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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贸易便利化措施:卡口智能化管理为主要创新成果

时间:2023-05-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福建省人民政府推出了三批次可复制创新成果,其中隶属于贸易便利化措施的主要有以下一些:(一)首批可复制创新成果实施卡口智能化管理。除国家禁止、限制进口的商品、废物原料、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散装商品外,区内进口原产于台湾的工业品简化手续。目前,该创新措施已惠及30多家企业,福建检验检疫局签发相关原产地证1472份。

福建省出台贸易便利化措施:卡口智能化管理为主要创新成果

福建省人民政府推出了三批次可复制创新成果,其中隶属于贸易便利化措施的主要有以下一些:

(一)首批可复制创新成果

(1)实施卡口智能化管理。对智能化卡口识别条码系统进行改造,实现车辆过卡自动比对、自动识别、自动验放等智能化管理。

(2)创新台湾输大陆商品快速验放机制。除国家禁止、限制进口的商品、废物原料、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散装商品外,区内进口原产于台湾的工业品简化手续。

(3)对台湾输入区内的农产品、食品等产品试行快速检验检疫模式。

(4)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内企业可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保税展示交易业务。

(5)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内进口原产台湾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简化审批手续,快验快放。

(6)平潭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试行“先放行后报关”模式。允许企业借助新舱单系统数据向海关进行入境申报,海关对舱单审核、查验后直接放行货物,企业再报关、缴税。

(二)第二批可复制创新成果

(1)简化CEPA、ECFA货物进口原产地证书提交需求。海关认可原产地证书电子数据,只要收到出口方传输的原产地证书电子数据,就无须提交纸质原产地证书。

(2)放宽优惠贸易安排项下海运集装箱货物直接运输判定标准。对ECFA项下的进口货物,采用验核集装箱号及封志号的方式来判定,突破了以往需提交第三方中转地海关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做法。(www.xing528.com)

(3)采用口岸通关的“一关通”模式。多点报关,企业根据物流流向自主选择放行地。

(4)取消出口货物纸质进场章。报关前企业无须在相关出口单证上加盖“进场章”,出口货物实际运抵海关监管场所后,由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直接向海关发送电子运抵报告。

(5)创新跨境电子商务高效便捷监管模式。对出境电商产品,集中申报、集中办理;对国际快递或邮寄方式入境的个人自用物品免予检验,对无订单信息的入境商品实施入区检疫、区内集中监管、出区分批核销放行。

(6)试点海运快件进出境业务。海关以海运方式办理闽台之间的快件业务;检验检疫部门利用两岸海运快件平台,通过与海关、国检监管系统、台湾关贸网等对接,简化个人自用物品检验检疫监管。

(7)出入境船舶检疫全程无纸化。船舶代理报检企业不再每船到申报窗口提交纸质材料,取消纸质船舶进出口岸联系单,依托船舶检疫移动执法系统和移动终端,检疫人员即时受理报检,并配合登轮查验完成无纸化录入,实现船舶检疫移动执法。

(8)融资租赁海关监管制度。海关对融资租赁货物分期征收关税增值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保证书的方式提供担保,根据物流实际需要,实行海关异地委托监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通关成本。

(三)第三批可复制创新成果

(1)采用整车进口一体化快速通关模式,进口整车卸港后,海关立即为其粘贴电子标签,利用射频识别(RFID)信息技术实现车辆的无纸化、可视化和安全化全程快速通关。该项措施目前已在福州保税港区实施,自启用整车进口一体化快速通关模式以来,共监管进口整车4928辆,货值2.08亿美元。

(2)试行分送集报货物“集中申报、分段担保”模式,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一般贸易分送集报业务中,通过分送集报业务平台,实现前置审价、税费预缴(税款担保)、分送集报、汇总纳税;将线下销售过程实时电子化自动申报,并在货物实际出去前将涉及税款足额缴入担保的银行账户。

(3)改革和简化产地证签证管理,检验检疫部门对原产地业务实施凭企业声明直接签证、属地备案多点通签模式,允许生产企业代办原产地证书。目前,该创新措施已惠及30多家企业,福建检验检疫局签发相关原产地证147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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