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相关部委的指导支持下,2014年6月16日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方案获得原则性同意。6月18日,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正式上线运行,收单业务通过“单一窗口”完成一半贸易进口货物的申报手续。2015年6月30日,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1.0版上线运行,全面覆盖货物进出口申报、运输工具申报、支付结算、企业资质、贸易许可和信息查询六大模块,参与单位扩大到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商务、国税、外汇、食药监、林业(濒管)等17个口岸和贸易监管部门,初步具备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基本架构和主要功能,形成上海“单一窗口”1.0版,这是推动外贸企业全面应用“单一窗口”模式的新起点。
单一窗口已实现一般贸易申报、船舶出口岸联网核放、船舶进出口岸申报、自贸区一线进出境货物申报上线运行,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四家监管部门都在“单一窗口”受理有关申报。目前正在进一步完善已上线项目功能,同时在推进拓展应用功能,将贸易监管的主要环节和主要部门都纳入“单一窗口”。结合“单一窗口”建设,查验单位积极推进优化监管和通关流程,在关检合作“三个一”(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基础上,向“单一窗口”转变,实现口岸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共用;推进由“串联作业”转为“并联作业”,降低企业申报时间。(www.xing528.com)
自2014年首批2个试点项目“一般贸易进口申报”“船舶离港许可”正式上线运行以来,截至2015年4月底,11家试点企业共完成一般贸易进口货物申报31663票,船舶离港许可3925艘次。具体做法包括:一是坚持便利企业导向。上海海关通过创建数据项比对规则,构建申报数据大表,实现了共有数据的一次录入、分别申报功能,大大便利了企业快速申报通关。主动加强系统对接,将海关电子数据交换(EDI)规范申报辅助系统接入“单一窗口”平台;先行改造船舶动态管理系统,加快与“单一窗口”平台的对接,确保船舶离港项目按期上线。二是积极参与制度设计。健全工作机制,参与上海市有关业务、技术方案制定,并细化形成工作实施方案。强化技术保障,顺利实现EDI申报系统、船舶动态管理系统与“单一窗口”平台的对接。在确保首批试点项目平稳上线后,积极研究将试点范围从进口推广到出口、一般贸易货物申报推广至保税货物和邮包申报、船舶申报推广至航空器申报等后续发展规划。三是主动加强口岸协作。会同检验检疫、海事、边检等口岸单位建立联合工作小组,有效整合口岸资源,共同优化工作流程,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的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形成“单一窗口”建设合力,提高口岸整体通关效率。积极落实“三互”要求,将“单一窗口”项目与关检合作“三个一”同步推进,为实现“一次申报”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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