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放到了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各省市乘势而上,主动推出各类举措,更好发挥民营经济和市场活力优势,加快产业升级步伐。
2.2.1 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助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许多地方根据这一精神,制订政策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浙江省于2013年出台《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的实施方案》,激活民间投资进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浙江省明确要求各市拿出一定数量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面向民间资本招商,探索民间资本以优先股方式进入存量资产。同时,对企业投资进行事前引导、事中服务和事后追责,淡化行政审批制度中的所有制差别,建立涵盖政府体系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四川省进一步清理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项目,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努力打造公平竞争、秩序良好、监管规范、服务优化的市场环境。为此,四川省在各级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民营企业申诉维权中心,建立健全申诉维权协调办理机制,还通过统一的发展民营经济政策信息发布专业平台设立民营企业服务热线,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反映诉求的渠道。
2.2.2 及时调整税费补贴,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
民营企业面临的困难与风险,首当其冲的是经营负担较高。因此,通过进一步减免企业税费和提供资金扶持,为企业实现“轻装上阵”是各地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
2.2.2.1 减轻税费
广东省于2013年出台《关于进一步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的意见》,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并继续执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给予政策上的支持。除此以外,广东省还贯彻落实了增值税转型改革、减免行政性收费、及时办理出口退税、金融企业对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等各项政策,体现了对民营企业发展的支持态度。
安徽省在2013年共取消、调整、下放、缓征2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缓征3项政府性基金,减轻企业负担约8.2亿元。实施社保“五缓两降三补贴”等措施,全年累计减免缓抵各项税费超过200亿元,大大减轻了民营企业负担。2013年,安徽省民营经济总量和民间投资双双突破1万亿元,新增5万户民营企业,呈现“提速增效、后劲增强”的良好发展态势。
2.2.2.2 财政扶持(www.xing528.com)
北京市在政府采购中制定了促进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举措,要求预算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从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超过300万元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从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此外,各单位编制预算时,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应当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
重庆市在2013年累计安排7批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持项目达360多个。除关注产业转型升级和灾后重建外,专项资金支持项目中包括对有市场、有回款、有效益的困难中小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以及对增长快、税收贡献大的新投产项目的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等。
浙江省杭州市在2013年制定了《杭州市培育小微企业上规模工作计划(瞪羚计划)》,计划在5年内选择文化创新、电子商务、金融服务等10大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中成长性好、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广阔的1 000家小微企业,列入“瞪羚计划”进行重点培育。入选企业将得到专项资金、融资服务、公共服务和人才培训等方面的优惠与扶持。首次上规模的小微企业,3年内对实缴税款地方财政新增部分给予适当的奖励;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实行临时性下浮,每年下浮幅度相当于企业1个月的缴费额度。
2.2.3 不断拓展民营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费用
融资渠道少、融资门槛高、融资成本高是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为破解这一难题,各省、市相关部门在2013年进行了不少有益的尝试。
浙江省积极探索“政府+保险+银行”的风险共担模式。省科技厅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杭州银行5家银行和中国人保、中国太保2家保险公司签约,推出“科技型中小企业小额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准备了5亿—10亿资金预供浙江200—500家企业贷款。这一模式的核心是科技企业购买保险公司的履约保证保险,同时政府拿出贷款风险补偿准备金,通过“政府+保险+银行”的风险共担模式,使无担保、无抵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在具体操作中,浙江省政府安排财政经费800万元。其中,200万元用于银行利息和保费补助,600万元用于风险池,银行承诺安排1亿元。这种做法放大了财政资金的效率,降低了融资费用,而且从以往的给贷款转变为给政策,还可以有效地解决科技经费使用中的公平性问题。
广东省设立小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小额贷款公司当年涉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发生的损失等给予适当的风险补偿。根据广东省政府2013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的意见》,2013年共下拨专项资金3 410万元;同时,广东省级财政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引导地方政府、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等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重点支持技术的第一次商品化过程,以及种子期项目和初创期企业。
2.2.4 加强引导力度,推动民营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
安徽省在2013年出台《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首批认定200家企业予以重点支持,从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等6个方面加大引导力度,不断提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数量比重、整体素质和运行质量。
广东省在《关于进一步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的意见》中,专门设立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专业镇及产业集聚度比较高的中心镇建立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挑选一批专业镇转型升级进行重点扶持,推动中小微企业向“专精特”发展。内容主要涵盖专业镇生产力促进中心能力提升与功能完善建设、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建设、电子商务与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建设、专业镇现代服务产品超市建设、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管理与创新发展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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