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新过程中,大型企业的创新成果较复杂,很难被模仿、复制。与大型企业不一样的是,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研发项目一般资金投入多的也就几百万元,出来的成果多数情况下仅为几页纸的资料,很容易被泄露或抄袭。因此,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够健全的情况下,企业投入很大,有研发成果后,其他一些企业跟进快,通过模仿、挖人才等捷径获取成果,降低竞争成本,而创新企业往往又无法凭借自己的力量保护研发成果,无法从创新中获得预期的利益,从而大大降低了对研发投入的激情和热情,失去创新的动力。从企业角度看,许多企业不知道怎样保护自己的创新成果,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角度看,专业化的团队很少,服务的范围有限。少数企业因为担心知识产权被侵,宁愿放弃国内市场,例如,赫腾科技在调研过程中反映,因担心在国内营销后产品被仿冒,不愿冒险拓展国内市场。据“上海市科技型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调查,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中,被侵权比例达到27.1%。
目前,本市专利保护体系不健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上海市专利行政保护力度不强,第二次《专利法》修改取消了行政机关对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处理决定权。从法律上看,行政保护的力度减弱了,权利人无法从行政途径获得有效的经济赔偿,相当程度上削弱了行政处理专利纠纷的社会影响力和威慑力,降低了专利侵权行为的时间成本。二是专利行政执法力量资源少、装备差。一方面,随着上海专利申请、授权数量不断攀升,专利纠纷的数量也在激增。另一方面,专利行政执法人员中的大多数是区县兼职从事执法工作,只有几名专职人员从事专利执法工作。三是专利管理部门机构不健全。一方面,本市目前没有独立的专利管理机构,也没有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从而造成从事专利管理工作人员流动性非常大,工作队伍不稳定。另一方面,经费不落实的情况难以适应专利工作日益繁重的现状,也难以独立承担区县级的专利行政执法任务。四是专利维权援助供需不足。上海市企业遭遇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日趋增长,而目前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从人员、经费、业务能力的弱势与企业维权需求、有效的预警、应对机制的需求形成了供需不足的矛盾。五是缺乏统一协调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目前,上海市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行政管理部门基本上是按照各自管理领域单独进行执法的。(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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