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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农产品流通:农业组织与流通载体的主导作用

时间:2023-05-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台湾地区奉行“以农入商”的措施,各种形式的农业组织在农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起到主导作用。除了农业组织之外,台湾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超市、菜市场等流通载体也较为普遍。目前农会是台湾最大的农民团体,遍布全台湾地区,几乎所有农户都是农会的成员。一般来讲,台湾的农业产销班常常以地名与产品种类来命名。在台湾,农产品市场交易相关规定及《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对

台湾农产品流通:农业组织与流通载体的主导作用

台湾地区奉行“以农入商”的措施,各种形式的农业组织在农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起到主导作用。目前,台湾地区的农业组织主要有农会、渔会、水利会、农业合作社以及近年来兴起的农民产销班[12]。除了农业组织之外,台湾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超市、菜市场等流通载体也较为普遍。

(一)农会

台湾农会组织最早成立时间在1900年,主要是仿照日本建立的农业组织。1945年以后,台湾当局对农会进行了改革,使农会在促进农业发展过程中发挥了更大的作用(农会的发展历程可见表5.4)。目前农会是台湾最大的农民团体,遍布全台湾地区,几乎所有农户都是农会的成员。农会提供农产品的生产、运销、信用保险等生产流通需求,为农业提供各种服务。农会是公益性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但是采用的是公司制的管理机构。

台湾农会分为三级结构,最大的是台湾岛内总农会,其次是县市农会,最基层的是乡镇农会。农会的组织机构包括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总干事、农事小组等。乡镇农会一般设有供销部、信用部、推广部,主要是为农民的生产活动提供各种农业生产资料、农业相关贷款金融服务。

农会在台湾农业中发挥的作用包括推广农业技术、普及农业有关规定和教育、农业金融活动、农产运销流通组织等。在农产品流通的上游,农会充当着集货商,使分散的小规模经营的农户可以发挥规模效益,为农民降低流通成本;在农产品流通的下游,农会也开设自己的量贩店、零售店,组织农产品物流和交易,有的农会甚至有自己的加工厂。总之,农会充当着一个农业资源整合者的角色,与台湾农业生产分散的现状相适应。可以说,台湾农业发展的稳定与否,与农会有很大关系。

表5.4 台湾地区农会组织发展阶段表

资料来源:陈建良.彰化县及台中县农产品生产及物流作业成本之研究[D].逢甲大学交通工程与管理系硕士班,2008:9-10.

(二)农业合作社

台湾的农业合作社(场),是指依据合作社相关规定而组织起来的专业性农民组织。农业合作社组建的目的是,依照平等原则,在互助的基础上,以共同经营的方式谋求社员经济生活的双重改善。合作社的职能包括农产供销、技术推广、公共设施建设等。合作原则主要包括:①门户开放,自由自愿加入;②民主管理,即一人一票制;③限制股息,即年息不得超过10%;④盈余回馈,即合作社盈余除支付股息外,工作人员工资、公积金各10%,公益金5%,其余盈余按社员交易额之比例回馈社员;⑤发展教育,辅导农业活动;⑥开展合作社之间的合作等。

1949年,台湾把农业合作社与农会进行合并,大大减少了农业合作社的数量和规模。在已有的农业合作社中,仅有青果合作社与合作农场规模较大。1952年,台湾当局规定:农会统一经营农村中的有关农业业务,不得经营青果合作社办理的业务。此后,在农会未经营的业务范围中,新设了林业茶叶、花卉、园艺生产合作社,鳗鱼蜜蜂、蚕丝等产销合作社以及蔗农消费合作社和蔗农农业生产合作社等。这样,农会与农业合作社形成了比较明显的分工,在台湾生态农业产业化过程中起到了相辅相成的作用。

在台湾农业合作社中,青果运销合作社为推动农业产销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青果运销合作社的主要业务,就是为入社农户办理香蕉柑橘水果在岛内外市场的运销。青果合作社从生产技术指导到产品销售,为入社农户提供一系列周全的服务。

在台湾,合作农场的数量较少。早期的合作农场的设立就是为配合有关部门的“公地放领”政策。20世纪60年代,台湾因安置退役官兵从事边际土地开垦而设立了很多合作农场。

表5.5 2007年台湾地区农业合作社的情况 (单位:处)

(三)农业产销班

1992年11月,台湾颁布了“农业产销经营组织整合实施要点”,成立了蔬菜、水果、花卉、毛猪、肉鸡、鸡蛋和水产养殖等七个专业的产销经营班。农业产销班主要功能是为农户提供技术培训,组织蔬菜的销售,办理小包装的产销一体化业务,辅导产品展示、促销以及开拓市场。依据“农业产销经营组织整合实施要点”,参加产销班的农户必须经营同类农产品,一户一个代表。组织产销班的条件为:蔬菜产销班要求有十公顷以上面积;水果产销班要有同种类果园,面积10至20公顷;花卉产销班要求至少有五名班成员,且栽培面积达一公顷以上。

为推进产销班的发展,台湾当局对产销班有一定的辅导内容及优惠措施,主要包括:辅导产销班改善生产环境及公共设施;提供最新市场动向及市场机会等信息;协调农产品市场,优先协助办理共同运销及直销;协调农业发展基金,提供优惠贷款。近年来,为了提高生态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效率,减少和避免中间商的垄断和剥削以及增加农户的经济收入,台湾在同一地区生产同一种生态农产品或同一类生态农产品的农户也自发组织起来,成立了农业产销班[13]

一般来讲,台湾的农业产销班常常以地名与产品种类来命名。比如有苗栗卓兰果菜产销班、台中大坑花卉产销班和南投水里茶叶产销班等等。农业产销班的班员人数可以5~10人,也可以20~30人不等,以10人上下的产销班为多[14]。这种农业产销班,由于规模不大,班员都具有相同的理念与目标,很多产销班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助组织,因此,农业产销班能够较为灵活的运作,也具有凝聚力,对农业生产流通效率的提升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台湾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农业产销班的主要职能有:

(1)制定生态农产品的生产计划,主要包括产品品种、栽种面积、生产期间和预期产量等方面的生产计划。

(2)统一规定生态农产品的生产技术与田间管理,确保生态农产品质量规格的整齐统一,逐步打造生态农产品品牌。

(3)对生态农产品实行分级、包装及共同运销,并对出售生态农产品的收入和费用进行合理分配和公平分担。(www.xing528.com)

(4)共同采购班员所需的农用资料,以降低生态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成本。

(5)购买和设置活动场所、集货场、冷藏库、分级包装机、搬运车及各种农机具等产销班的共享设施。

(6)为了获得资金及技术支持,农业产销班与农会、研发机构开展密切的合作。

(四)批发市场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台湾农产运销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一般的批发市场都具有集中、分散和均衡产品供需的功能。在台湾,农产品市场交易相关规定及《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对批发市场的市场组织、经营主体、市场设备、交易方式、供应人及承销人资格、管理费标准及用途、收付货款手续、检验、包装、冷藏以及环境卫生等进行了规定[15]。批发市场的硬件由台湾当局投入,建好后由民营股份公司作为独立的市场法人进行经营运作,服务产销双方,其他部门和机构不得入场干预,避免了多头管理。

1987年,台湾当局为维护批发市场交易秩序,有效取缔农产品场外交易,制定了《台湾地区取缔农产品场外交易行为作业要点》,从法律的角度保障了批发市场的重要性和合法性。截至2012年,台湾各类批发市场有57处,其中大多数是果菜批发市场(表5.6)。

表5.6 2012年台湾地区批发市场数量 (单位:处)

续表

资料来源:根据台湾2012年批发市场年报整理。

目前岛内农产品交易大部分都在批发市场进行。台湾批发市场具有公益性质,批发市场土地通常由台湾当局低价租让给批发商场的经营者,并给予财政补贴。财政对批发市场建设的支持比例在50%左右。批发市场租赁后,由当局对承租人收取管理费用,费率为成交金额的4%以下,大多数批发市场收取的管理费用在1.6%~3.9%之间。批发市场的经营主体中以公司经营比较多,2012年的数据显示,57家批发市场中,农会或者合作社经营的批发市场占21家,公司经营占36家(表5.7)。

表5.7 2012年台湾地区批发市场经营主体类别 (单位:处)

注:本资料已将台南市综合市场纳入果菜市场项目中。
资料来源:台湾地区2012年批发市场年报。

从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主体类型来看,2012年的数据显示,蔬菜产品比例数据为:贩运商占45%,农民团体33%,农民18%,进口商4%。青果产品的比例数据为:贩运商占26%,农民团体21%,农民42%,进口商11%。花卉产品的比例数据为:农民团体67%,农民30%,进口商2%,其他1%。

(五)超市、菜场等城市零售终端

在零售市场,台湾主要的农产品零售终端包括量贩店、大型超市和卖场的生鲜区、生鲜超商专卖店以及传统市场等。其中,传统市场一般通过批发市场进货,是城市和乡村较为普遍的农产品销售市场终端,价格相对较低,新鲜度相对不高(如蔬菜、水果可能是隔天的,一般隔夜蔬菜会降价30%~40%左右)。传统市场也有部分产品的进货渠道是产地直接供货。

大卖场一般包括大型超市的生鲜区、大型农产品超市等。大卖场以及农产品专卖店等一般与生产合作社达成合作,由合作社辅导农户分别直接对口供应,卖场的产品一般取决于合作的供应商,由农户和合作社设定规则,即农民的种植类别决定卖场的销售品类,台湾的大型超市卖场包括COSTCO、大润发等。农产品专卖店主要包括水果超商和蔬菜超商等。在台北市内,传统市场与大卖场的农产品市场销售份额基本持平;在台北市以外,农产品零售一般以传统农贸市场为主。

台湾的发达的便利店、夜市也是直接面对消费者的农产品销售终端。台湾便利店遍布大街小巷和居民社区,主要提供简单加工农产品。台湾的便利店主要有四大品牌:7-Eleven,全家(Family Mart),莱而富(Hi-Life)和OK Mart。截至2011年,7-Eleven在台湾有4800余家,营业额1227亿新台币,依照人口密度计算,相当于每5000人就拥有一家7-Eleven,店铺密度全球第一。2011年全家便利店在台湾店铺数量也达到2800余家,营业额超429亿新台币,市占率达28.8%。台湾发达的夜市也是农产品面向本地消费者的重要终端形式,成为台湾流通体系的一大特色。

(六)展售与电子商务零售商

随着信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台湾当局对信息技术在台湾农业产业化领域的应用非常重视,在农产品流通方面,具体体现在利用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发展高端、生态农业等方面。但是,与大陆情况类似,台湾地区生鲜农产品的电子商务仍处在起步发展阶段。

随着台湾精品农业、生态农业的发展,台湾农产品流通模式也逐步多样,以特色农产品的展示销售模式开始发展。尤其在两岸农产品市场对接过程中,台湾农产品在进入大陆市场的初期,一般都采用的展会销售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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