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4.1进一步加大财政金融扶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制定的各类扶持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政策,对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业务实行适当宽松的监管力度。3.4.2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支持各类投融资机构规范发展,继续鼓励支持小额贷款公司、股权投资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企业发展。
3.4.1 进一步加大财政金融扶持
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制定的各类扶持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政策,对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业务实行适当宽松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利益引导机制,对金融、担保机构创新对民营经济的金融扶持方式采取一定程度的奖励措施。加快建立区域性融资服务网络,推动区县、产业园区创建立足本区县、面向全市的区域性融资平台。
3.4.2 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
支持各类投融资机构规范发展,继续鼓励支持小额贷款公司、股权投资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企业发展。积极探索新型融资方式,支持金融机构发行中小企业贷款专项债券,放大担保融资效应,加快创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集合信托、集合贷款等新型融资方式,加快推进小微企业批量化信贷融资。(www.xing528.com)
3.4.3 加大金融服务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力度
落实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政策,推进金融资源与创新型企业对接;稳步推进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运作,通过新型的政府资金投入机制、风险共担机制和市场化运作机制,引导社会创业资本投向政府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推动创新型企业发展;继续扩大债券市场的规模和功能,积极运用债券融资工具,解决创新型企业发展壮大中的资金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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