将跨境电商企业代征的关税系统接入海关的电子口岸系统,或者共同建设一个安全、稳定的第三方系统。

3)试验建立第三方机构监管代征关税。

(7)外汇结汇收汇方面。

1)试验支持电商企业申请互联网支付牌照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

2)试验允许威海市内银行和支付机构与境外银行和支付机构开展跨境支付合作。

3)采用“清单核放、定期申报”模式,通过电子订单、电子支付凭证、电子运单与报关清单的自动比对,定期汇总清单数据形成一般贸易报关单,为企业办理退税、结汇。

2.威海市跨境电子商务政策建议

(1)以建设“中韩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为目标,建设中—韩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监管仓库和物流园区建设,打造一流的通关环境,在中韩自贸试验区电子商务领域形成示范经验。

开放措施:推动亚马逊阿里巴巴等大型电商落户威海;加快集物流、办公、展示为一体的威海市跨境电商园区建设,将现有的钓具之都、半岛海洋商城等电商发展潜力龙头企业引进园区;建立O2O展示中心,在保税仓库内专门建设跨境电商保税仓库;允许韩资在威海市内设立合资或独资企业提供在线电子商务服务,对市内韩资电子商务企业办理ICP资质许可参照内资企业同等条件;完善跨境电子公共平台功能,完成与检验检疫、国税、外汇等其他平台的对接;支持企业申请互联网支付牌照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允许威海市内银行和支付机构与境外银行和支付机构开展跨境支付合作;允许试点海运快件国际和对韩贸易中转集拼业务;允许在威海市保税仓库内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通过电子订单、电子支付凭证、电子运单与报关清单的自动比对,定期汇总清单数据形成一般贸易报关单,为企业办理退税、结汇提供便利;检验检疫部门对出境电商产品,实施集中申报、集中实施办理的便利措施;电商产品通过国际快递或邮寄方式进境、收货人为个人消费者的,按照快件和邮寄物相关检验检疫监管办法管理,实施集中申报、集中查验、集中放行的便利措施;对入境时无订单信息,跨境电子商务将商品储存至报税仓库的内销商品,实施入区检疫、区内集中监管、出区分批核销放行。对于生鲜物品:依托威海口岸、石岛口岸、龙眼港口岸等进口冰鲜水产品检验检疫口岸,争取国家质检总局扩大经威海市进口韩国水产品的种类范围。在韩方认可威海市检测结果的基础上,报请国家质检总局在采信韩国检测结果方面给予支持,以加快威海市进出口鲜活水产品通关速度。

(2)申请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进口”试点城市,积极争取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进口”试点,通过跨境电商企业集中海外采购、国内保税配送的模式,打造优质、高效、惠民的跨境电子商务购物平台。

开放措施:提高每单商品限值与税额起征点;降低化妆品的行邮税;降低报关公司资质要求;恢复中韩邮路;争取中韩保健品互认;完善跨境电子公共平台功能,完成与检验检疫、国税、外汇等其他平台的对接;尝试化妆品进口许可证申请健字号或者消字号;在保税区建立化妆品的分装中心;获取中韩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许可证;与四大自贸区保税物流企业签订协议,在保税物流中复制其政策;对国内消费者需求大的韩国日用消费品,逐步降低进口关税并扩大降税商品范围;结合税制改革,完善韩国服饰、化妆品等大众消费品的消费税政策,统筹调整征税范围、税率和征收环节;加快推进威海产品品牌提升工程,支持实体店发展,实现线上线下互动。

(二)旅游产业

1.明确定位,突出主题,增加威海的韩国元素

从现有规划看,不论是威海的“韩乐坊”“威海特产城”还是地处荣成的“中韩边贸城”,都存在定位不明确、主题不突出的问题,反而存在沦为一般房地产或商业地产的倾向。另外,韩国文化元素缺乏会使得消费者无法对商品有足够的信心,因此应该让中国游客一踏入威海就能感受到异国的风情,感受到真切的韩国风味。

建议:从专业的角度进行定向设计。例如,韩乐坊可以主打“韩式风情”,定位在吸引国内游客为主。为了加强韩国的特色元素,建议改进建筑风格,更多采用韩国的设计人员、韩国的建筑材料、韩风的内部装饰,引进韩国大品牌商品及优质商品,在周边街道打造韩国美食街。“威海特产城”则以韩国游客为主要招徕对象,可向他们介绍中国各民族的特色服装,集中国内各地区的名优特产,也可设立中国文化体验中心。在“中韩边贸城”,在现有的纯商业地产概念的基础上,加载商务办公、旅游和文化元素,在有限的区域载体中体现中韩多元丰富的体验效果,以加强“吃、喝、玩、乐、游、购、娱”的综合效益。

2.聚集业态,针对游客打造商圈

现有的商家布局偏于单体、零散,数量稀少、业态分散,商家之间没有相互的联系和合作,“特色城”也还处于没有完全成型的状态。因此,不具备规模效应,“人气指数”也明显偏低。

建议:以业态集聚地的形式,打造一个成形的商圈。

3.官民合作、加强规范,实施有效的品牌质量管理

在威海有不少以中、韩的商品销售为主的商家,但由于商品的同质性强,经营服务良莠不齐,真假伪劣鱼龙混杂,品质管理缺乏保障。

建议:由政府和行业协会合作,加强法律监督和行业自律力度,对商贸旅游实施有效的品牌和质量管理。

4.旅游与相关产业协同发展,立体推进

威海的旅游业目前过度依赖自然资源,由此容易造成明显的旺季和淡季差异。由于威海和仁川在区位上相邻,地理纬度相近,自然条件上的区隔差异小,不仅差异性旅游体验空间小,还容易形成国内外恶性的低价竞争,产业及其配套的服务业难以有序、有效发展。因此,要积极创造条件将旅游的淡季转化为旺季,将旅游业的发展和体育赛事、文化宗教影视产业、展会服务等结合起来。

建议:

(1)积极设置和开展各类型的中韩国际性赛事,如国际围棋跆拳道茶艺插花、渔猎垂钓、马拉松航模自行车高尔夫、体育服装设计、登山等大赛,在旅游淡季创造旺盛的人气,达到“逆袭造市”的效果。

(2)由于中韩两国有着相似的文化背景,应当努力挖掘与传统、宗教元素相结合的各类旅游主题,例如佛、道宗教主题活动,传统节气(如端午节)主题交流,中韩古代交往学术研讨,与仁川、哈尔滨轮流主办以张保皋、安重根等为题的寻迹追怀缅念活动等。

(3)鉴于韩国影视、明星、艺术在我国有较大的影响,可在威海举办各类影视展、明星演唱会音乐书法画作等交流活动并形成品牌。

此外,在现有的食品、服饰等展会基础上,还可以举办中韩之间的民俗、农耕、建筑、海洋渔业、旅游、机械光电、家具书籍等博览会,并经过经验积累、品牌造势、择其精彩升格为国家级乃至国际性展会。如此,当不再有旅游淡季之虞。

5.不断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打造精品线路与提高服务及管理水平

除硬件如交通、酒店、餐饮和景区服务外,应特别注重软件设施的布设和服务质量,如旅游官网、旅游信息咨询服务、韩语导游、个性化的旅游项目及服务等。

6.美容与特色旅游

由于在《加快推动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第一批实施方案》中,威海已提出了“争取威海与仁川之间的旅游团队落地签证政策,以及威海和仁川两地居民全面免签政策”“争取引进韩国的美容技术和设备,在威海打造美容旅游基地,加强美容产业合作”等建议,威海旅游产业可在加强美容旅游产业合作方面先行先试以下政策:

(1)针对赴韩接受美容服务的中国游客实施免签。尝试在韩国政府授权下,指定一些资质良好的仁川医疗美容机构,开展对中国游客的美容预约服务。在中国游客已大致确定美容手术类别并预约时间后,由韩国医师开具证明,并以中国官方指定机构的信用认定(如威海的旅行社)为担保,实行赴韩免签政策。

(2)签订加强美容产业合作的地方政府间协定。威海和仁川可考虑签订地方政府间的协定,或在地方政府协调下签订双方行业协会的合作备忘录,以加强双方在美容产业上的合作。韩国医师在中国工作可能会面临语言上的障碍,可以考虑由威海市政府分期分批派出人员去仁川学习相关的专业美容技能,以及术后的专业护理技术,在取得了相应的资格后回国开业。例如现在有很多由中国到日本工作的技能型研修生,也是由中方介绍派遣。

(3)在威海兴建美容、专业护理为主,兼顾语言能力教育培养的学校,以韩方独资或合资的方式,由仁川委派专业教师进行授课和指导专业训练,开放让中方学生赴仁川的医院进行临床实习,加快培养合格的专业人才,打造“美容国外在韩国,国内在威海”的品牌。

(4)医师资格的两地(国)互认,允许中医在仁川自由行医。争取在威海和仁川试行互认医师资格,或以第三方认证的方法,采用独资或者合资的方式,让韩医可以在威海自由行医,而中医也可在韩国(仁川)自由行医。

(5)简化中国公民在韩(仁川)的长期居留申请手续,延长居留许可有效期限,而威海对韩方也实行对等原则。

7.国际旅游休闲度假区

项目内容:借鉴国内外发展旅游产业的经验,结合威海市与仁川市旅游产业的自然资源与人文历史条件,以中韩自贸区先行先试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威海市的旅游产业应当在原有自然资源的基础上,围绕美容旅游、特色旅游、商务旅游、赛事旅游和文化影视旅游等进行延伸性、纵深化发展。立足于更好地发挥区位优势,将威海市打造成国际旅游休闲度假区。

开放措施:吸引旅游开发企业、旅游购物及旅行社等旅游服务企业入驻威海;支持在市内设立韩资旅行社,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达到申请条件的可申请经营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支持韩国合法导游、领队经区内旅游主管部门培训认证后在威海执业;对韩国服务提供者在威海市内设立旅行社的经营场所要求、营业设施要求和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比照国内企业实行;支持韩国服务提供者以跨境交付方式,在威海市内试点举办展览;为符合条件的中国居民在威海市异地办理赴韩国旅游出入境业务。

(三)健康产业

1.独资医院(www.xing528.com)

由于医疗美容医院体量小,可以在威海市中心某一地段或邻近本市三甲医院周边,规划建成“韩式美容”专业门诊或韩式美容专科中心,邀请韩国专业医生进驻执业,将威海打造成中国韩式美容旅游第一站。

在此基础上,分步推进以下计划:加快推动韩国延世医科大学整形外科威海医院建设,带动一批韩国医疗美容整形医师来威海执业;在试验成功后,吸引韩国与中国业者在规划区域内设立专科及配套的专门医院,逐步形成产业集群;带动韩国美容化妆品企业、中外医疗美容器械生产企业在威海落地设厂,开展生产销售经营活动,完善产业链

2.设立医学、药学研究中心

在试验独资医院的同时,以医疗美容业为起步,发展生命健康产业,包括健康检测、高端医疗服务、科学研究等产业,形成以美容、减肥、康复疗养、休闲等非主流医疗服务与以专业体检、疾病治疗、临床研究等主流健康服务及科研开发相结合的产业集群,打造全国生命健康产业名城。

近期内深化博雅集团同韩国秀岩生命工学研究院合作,以加快推进中韩(威海)国际生命健康中心建设。大力扶持威高企业开展对韩医学科技合作,设立“威高—韩国医学研究中心”;中长期内,扩大吸引日本、我国台湾、东南亚乃至欧美的医学、药学研发机构来威海设立独资、合资合作机构。

由此,逐步将威海打造成为远东的区域特色医疗健康服务名城。

3.借势争取国家相应的政策

(1)建立人才特区,改革医师考核指标。在威海积极开展试验,将在医疗美容医院工作的医护人员从人事管理上设为“人才特区”,取消非教学医师职称评定,收入直接与其工作量挂钩。试点成功后,可向全社会推广。

(2)进一步改革医师多点执业政策,增强人才流动性。申请试点修改《执业医师法》和《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所有执业医师在省一级卫生行政机构注册后,均可多点执业,使“单位人”转向“社会人”。推动卫生人才合理流动与使用,形成人才竞争环境。

(3)试点取消外籍医生执业时间限制。目前中国的政策限制外籍医生在中国的工作时限是12个月,时限较短。建议在威海试验延长医疗美容医生工作签证时间。

(4)突破自贸区服务业的物理约束。目前自贸区设立外商独资医院,只能在自贸区范围内。建议威海市突破这种以货物贸易思路主导的自贸区制度设计,针对服务业的特点,突破物理范围,实践政策意义上的“自贸区”,以医疗服务业为对象,试验在自贸区示范区之外试行自贸区示范区的政策,设立中韩合资专科医院的分支机构。

(5)取消医疗设备进口经中央政府批准的规定。外商独资医院进口自用(非商业买卖目的)的限制类医疗器械,特别是属于“分类Ⅰ”的高科技设备,应逐步取消由中国中央政府批准的规定。

(6)发展商业保险。试验发展商业保险,包括发展外资保险公司,这样既可以发挥保险公司的监督作用,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患者的利益,监督和保证医疗质量,避免过度医疗等弊端,同时还能在医疗事故发生时解决理赔难题。

同时,要求医生为自己的医疗事故投保,这样就不存在医师第一执业单位承担医疗事故的风险,也可以减少甚至避免医患纠纷。

(7)争取类似高科技服务业的优惠政策。我国现行的8大类24个税种中,尚无医院税费的规定。目前营利性医院比照服务性企业纳税,根据健康服务企业是“公益性”还是“营利性”的性质,确定税收支持政策,公益性的民营医院可以按照公立医院享受同等财税措施,而营利性医院则相较于其他行业企业,如高科技服务业,享受一定的优惠。

(8)试点项目。在威海市试点韩资独资美容医院。

虽然有上述诸多困难,但在上海、北京都有不少取得中国医师资格的韩国整形美容医师。他们通常一个月在中国工作至少一周。

(四)文化产业

1.中韩影音创意基地

(1)项目内容。已经草签的《中韩自由贸易协定》第十七章“经济合作”专门对中韩双方文化领域的合作做了规定,其中包括“为加深缔约双方的相互了解,缔约双方致力于促进在广播和视听传播服务领域的合作”。第八章附件B中的“联合摄制电影”就是促进视听服务领域合作的重要举措。威海应当着力打造中韩影音创意基地,使其成为深化视听领域合作的先行者和试验田。

(2)招商对象。招商对象包括中韩影视公司、音像公司、动漫公司、游戏公司、传媒公司、娱乐公司等。

(3)开放措施。

1)推进中韩联合制作电视剧等政策试点。根据《中韩自由贸易协定》第八章附件B中“联合制作电视剧、纪录片和动画片”的规定,双方鼓励联合制作电视剧、纪录片和动画片,并且同意考虑就联合制作电视剧和动画片签订协议。为此,基地可以开展中韩联合制作电视剧的政策试点,规定落地基地的影视公司与韩国联合制作的、符合一定条件的电视剧、纪录片和动画片可以视为合拍片,为中韩未来发起相关谈判提供先行先试的经验。

2)建设中韩影视拍摄制作服务基地。吸引韩国剧组前来拍摄影视剧,为中国和韩国的电影、电视、音乐创意和制作企业提供服务。与呼雷汤影视文化基地、荣成影视基地、大乳山影视城、韩乐坊主题公园等开展密切合作,丰富影视服务产业链,加快提高威海的知名度,逐步把基地打造成闻名中韩的影音创意产业交流、对接和拍摄制作基地。

3)建设影视数据及后期制作服务中心。建设影视数据和后期制作服务中心,吸引中韩两国影视制作企业、影视设备供应商在基地集聚,重点加强基地面向韩国影视后期制作项目的服务功能,加大基地影视设备服务范围的拓展和延伸,加大基地影视后期制作业务的承接和服务量,促进影视产品返销韩国及其他海外市场。

4)建设动漫游戏制作服务外包分发平台。依托基地建设动漫游戏制作服务外包分发平台,利用动漫游戏行业较为成熟的研发技术和加工制作能力,着力打造聚合优质动漫游戏生产力和接包资源的外包分发的专业平台,推动优秀制作力量与韩国创意、资本接轨,提高和拓展威海动漫游戏产业走出去的水平和渠道。

2.中韩文化贸易基地

(1)项目内容。借鉴国家(上海)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的经验,建设中韩文化贸易基地,进一步通过探索文化贸易体制机制,完善公共服务平台的功能,拓展服务方式,扩大服务区域,提升服务能级,提高服务水平,推动中韩文化产业和文化贸易的交流合作。

(2)招商对象。招商对象包括国内外影视、出版、网络、传媒、演艺娱乐等文化企业。

(3)开放措施。

1)提升中韩文化贸易发展能级。

①打造中韩文化企业集聚基地。在全面了解中韩文化产业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企业集聚规模,吸引一批国内外知名的影视、出版、网络、传媒、演艺娱乐等文化企业入驻,特别是从事文化进出口业务的企业以及国际文化采购商、文化投资商,重点吸引这些行业内标志性的龙头企业入驻,同时吸引韩国知名文化企业与国内文化企业进行以产品出口为导向的战略合作,将基地打造成具有品牌影响力的中韩文化企业进行沟通、展示、谈判及交易的首选地。

②搭建文化贸易中介服务机构集聚平台。增加基地内直接入驻和形成合作关系的国际文化贸易中介服务机构的数量,引导各类国际文化贸易中介服务机构加强与文化企业的对接合作,努力形成围绕基地的贸易代理、金融服务、推介宣传、法律服务等各类国际文化贸易中介服务机构群,提升基地面向中韩文化企业的贸易配套服务能力。

2)丰富中韩文化贸易信息咨询。

①推动建立中韩文化贸易信息平台。联合专业机构共同建设中韩文化贸易信息平台,进一步实现文化贸易信息的交流和共享。信息平台将面向政府和企业,整合各级文化贸易工作相关部门项目规划、工作成果和最新经验等信息,搜集行业协会、企业网站、政务平台等多渠道发布的中韩文化市场动态资讯,形成定期动态信息简报和专报制度,定期编撰专题咨询报告,为政府制定中韩文化贸易推进策略和企业调整中韩文化贸易产品结构提供支持。

②建立中韩文化贸易企业和产品数据库。建立中韩文化贸易企业和产品数据库,掌握全市重点文化贸易企业和信息,实现数据库动态更新和查询等基本功能,逐步实现数据库覆盖全市文化贸易企业,完成数据库分类化建设,完善数据库应用服务功能,为产业管理和研究工作提供支撑。

③优化中韩文化贸易研究平台功能。建设并不断完善中韩文化贸易研究平台的专业研究和战略引领功能,集聚中韩文化贸易领域专家和研究机构资源,每年推进一批重点研究课题,加强对韩国文化投资政策、文化市场特征的实务性研究,加大威海文化产业发展对韩合作和便利化服务等领域研究,提升研究课题成果转化能力。

④积极筹办中韩文化贸易论坛。积极争取文化部支持,协商中宣部、商务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共同筹划在基地举办“中韩文化贸易论坛”。通过论坛形式,邀请韩国主要的大型文化产业运营商集聚基地,为国内文化企业搭建一个开放、友好、全面的对韩业务合作和信息交流平台。

3)加快中韩文化贸易渠道建设。

①深化节庆会展文化贸易渠道建设。加强基地与威海韩乐坊文化艺术节、威海沙雕文化艺术节等知名节庆会展战略合作,建立并深化节庆会展的文化贸易功能,依托节庆会展搭建影视、图书、演艺、动漫等版权贸易平台,争取尽快形成分门类、分层次的专业中韩文化贸易细分市场。

②加强对韩文化贸易渠道建设。主动对接韩国文化创意博览会及专业领域公认的会展平台,建立长期合作(互惠)关系,为威海乃至国内文化产品和服务向韩国推介交易搭建有效渠道。每年由基地牵头,遴选、组织重点文化企业亮相韩国市场,参加电影电视、艺术演艺、动漫游戏、出版印刷等方面具有文化贸易功能的重点展会,依托展会活动策划组织具有相当规模的文化优品展示推广活动。

③建立战略合作强化推广渠道。积极争取文化部、教育部、外交部等部门支持,与驻韩文化机构、中国文化中心等达成战略合作,强化信息互动和共享,引导文化企业开发适销对路的文化产品,扶持优秀文化产品对韩推广。加强与有突出出口实绩的龙头骨干文化企业的战略合作广度和深度,加快与韩国知名文化经纪机构、文化贸易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以互利共赢为基础拓展文化贸易推广渠道。

④共同组建环渤海对韩文化贸易发展联盟。强化文化贸易的区域间合作机制,依托环渤海地区优质文化企业相对集中和外向型经济特点突出的优势,由北京、天津、辽宁等省市共同发起组建环渤海对韩文化贸易发展联盟,集中优势企业资源和渠道资源。探索研究举办“环渤海中韩文化产品交易博览会”和“环渤海中韩文化服务外包大会”,定期举办不同业态、不同层次的文化贸易专题研讨会、论坛等,起到资源共享、疏通渠道的作用。

4)加强国际文化贸易人才培养

①建立文化贸易人才培训实训平台。积极争取文化部和相关部门支持,推动对韩文化贸易人才相关培训活动和实训计划集聚基地,积极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运作能力的文化经营管理复合型人才。积极实施文化贸易高级人才“请进来,送出去”交流计划,有计划地邀请韩国在国际文化贸易、文化经营管理、文化策划运作方面具有实际经验和相当大成就的高端人才来华授课。从骨干文化企业中选拔优秀中青年人才,资助支持其在与基地战略合作的韩国文化经纪机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进行中短期实践。以各类国际展会、论坛、典礼为平台,规划开展一系列文化贸易人才培训项目。

②推动国际文化贸易学科建设。加强基地与高等院校的合作,推动高等院校在文化产业管理、国际贸易、韩语等本科学历教育中增加文化贸易课程的比重,在研究生学历教育中增加文化贸易研究方向。加强基地与大型文化企业(集团)人才战略合作,推介具有国际文化贸易学历背景的高校毕业生。

③推动国际文化贸易人才继续教育。加强基地与高等院校的合作,开展面向国际文化贸易领域的经营管理人才的定向培训,开展面向宣传文化系统领导干部的文化贸易理论培训,开展面向一线文化贸易专员的业务培训,逐步形成针对多类人群的专业化、权威性国际文化贸易培训服务体系。

5)推动国际文化贸易便利高效。

①加强国际文化贸易通关便利化程度。加大基地与海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共同建立文化企业进出口诚信体系,通过基地推荐、海关审核的方式,遴选一批优质的国际文化贸易企业,享受海关最高级别的通关便捷措施。进一步提升基地面向环渤海乃至全国文化企业的出入境、通关、结汇、工商登记、物流、仓储等服务能力。

②建立国际文化贸易翻译服务平台。加快形成服务于中韩文化交流和文化贸易的多层次翻译服务体系。由基地会同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等高校建立对韩文化贸易翻译服务平台,孵化培育一批创业型中小翻译服务企业,通过多种激励手段引导一批韩国人参与出口文化产品翻译工作,加强与中国翻译协会的合作关系,在图书、影视、演艺等不同文化版权领域推出一批优秀的翻译工作者,推荐优秀的翻译作品申请国家政府奖项。

③利用新兴渠道促进对韩文化贸易发展。依托信息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科技、媒体、通信融合的趋势,开设“中韩文化贸易促进网”,提升网站功能,通过商务合作、资信评级、法律协议等网站模块的设置,为文化产品出口企业和互联网文化传播企业、电子商务企业合作搭建B2B网上展示交易平台。

3.借势争取国家相应的开放政策

(1)争取中韩联合制作电视剧的政策试点,规定落地中韩影音创意基地的影视公司与韩国联合制作的、符合一定条件的电视剧、纪录片和动画片可以视为合拍片。

(2)争取借鉴上海自贸试验区有关游艺设备的政策,允许韩资企业在威海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的生产和销售,通过文化主管部门内容审查的游戏游艺设备可面向国内市场销售。

(3)争取借鉴上海自贸试验区有关演出经纪机构的政策,取消外资演出经纪机构的股比限制,允许在威海设立韩国独资演出经纪机构,为山东省提供服务。

(4)争取通关便利化的相关政策,对经由中韩文化贸易基地备案认定的重点文化企业,简化人员因公出国(境)开展工作的审批手续,争取实行“一次审批、全年有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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