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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保护的历史与启示

时间:2023-05-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传统的土地保护思想、模式和技术为我们现在的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提供了启示。我国人多地少,土地开发历史长、程度高,后备耕地资源有限,耕地保护不仅是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还是应对国际经济波动的武器,也是中国社会稳定的基石。

土地资源保护的历史与启示

(一)土地资源保护的历史起源

土地资源保护行动是伴随着土地退化现象而产生的,土地资源保护实践先于土地保护理论而出现。我国自古就有进行土地保护的朴素唯物主义思想,古代先人在满足生存的基础上,总结出易经等“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提出的“阴、阳”、“八卦”以及“金、木、水、火、土”五行相生相克等朴素的唯物的物质认识,都是从土地利用的实践中产生的,通过“堪天舆地”,产生了“风水”的认识论,并将这些朴素的认识应用到皇城、村落、城市的选址和房屋空间布局的安排。在“风水”朴素的思想指导下,通过对于村落朝向、方位、空间位置等的选择,形成了中国特有的土地资源保护的文化模式,这种模式深深扎根于中国的文化中,使中国的文化能够在这片土地上源远流长,并形成了“万物土中生、有土斯有财”等朴素的土地保护思想。

而国际上的土地利用与保护,自1972年斯德哥尔摩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以来,各国都十分重视环境(包括土地)保护。1977年,联合国荒漠化会议提出了土地荒漠化这一当今世界上的重要环境问题。1992年6月,联合国在巴西召开的国际环境与发展大会把它作为全球重要的环境问题而列入《21世纪议程》第十章。近年来,美国、日本、瑞士、意大利、葡萄牙、瑞典、波兰、捷克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都开展了土地保护研究,并通过了类似“耕地保护法”、“地力增进法”的国家级法规。目前,土地质量研究已被土地科学研究领域中最为活跃的几大国际组织如世界银行、FAO和UN-DP确定为优先研究项目,其核心问题就是土地退化和土地保护等问题。

(二)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的发展特点

1.土地保护与土地利用相伴相生

人类在发现“万物土中生”的同时,也发现了连作会使作物的产量越来越低,并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措施以保护地力。在我国表现为施粪、耕、锄、耙、耱等一整套耕作技术,并形成了间作、套作、轮作等土地利用方式;而在西方则表现为休闲、轮作等技术,土地利用与保护相伴相生。

2.土地保护内涵和外延不断扩大

应该说最初的土地保护,是基于人类为生存空间而进行土地保护,保护土地的形式是通过设置土地产权,通过产权进行土地保护;而对于具备公共资源性质的土地,不仅需要设置产权制度,还要通过土地的相关法律、制度、政策来进行耕地保护,并通过土地规划实现对土地资源的保护。

从土地保护的内涵来讲,对于私人意义的土地资源,其内涵是保护权利人的利益不受侵害;而从公共资源角度来看,土地资源的保护主要围绕土地资源的数量、质量、生态安全、景观、文化特点以及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等多方面,土地保护的内涵和外延随着人们对土地的需求转变而产生变化(www.xing528.com)

(三)我国耕地保护历史

自从有了人类的土地利用就有了土地的保护,中华民族是将土地利用得最好的国家,在长期的土地利用中,不仅形成了中华民族特色的农耕文化,也形成了农耕文化背景下的土地保护思想、技术和耕作方式,因此这些土地保护的思想和技术,使中国的土地资源呈现可持续利用的态势。中国长时期的农耕实行的“精耕细作”的方式,比如在渭河谷地,经过2000多年的耕作,土壤依然保持了较好的肥力,就是土地持续利用最好的见证。

夏商周时期,中国祖先为了能够更好地适应环境,持续地利用土地,开始了最初的土地评价方面的探索,在这个时候,形成了中国的“风水”文化,这种文化首先是祖先基于生存的需要,选择合适的生存空间,并能够永续的利用,形成了很多的关于土地资源利用的文化,如“留与方寸土,但与子孙耕”等一些传统的土地保护的思想。

在中国农耕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不仅形成了关于土地保护的朴素主义思想,还产生了很多的土地保护的利用模式,比如珠江三角洲的“桑基鱼塘”利用模式、云南的“哈尼梯田”模式,与此同时,也形成了适合于传统农业生产的土地耕作技术,比如有机肥施用技术、土地疏松技术等。中国传统的土地保护思想、模式和技术为我们现在的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提供了启示。

然而,真正意义上的耕地保护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

20世纪80年代以来,耕地急剧减少引起各界广泛关注。建设占用大量耕地的情况更引起党和国家领导的高度重视。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的政策文件陆续出台,1986年党中央国务院率先颁布《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并决定设立国家土地管理局;随之全国人大颁布《土地管理法》,耕地保护的基本国策、法律和机构开始逐步形成。

为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中国实行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了土地用途管制政策、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政策、耕地占补平衡政策、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政策、农用地转用审批政策、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政策、土地税费政策、耕地保护法律责任政策和基本农田保护政策等。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坚决守住耕地十八亿亩红线,将耕地保护放在了非常重要的位置。

我国人多地少,土地开发历史长、程度高,后备耕地资源有限,耕地保护不仅是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还是应对国际经济波动的武器,也是中国社会稳定的基石。因此,保护耕地不仅是保障耕地的数量、质量和生态环境,更为重要的是要守住中国文化赖以生存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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