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实践经验来看,自贸试验区主要实施的三个方面改革,都存在市场准入门槛降低、政府管理约束力弱化,这也使得自贸试验区事中事后监管成为决定改革成败的关键点。一是“负面清单”。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中,政府将对禁止或限制外资进入的行业进行明文规定,而负面清单不涉及的内容,原则上企业都可以做。较之以前管理外资一直采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对鼓励、限制、禁止企业进入的行业进行严格审批,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企业的门槛明显低了很多。二是扩大开放。自贸试验区有别于以货物贸易和制造业为主要开放范畴的保税区,它有金融服务内涵。保税区强调物流与商品贸易便利化,自贸试验区强调投资与服务贸易便利化。前者主要由海关监管,后者由于涉及贸易、金融、投资及基础服务,日常管理和审批程序复杂,关联部门多。三是转变政府职能,简化审批。自贸试验区探索将全部审批程序尽量压缩,提高政府服务效率,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自贸试验区要求所在地政府具有国际化视野,能借鉴国外成熟模式进行政策创新,为顶层设计进行宏观思考。
目前我国自贸区综合监管快速反应机制尚未成形,监管覆盖面宽但部门分置、缺乏联系,法律制定、执行、识别、监管、授权等缺乏整合,难以监管始终,也远未形成包括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社会信用、企业年报公示等社会力量参与的市场监督制度体系。应借鉴国内外经验,多措并举提升监管能力,赋予社会更多的监管权,鼓励市场主体和广大民众参与监管,增加监管力量。社会参与监管实际上是一种制度设计,以此来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通过多数人的参与来提升自贸区的事中和事后监管能力。同时,它也将有效地参与自贸区制度创新,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和自律体系建设,形成行业自律、社会监督、行政监管、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督体系。(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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