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广告(Web Advertising)又称在线广告(Online Advertising)或互联网广告(Internet Advertising)等,是指利用计算机网络作为传播媒体的广告活动。
追溯网络广告的起源,不得不提及奇迹商业公司(Prodigy)。在互联网还没有实现商业化之前,Prodigy就开始尝试网络广告。1990年网络广告这项服务刚开始时,Prodigy只是这项领域的一个“孤独试验者”,因为它开始期望广告能作为自己的一项收入来源——但这个目标并没有实现。在此之前,计算机服务公司(CompuServe)在1979年就有在线服务,但是直到1995年才卖出了它的第一项广告;美国在线AOL 直到1995年才真正开始它的网络广告运作。
当Prodigy在订阅者的范围内尝试广告服务时,美国亚利桑那州的两位年轻律师Canter and Siegel发现已经找到了一种便宜的营销媒体——互联网。他们在7000个新闻组上刊登关于提供绿卡服务的广告,并反反复复地将同样的信息发给了一个又一个的新闻组。广告的内容可能和讨论组的主题一点关系也没有,因此这种广告形式带来了雪花般的抱怨邮件,Canter and Siegel不但没有让用户接受绿卡服务反而激怒了客户,毁坏了公司的声誉。
网络广告的正式登场,不能不说到Hotwired(www.hotwired.com),Hotwired是公认的网络广告鼻祖,是它提出了一种全新的广告商业模式。Hotwired起初只是为了防止网民对网络广告的反感,将原来的广告尺寸减小,缩小成现在的网幅广告。1994年4月15日,Hotwired和AT&T 签署了第一笔网络广告合同,该网络广告在1994年10月27日正式发布,令Hotwired惊喜的是,几乎没有人对此提出异议,即使有提出质疑的也只是广告网站本身的建设问题。(www.xing528.com)
近年来,随着网民数量的大幅度增长和网站流量的大幅增加,从事网络广告的人数越来越多。加上互联网独有的双向互动传播模式的优势,以及网络广告拥有最具潜力和活力的消费群体,网络广告的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全球互联网广告收入已超千亿美元,成为仅次于电视广告收入的第二大广告媒体。
我国互联网市场不断发展和扩张,网络广告的商机也不断被厂商挖掘。巨大的利润空间使互联网广告市场已经成为很多网站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网站之间的竞争也就愈演愈烈,很多网站都在不断调整自己的广告,对原有的广告不断进行改版和更新,增加广告的发布形式和更多的服务项目,以迎合市场需求。同时,我国的广告主的投放行为也逐渐成熟,企业在投放广告时更加冷静。很多有经验的广告主在投放网络广告时,已经不再只是单单地查看网站排名及流量,而更多的是看重网站的专业性、权威性和投放后的效果。另外,在广告形式上,很多的广告主也不再一味地追求广告的大小,转而更多地考虑到浏览者在视觉和心理感受。可见在网络广告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根据艾瑞咨询集团(iResearch)的统计与预测,近年来我国企业网络广告支出连续高速增长。2016年,我国境内网络广告收入预计达到2 067.5亿人民币(图2-2)。
图2-2 我国境内互联网广告市场规模及增长预测(资料来源:艾瑞咨询集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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