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自贸试验区在金融改革方面的一大重点是推动适应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的金融创新,这其中包括简化对港澳金融机构准入方式,促进与港澳地区跨境支付服务创新,探索与港澳地区基金产品互认等。广东自贸试验区针对港澳地区的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促进投融资便利化的措施更为灵活,并且开放力度更大。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中,明确推动自贸试验区与港澳地区开展双向人民币融资;支持粤港澳三地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共同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资基金;对港澳机构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等具有融资功能的非金融机构试行备案制;允许自贸试验区内的商业银行直接办理企业外债登记;探索与港澳地区保险产品与基金产品互认;支持自贸试验区金融机构与港澳地区同业合作开展跨境担保业务;设立面向港澳和国际的新型要素交易平台,引入港澳地区战略投资者参股自贸试验区要素交易平台。
广东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在金融创新方面各有定位,其中珠海片区主要是在CEPA框架下对接澳门,鼓励金融行业创新示范;前海侧重与香港的合作试验;而广州南沙则是综合性的试验,主要依靠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重点打造粤港澳金融特区,大力发展航运金融、离岸金融、金融租赁等现代服务业,打造区域金融中心。自广东自贸试验区及各片区陆续挂牌以来,三大片区都推出了各自的金融改革项目。比如,在南沙挂牌当天启动了10个重点平台项目,其中包括中国农业银行自贸试验区“粤港澳”跨境业务创新基地、平安银行综合金融服务中心、珠江金融租赁南沙融资租赁产业联盟等多个金融类项目。在横琴,首批签约、授牌或启动的金融相关项目及企业达17个,约占全部项目的“半壁江山”,其中中国工商银行与珠海长隆签订《跨境金融综合服务协议》,为长隆二期项目提供总金额不低于100亿元的跨境融资。前海蛇口片区在挂牌时没有公布许多项目,但在挂牌当天颁发的6张“一证三码”营业执照中,有4张从事金融相关业务。(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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