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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与台湾服务贸易合作:历史、现状与展望

时间:2023-05-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0年6月29日,两岸签署ECFA后,闽台服务业合作被正式提上议程,双方有关服务业的讨论也如火如荼地进行。《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主要提出了对台湾服务业扩大开放的措施。允许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区内设立独资外资人员子女学校。可以看到,《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福建自贸试验区将致力于推动与台湾地区投资贸易的深度合作,同时要为台湾企业在福建自贸试验区的投资发展带来更大的便利。

福建与台湾服务贸易合作:历史、现状与展望

改革开放以来,经中央批准,福建在沿海地区先后设立台湾渔船停泊点,率先开通了福州、厦门两港与台湾高雄港的海上集装箱班轮试点直航,开通了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海上直航,率先设立了海沧、杏林、集美、马尾四个台商投资区与闽台农业合作试验区等。这一系列先行先试政策的实施,使闽台交流日益广泛,经贸合作日趋紧密,台湾已成为福建主要的投资来源和贸易伙伴。闽台经贸合作的良好基础为拓展闽台服务业合作和服务贸易的深度和广度奠定了基础。

2006年8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出台《福建省“十一五”闽台产业对接专项规划》《关于实施福建省“十一五”闽台产业对接专项规划的若干意见》两份文件,确定今后五年在工业、服务业十大重点领域和行业加强闽台产业对接。该规划以《福建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依据,主要阐述规划期内闽台产业对接的目标任务和重点,落实闽台产业对接相关政策措施。规划的范围界定为闽台工业、服务业领域的产业对接。规划基期为2005年,规划期为2006~2010年。经过“十一五”的努力,闽台产业对接规模和领域全面拓展,对接层次不断提升,海峡西岸成为充满活力的台商聚集地和投资环境优良的两岸产业合作重要基地

2010年6月29日,两岸签署ECFA后,闽台服务业合作被正式提上议程,双方有关服务业的讨论也如火如荼地进行。但是,由于受各方面因素的制约和影响,闽台服务业合作仍然相对滞后。闽台之间服务业交流合作因缺乏制度化、组织化的安排,交流仍处于间接、单向、局部的不平衡状态,合作的层次、水平还有待提高深化。从引资方面看,台商对福建服务业投资比重偏低,比重不足10%,并且主要集中在传统服务业,与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闽台服务贸易也主要集中在旅游、运输、劳务合作等传统领域,发展较慢,贸易的范围、规模、数量都还很有限,在闽台贸易总额中所占比重较低。

福建自贸试验区成立后,围绕立足两岸、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战略要求,充分发挥了改革先行优势,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改革创新试验田;充分发挥对台优势,率先推进与台湾地区投资贸易自由化进程,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的示范区;充分发挥对外开放前沿优势,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打造面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放合作新高地。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主要提出了对台湾服务业扩大开放的措施。允许在福建自贸区率先实施《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大陆对台开放承诺,除允许上海自贸区开放措施在福建自贸区实施外,还提出了12大类中61项针对台湾服务领域的开放措施:

(1)建筑和相关服务。主要针对台资企业在福建省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投资比例限制和允许台湾注册建造师和注册机构工程师在区内服务。

(2)运输服务。海洋运输,主要是针对的台湾企业在大陆一些业务的放开和股权限制的放开;航空运输,允许台湾企业在区内开展一些业务,如航空快件的中转集拼业务,允许台湾航空企业在区内以合资或者合作形式服务。

(3)通信服务。允许台湾投资者在以下领域进行投资:①在线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性电子商务网站);②多方通信业务;③数据存储转发;④呼叫中心;⑤互联网接入服务;⑥互联网信息服务。

(4)金融服务。开办两岸人民币跨境双向贷款试点,争取设立在自贸区的企业或项目可接受台湾地区银行机构发放人民币贷款;允许区内银行机构提供担保,且不纳入银行融资性担保余额管理;积极开展人民币跨境再保险业务等。

(5)物业管理服务。允许台湾投资者在自贸区承接物流业管理服务。

(6)人力资源服务。允许台湾投资者在区内独资职业介绍和人才中介服务,允许海员外派的劳务派遣服务。

(7)旅游和旅游相关服务。扩大旅行社业开放。增加经营出境游外资旅行社数量,创新管理体制,支持创新对旅行社经营的事中事后监管模式。支持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外资合资旅行社经营大陆居民出国(境)(不包括赴台湾地区)的团队旅游业务;允许三家台资合资旅行社试点经营福建居民赴台湾地区团队旅游业务。放宽旅游从业人员限制。支持台湾合法导游、领队经有关旅游主管部门培训认证后,换发证件在自贸试验区所在设区市(或试验区)执业。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内居住一年以上的台籍居民报考导游资格证,并按规定申领导游证后在大陆执业。

(8)商业服务。这主要表现在:①法律服务中的律师及相关法律服务,允许台湾律师所与大陆律师所实行联营;②法律服务中的其他法律服务,台湾仲裁机构参与两岸商事仲裁;③会计服务,具有大陆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台湾地区专业人士担任区内合伙制会计事务所的合伙人。

(9)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这主要表现在:①产品认证服务;②工程技术;③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允许台湾地区的建设、医疗等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持台湾地区有权机构颁发的证书,在其证书许可范围内在区内开展相应业务。

(10)教育服务。允许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区内设立独资外资人员子女学校

(11)文化体育娱乐业。网吧服务通过合资形式在区内服务。

(12)其他——个体工商户。130个行业在一定程度上对台湾身份的自然人开放。

可以看到,《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福建自贸试验区将致力于推动与台湾地区投资贸易的深度合作,同时要为台湾企业在福建自贸试验区的投资发展带来更大的便利。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探索闽台产业合作新模式。对台资企业在产业扶持、科研补助、品牌建设、市场开拓等方面与内资企业享受同等待遇。推动台湾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优势产业在区内集聚发展,重点承接台湾地区产业转移。支持区内品牌企业赴台湾投资,促进闽台产业链深度融合。探索闽台合作研发创新,合作打造品牌,合作参与制度标准,拓展产业价值链多环节合作,对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构建双向投资、促进合作新机制。

(2)扩大对台服务贸易开放。推进服务贸易对台更深度的开放,促进闽台服务要素自由流动。在区内先行试点实施《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大陆对台所有开放承诺,进一步扩大金融、通信、运输、旅游、医疗、教育、文化等行业的对台开放。对列入ECFA后续商谈事项,优先安排在区内开展试点。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台商投资区内的服务行业,其资质门槛要求比照内资企业。允许台湾自然人到区内注册个体商户,并放宽其营业范围。允许台资在区内试点设立合资或独资企业,提供大陆境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呼叫中心、因特网接入和信息服务业务(除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推动两岸社会保险等方面对接,将台胞证号管理纳入居民身份证管理系统,方便台胞办理社会保险、理财业务等。探索台湾专业人才在区内行政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机构任职。创新两岸司法合作模式,允许区内大陆律师事务所与台湾律师事务所驻大陆代表机构互派法律顾问或实行联营,允许台湾仲裁机构参与区内国际商事仲裁。

(3)促进两岸往来更加便利。推动人员往来便利化,实施更加便利的签注手续,在自贸区口岸可为台湾居民签发有效期10年的签注。对在区内投资、就业的台湾企业高管、专家和技术人员,在项目申报出入境等方面给予便利。简化区内台资企业外籍员工就业许可审批手续,放宽签证、居留许可有效期限。对接收区内企业邀请开展商务活动的外籍人员,符合过境免签和临时入境条件的,给予过境免签和临时入境便利。区内赴台文化团组审批权下放至福建省。加快落实台湾车辆在闽台之间便利进出政策,推动实施两岸机动车辆互通和驾驶证互认,简化临时入境车辆牌照手续。支持闽台口岸合作,放开福建对台航班班次的配额限制,实施对台安全智能贸易航线,推进建设统一高效、闽台联动的口岸监管机制,推动厦门—金门、马尾—马祖的游艇帆船直航驾游。

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的六大开放领域(金融服务领域、航运服务领域、商贸服务领域、专业服务领域、文化服务领域、社会服务领域)为标杆,除金融服务须域外,福建在下列方面提出了与上海有差异的开放措施:

1.航运服务领域(www.xing528.com)

从航运服务领域的整体开放来看,上海提出建立国际航运中心的开放措施,天津、福建和广东自贸试验区方案中都复制了上海经验,福建自贸试验区不同于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是,福建提出支持推动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对外开放口岸对部分国家人员实施72小时过境免签证政策。在对台开放上,福建自贸试验区提出:允许台湾服务提供者在自贸试验区内直接申请设立独资海员外派机构,并仅向台湾船东所属的商船提供船员派遣服务,无须事先成立船舶管理公司;对台湾投资者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道路客货运站(场)项目和变更的申请,以及在自贸试验区内投资的生产型企业从事货运方面的道路运输业务立项和变更的申请,委托福建省审核或审批。

2.商贸服务领域

从商贸服务领域的整体开放来看,上海提出的开放经验为:允许外资企业经营特定形式的部分增值电信业务,如涉及突破行政法规,须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允许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的生产和销售,通过文化主管部门内容审查的游戏游艺设备可面向国内市场销售。在对台开放上,福建自贸试验区提出允许台湾服务提供者在自贸试验区内试点设立合资或独资企业,提供离岸呼叫中心业务及大陆境内多方通信业务、存储转发类业务、呼叫中心业务、国际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为上网用户提供国际互联网接入服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仅限应用商店)。

3.专业服务领域

从专业服务领域的整体开放看,上海自贸试验区在律师服务、资信调查、旅行社服务、人才中介服务、投资管理、工程设计、建筑服务、广告业等领域的开放为:①律师服务,提出探索密切中国大陆律师事务所与外国及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的方式和机制;②资信调查,允许设立外商投资资信调查公司;③旅行社服务,允许在试验区内注册的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④人才中介服务,允许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⑤投资管理,允许设立股份制外资投资性公司;⑥工程设计,取消首次申请资质时对投资者的工程设计业绩要求;⑦建筑服务,对试验区内的外商独资建筑企业承揽上海市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时,不受建设项目的中外方投资比例限制。

对比新一轮开放中的负面清单,可以发现新的开放措施也不多:①会计审计服务,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或履行最高管理职责的其他职务),须具有中国国籍;②律师服务,外国律师事务所只能以代表机构的方式进入中国,在华设立代表机构、派驻代表,须经中国司法行政部门许可;③社会调查服务,将市场调查和评级服务修改为限制类。

福建自贸试验区在专业服务领域对台开放是最大的:

(1)旅游服务领域。允许自贸试验区台资合资旅行社试点经营福建居民赴台湾地区团队旅游业务;允许台湾导游、领队在一定条件下,在福州市、厦门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执业;允许一定条件的台湾居民报考大陆的旅游导游资格证,并且在大陆执业;允许台湾服务提供者以跨境交付方式在自贸试验区内试点举办展览,委托福建省按规定审批在自贸试验区内举办的涉台经济技术展览会。

(2)建筑业服务领域。在自贸试验区内,允许符合条件的台资独资建筑业企业承接福建省内建筑工程项目,不受项目双方投资比例限制。允许取得大陆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台湾专业人士作为合伙人,按相应资质标准要求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并提供相应服务。台湾服务提供者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其在台湾和大陆的业绩可共同作为个人业绩评定依据,但在台湾完成的业绩规模标准应符合大陆建设项目规模划分标准。台湾服务提供者在自贸试验区内投资设立的独资建筑业企业承揽合营建设项目时,不受建设项目的合营方投资比例限制。台湾服务提供者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独资物业服务企业,在申请大陆企业资质时,可将在台湾和大陆承接的物业建筑面积共同作为评定依据。

(3)产品认证领域。

1)在强制性产品认证领域,允许经台湾主管机关确认并经台湾认可机构认可的、具备大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相关产品检测能力的台湾检测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内与大陆指定机构开展合作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任务,检测范围限于两岸主管机关达成一致的产品,产品范围涉及制造商为台湾当地合法注册企业,且在台湾设计定型、在自贸试验区内加工或生产的产品。允许经台湾认可机构认可的具备相关产品检测能力的台湾检测机构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分支机构,并依法取得资质认定,承担认证服务的范围包括食品类别和其他自愿性产品认证领域。

2)在自愿性产品认证领域,允许经台湾认可机构认可的具备相关产品检测能力的台湾检测机构与大陆认证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合作,对台湾本地或在自贸试验区内生产或加工的产品进行检测。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台湾和大陆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的实践时间,可共同作为其在自贸试验区内申请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的评定依据。

(4)工程技术领域。允许台湾服务提供者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聘用台湾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并将其作为本企业申请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在资质审查时不考核其专业技术职称条件,只考核其学历、从事工程设计实践年限、在台湾的注册资格、工程设计业绩及信誉。台湾服务提供者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中,出任主要技术人员且持有台湾方面身份证明文件的自然人,不受每人每年在大陆累计居住时间应当不少于6个月的限制。台湾服务提供者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建筑业企业可以聘用台湾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企业经理,但须具有相应的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可以聘用台湾建筑业专业人员作为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但须满足相应的技术职称要求。台湾服务提供者在自贸试验区内投资设立的建筑业企业申报资质应按大陆有关规定办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后,可依规定在大陆参加工程投标。台湾服务提供者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建筑业企业中,出任工程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且持有台湾方面身份证明文件的自然人,不受每人每年在大陆累计居住时间应当不少于3个月的限制。允许台湾建筑、规划等服务机构执业人员,持台湾相关机构颁发的证书,经批准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业务。允许通过考试取得大陆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的台湾专业人士在自贸试验区内执业,不受在台湾注册执业与否的限制,按照大陆有关规定作为福建省内工程设计企业申报企业资质时所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予以认定。

(5)专业技术领域。

1)允许台湾会计师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的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台湾会计师应取得大陆会计从业资格,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应当具有大陆会计师以上(含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允许取得大陆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台湾专业人士担任自贸试验区内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具体办法由福建省制定,报财政部批准后实施。

2)允许符合规定的持台湾方面身份证明文件的自然人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相应的资格证书,在证书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

3)允许台湾地区其他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比照港澳相关医疗专业人员按照大陆执业管理规定在自贸试验区内从事医疗相关活动。

4)允许取得台湾药剂师执照的持台湾方面身份证明文件的自然人在取得大陆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按照大陆《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注册并执业。

4.文化服务领域

从文化服务领域的整体开放来看,上海自贸试验区原先的开放措施主要涉及两类:①演出经纪,取消外资演出经纪机构的股比限制,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为上海市提供服务;②娱乐场所,允许设立外商独资的娱乐场所,在试验区内提供服务。在新一轮的开放中,上海自贸试验区在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出版物印刷、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等做出了一些开放措施。福建自贸试验区和上海自贸试验区使用相同的负面清单,没有提出新的开放。其中福建自贸试验区提出,自贸试验区内一般性赴台文化团组审批权下放给福建省。

5.社会服务领域

从社会服务领域的整体开放来看,上海自贸试验区原先的开放措施主要涉及两类:①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允许举办中外合作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允许举办中外合作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②医疗服务,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医疗机构。在新一轮的开放中,上海自贸试验区基本没有新的开放措施。福建自贸试验区基本和上海自贸试验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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