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陆水产品流通参与主体
按照流通过程划分,目前大陆养殖与海产品流通参与主体大致可分为生产主体、中介服务主体、加工储运主体和销售主体等四大类。
其中,生产主体主要是养殖(捕捞)渔户和养殖(捕捞)企业,以及一定规模的渔户合作组织(渔户联合、专业合作社、企业+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生产主体主要负责水产品的养殖、捕捞,并参与流通环节的起始阶段,如采收上市,与收购企业、中介服务者接洽等,部分生产主体同时也在流通环节中扮演多种角色,直接参与中介、批发、运销等流通中下游活动。
大陆水产品流通的中介服务主体比较多元,包括渔民经纪人、水产运销合作社、水产协会、渔业公司等,也有各种收购代理公司。中介服务主体主要服务于水产品的收购、运销联络、供需对接服务、批发市场运销、水产品进出口服务等。
销售主体包括批发和零售环节的参与者和载体市场。大宗水产品的批发环节主要在水产品批发市场完成,也有大型加工业者直接与生产基地对接的形式,一些外贸企业也在经营大宗水产品进出口业务。零售环节主要由集贸市场、卖场生鲜区、生鲜超市、专卖店等完成。目前,各种市场外的地摊、个体商贩贩售点等也在部分地区大量存在,以生鲜电子商务平台为代表的电商渠道也在快速发展中。
加工储运主体包括水产品加工企业,冷链物流企业,及公路、铁路、水运和航空等运输、仓储公司和部门等。从水产品加工的全部链条来看,加工储运环节的增值过程分散,参与主体众多,一些生产主体、中介服务主体、销售主体也进行水产品的简单流通加工活动。(www.xing528.com)
(二)台湾地区水产品流通参与主体
台湾地区水产品生产主体主要是渔民、渔业产销班、捕捞企业和丰群、鼎鸿、铭泰、高盈、江淼等大型水产公司。近年来,随着台湾相关部门“产销计划”的不断推进,渔业产销班规模不断壮大。目前台湾地区渔业产销班达到226班,其中水产养殖产销班168班,特定渔业产销班58班。
台湾水产品运销主体主要包括贩运商和当地渔会或生产合作社进行的共同运销为主。贩运商和渔业组织会完成多点收购,运输至批发市场集中,批发销售、与大客户直接对接等活动。
台湾渔业销售主体则是产、销地水产品批发市场、渔货直销中心(观光渔市)、生鲜超市、各级批发商、零批商和零售商等。批发市场完成集货、价格形成、大宗交易和辅助服务功能,再通过零售市场渠道进行分销,送达消费者。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