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台湾粮食作物的收购与流通:规定与模式

台湾粮食作物的收购与流通:规定与模式

时间:2026-01-22 理论教育 景枫 版权反馈
【摘要】:作为台湾地区的粮食行政管理机构,粮食行政管理机构相关科室依照台湾粮食管理有关规定开展粮食宏观管理事务工作。(二)台湾地区粮食收购与流通相关规定台湾保证岛内粮食作物流通及安全所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一是确保不低于维持3个月的储备粮数量。(三)台湾地区粮食作物流通模式台湾稻米等粮食作物的流通主要包括收购与市场销售两种。

(一)台湾地区粮食事务管理协调部门

台湾地区的粮食主管部门是“农业委员会第二办公室”,该办公室下设四个科,分别负责公粮、粮食市场、粮食品质和质量标准、肥料和饲料等事务,办公室在各县、市下设办事处。

台湾地区粮食行政管理机构的职责是调节岛内粮食供需、稳定粮食价格、提高粮食品质、维护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主要负责全省农产品种植、加工、流通、规划、市场监管、收购、储藏等宏观管理事务。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原资料为“农粮署”)组织中,与粮食流通管理职能相关的有粮食产业组和粮食储运组,相关科业务包括粮食管理科、粮食收购科、粮食储运科和粮食供销科等四个科,主要履行稻米收购、仓储管理、库存检查、仓房设施建设、粮食进出口、公粮(指政府所有储备用粮,包括军粮、供应学校机关及应急用粮)供销等相关职能。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原资料为“农粮署”)在全岛设东、南、西、北四个区支机构。

粮食主管部门及其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委托各级有资质的农会和粮商收购公粮;策划粮食的产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计划,以稳定粮食供需;办理粮食生产、消费、成本与市价间的调查和统计,建立农户耕地资料,作为制定粮食产销及管理的依据;限制粮食进出口数量,会同有关部门辅导农户进行优质米的生产和销售;掌握粮源,稳定粮价;粮商购进、售出、储存、加工、销售粮食的登记造册,并派人核实等工作

作为台湾地区的粮食行政管理机构,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原资料为“农粮署”)相关科室依照台湾粮食管理有关规定开展粮食宏观管理事务工作。台湾粮食管理有关规定根据粮食产需形势以及粮食进出口市场的需要,先后多次进行了修订。

(二)台湾地区粮食收购与流通相关规定

台湾保证岛内粮食作物流通及安全所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一是确保不低于维持3个月的储备粮数量。为保证岛内粮食安全,台湾地区在粮食管理相关规定中明确规定“稻米安全存量标准”,于2006年9月25日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发布实施,规定粮食行政部门应保证不低于至少维持岛内3个月消费的安全储粮标准,高于联合国粮农组织建议的17%~18%的储备水平。依照该条款,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原资料为“农粮署”)每年制定粮食收购计划,实施岛内稻谷保护价收购,并采购一定进口数量稻米,维持不低于3个月的安全储粮标准,基本能够满足应急及调控需要。据此推算,台湾储备稻谷库存水平基本维持在30万~40万吨左右。台湾当局根据稻米价格情况适时拍卖公粮、进口稻米,达到调节岛内价格的目的。

二是实施公粮收购、指导收购和余粮收购三种收购方式。为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和利益,台湾从1974年起实行按保护价定量收购公粮和按指导价收购余粮的政策,公粮的粮权属于当局。公粮计划收购阶段的目的是增加稻农收益,该阶段收购数量较大,价格较高,公粮的保护价一般高于市场价格。指导性收购阶段是为了稳定市场价格和供需。余粮收购阶段则是在市场粮价过低时启动,目的在于支撑市场价格,避免粮食价格低于粮食生产成本,保护农民基本收益。余粮的指导价趋于市场价格。台湾对于公粮实行非强制性收购,农民视粮食市场价格和供需的变化,可以向当局出售公粮,也可以将全部粮食卖给粮商。

公粮收购由粮食主管部门委托具备资质的农会和粮商承担。公粮的收购数量依据农民水稻耕种面积进行限量收购,按保护价收购公粮数量,按指导价收购余粮数量。(https://www.xing528.com)

三是在20世纪80—90年代建设了足够仓容的粮仓来保证公粮收购和储藏。台湾当局自1975年启动第一期“四年建仓计划”及第二期“新三年建仓计划”,到1982年,拨款补助各地农会建设的稻谷仓房达到673栋,仓容达61.32万吨。但随后由于粮食增产而外销不畅,且岛内稻谷需求减少,导致仓容不足,又于1983—1986年启动“新四年建仓计划”,补助各地农会建设粮食及肥料仓库185栋,仓容达11.58万吨。从台湾农业主管部门(原资料为“农委会”)2000年统计数据来看,全岛农会总仓容达到183.54万吨,总仓容远高于台湾全年稻谷产量。2001年之后,当局在仓房建设方面主要出资补助仓房提升功能,增加仓房的冷藏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推广低温储粮技术。2006年,当局继续在全岛实施了“粮食仓储现代化计划”,补助农会在平房仓中增加冷藏设施并充实库区内的仓储加工配套设施,推动稻米分级储藏,提高储藏品质,有效改进作业环境,提高公粮营运管理效率。

四是补助并指导各地农会设立稻谷干燥中心。台湾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原资料为“农粮署”)指导农会在产区设立谷物干燥中心,接收农户收获的湿粮后直接分级干燥、输送入仓并分等级储存,建立稻米收获后机械化处理作业体系,以减少农民干燥稻谷的劳力及运费。2007年,台湾地区11个县市补助19个乡镇设立了大量的烘干设施及低温中转仓等配套设施。

(三)台湾地区粮食作物流通模式

台湾稻米等粮食作物的流通主要包括收购与市场销售两种。粮食收购按照政府的收购政策进行。市场销售方面,粮食流通主要有批发和零售两种方式。以稻米为例,批发主要依托分布在各县市的米谷同业公会(简称米谷公会)来进行。米谷公会是一个民间组织,是稻米加工、采购、运销、批发、零售等企业在长期合作中形成的共同销售网络。该网络采取以信息化为基础、品牌为内涵,建立健全食用米的运销体系,发展企业化经营,降低经营成本。同时,根据当前消费群体的变化,逐步发展家庭配送、邮购或电子商务等,拓展食用米配送体系。零售方面,台湾粮食零售主要采用在超级市场、便利店、传统零售店销售。具体流通模式可见图6.1。

图示

图6.1 台湾粮食流通模式

资料来源:作者依据相关资料整理。

各种产销班、合作社和农会是台湾的粮食生产者组织,在台湾的粮食生产、流通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台湾各种农会组织遍布各县、市、乡、镇,农会往往下设信贷部、推广部和供销部等多个部门,为入会的农户提供服务,负责协助农委会推行农业及粮食的政策,推广新技术、新产品。农会在初期是农民自发的组织,以征收少量的会费作为开办费。经过不断发展,目前农会已发展成为财团法人,有自办的经济实体,可以独立经营农业生产资料、粮食等业务,农会有了稳定的收入。

台湾的粮食储存分为公粮储存和自营粮储存。公粮储存由粮食主管部门选择有资质的农会及粮商的仓库承担,与其签订委托书,并定期对储存情况进行检查,保管费用由当局承担。自营粮储存一般由农会组织运营,采用市场化机制运营。台湾粮食储存期短,一般是半年到一年,个别粮库也有储存两年的情况。台湾粮食的安全储备量40万~50万吨(糙米),约4~5个月的销量。公粮(储备粮)的轮换一般是随新粮收购轮入,轮出的粮食主要用于学生午餐、军队用粮、外销、饲料和工业用粮等;私粮与市场需求对接紧密,储备周期更短。

台湾粮食储藏技术发展很不平衡。在当局的推动下,台湾粮食干燥技术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采用先进的低温储粮技术,呈现出很好的发展势头,但就其常规储粮技术和管理而言则较粗放。台湾大多数粮商都有自己的仓库、加工厂、烘干设备。储存设施主要是房式仓或大跨度仓房,储粮方式主要是包装储存,包装定量多为60公斤(稻谷),近两年从美国引进了1吨装的集装袋储存方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