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和税收优惠力度。目前,上海已有重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扶持资金等财政资金扶持政策,但实际上享受到的小微企业很少,建议市财政安排的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和技术创新专项资金政策能更多地照顾到小微企业。根据企业建议,该类政策应尽可能向年收入规模小于2亿元的企业倾斜。
二是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创新“投贷保”联动等融资模式。鼓励信贷资金投向科技型小微企业。鼓励国有大银行与城市小商行合作开展“小额银团贷款”业务,将大银行的技术、融资优势与小银行的人员、网点优势整合起来,打通基层金融体系的“毛细血管”,切实满足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行业和不同业务模式的小微企业融资需求。鼓励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与保证方式,支持企业采取动产、应收账款、承包合同、仓单、股权和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进行融资。进一步推进建立以民间资本(特别是各类风险投资基金)为主体、专门为小微企业服务的区域性中小银行试点工作,从制度调整上提高小额贷款公司转为区域或村镇银行的可操作性,引导民间资本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鼓励小微企业联合进行债券融资,推进小微企业集合票据发行,提高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成功率。注重防范金融风险,建立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综合运用资本注入、风险补偿和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提高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www.xing528.com)
三是推动现有信用平台的共享,加快统一的社会公共信用平台建设。依托上海市信息中心,接入政府工商、税务、海关、公安、司法系统注册、登记、奖惩、违法违章以及公用事业费用缴纳等各类社会公共信息,并面向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信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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