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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经营:销售收入低、政府干预问题分析

时间:2023-05-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中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占40%左右。有的政府机构干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为政绩而盲目决策。这些做法严重损害企业、农户利益,使生产要素得不到优化配置,给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

农业产业化经营:销售收入低、政府干预问题分析

从总体上看,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还处于初期阶段,制约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因素还不少,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龙头组织整体竞争力不强

一是规模小,竞争力不强。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中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占40%左右。全国7.2万个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总额还不及世界前两家农产品加工企业菲利普·莫利斯公司和雀巢的年销售收入之和。二是加工率低,粗加工多,精深加工少,项目单一、趋同,低水平重复建设,农业产业链条短,农产品加工率不到发达国家的50%。三是农产品加工增值少。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重为3:1,我国为0.8:1。四是装备落后。我国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80%处于20世纪80年代的世界平均水平,15%左右处于90年代水平,只有5%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五是龙头企业实力弱,牵引力不强,辐射带动面小,尚有63%的农户未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二)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程度低

全国还有近三分之二的农户未能通过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缓慢,聚合效应差,中介桥梁作用没有很好发挥。目前加入各类合作组织的农户不到全国农户总数的5%,且其中有50%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没有产权关系的松散型自我技术服务性团体,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经济全球化趋势。

(三)运行机制不完善(www.xing528.com)

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系统内,管理不规范,相当多的龙头企业产权关系不明晰,龙头企业中一股独大十分普遍。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机制不健全,利益分配不合理,多数农户仍只享有出售原料的收入,而未享受农产品加工增值的利润,背信弃义的毁约现象时有发生。企业直接面对小规模分散经营的众多农户力不从心,而千家万户农民与企业合作常常处于不利的交易地位。

(四)政府扶持力度不够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关系到农村经济能否大发展的一场革命,它既是一个农村社会生产力配置和布局问题,又是一个农村经济的组织形式问题;既涉及生产力,又涉及生产关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是幼小的产业组织,要求打破地域、行业、所有制界限,对农村生产力配置进行重新组合和优化配置,这样大的一个系统工程,没有政府的正确引导和有力扶持是难以壮大的。政府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支持力度不够,特别是财政、金融方面的支持不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指导方式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在工作指导和服务上还存在着部门分割、地域分割、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有的地方还仅仅把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一种时髦口号停留在口头上,没有切实制订出扶持措施。有的地方还甚至人为夸大业绩,搞人造“一条龙”、“拉郎配”、“一刀切”。有的政府机构干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为政绩而盲目决策。这些做法严重损害企业、农户利益,使生产要素得不到优化配置,给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

(五)农业产业化经营人才短缺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教兴农是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根本途径和最佳选择,也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又一重要支撑。农业产业化经营是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的重要组织形式,它的每一步发展都离不开科技进步和教育的支撑,而要使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使科研成果得以尽快推广,都离不开高素质人才。而我国目前农民素质状况却影响了科技进步的步伐。我国农业劳动力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0.05%,高中毕业的占4.45%,初中毕业的占28.15%,文盲半文盲高达22.25%。这一状况就使得我国农业先进技术推广受到很大制约,主要表现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农业生产经营呈粗放型增长,农产品品质差,竞争力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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