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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中土地利用和财政支持的可持续发展

时间:2023-05-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是要加强土地使用权立法,构筑新的法律体系来维护我国土地使用权的正常流转,促使农村土地使用权配置市场化健康发展。二是要加大政府补贴,以减轻农民的沉重负担。具体来说,应该加强基层农村委员会的监督,明确权利义务范畴,涉及重大土地承包经营策划时必须采取民主集体协商,经营项目所得收入及其分配制度需要做到

新农村建设中土地利用和财政支持的可持续发展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资源,它关系着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是农业发展的基础生产资料,是农民的生存之本,同时也关系着国家的粮食安全,国家必须要确保耕地18亿亩的红线,才能保证国家的粮食安全。但近些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给农村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农民可以选择更多的从事农业生产以外的工作,农民的收入有了明显的增加,农村的面貌也随之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在看到经济效益的同时,一些矛盾和问题也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特别是土地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就会成为阻碍我国经济发展的冈素。

(一)当今农村,应高度关注土地资源中的一些问题

1.土地闲置废耕、非法转让和出卖现象日渐上升

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使城乡之间的差别越来越大,农民进城务工的工资也大幅度上涨,而农产品价格却始终处于低位,再加上农业生产的周期性和不稳定性,使得外出务工可以带来比土地耕作更多的经济收入,于是许多农民选择离开土地而进城务工,劳动力外流致使大量的土地闲置无人耕种。由于农田长期闲置,使得肥沃的土地变得异常的贫瘠,土地荒废逐渐增加。我国人口众多,虽然土地面积广大,但是人均土地面积远远低于世界人均土地面积,因而我国属于资源匮乏的国家,土地闲置现象的大量增加直接影响到全社会的稳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此外,很多农民在外出务工时也会把土地转让、转包或者出租给企业开发商。而其转让、出租的行为大多没有经过土地管理部门的认可,有些甚至等同于直接出卖其耕作土地。非法转让和出卖农村土地不但破坏了可以进行农业生产的土壤,使原本短缺的农用土地资源更加紧张,使国家的利益受到损害。

2.农村土地缺乏合理规划与整合,土地利用率低

由于农村居住人群分散,村民建房没有统一规划,占用土地面积大;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田规划,也缺乏合理性,比如在农村道路的修建中,过度占用土质比较优越的大量农田,使农村的田地被进一步的浪费。土地缺乏有效整合,在农村中随意改变土地使用类型的现象还比较严重,一些人看重眼前利益,在耕地上建房、种树,严重蚕食了有限的耕地。此外,在农作物种植方面还缺乏优化选择,农户缺乏科学、合理的方法指导,造成耕地的生产率下降,制约了土地的有效利用。

3.土地权益纠纷的问题逐渐增多

农村人口变动使土地分配出现有失公平的情况,同时闲置土地的非法流转使农民围绕土地使用权的问题产生了诸多的矛盾和冲突,这些矛盾和冲突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由于农村村委会对土地违法收回以及分配不公造成的农民和村委会间的矛盾;农民私下不规范转让、划界不清和宅基地继承分配不均等问题产生的农民和农民间的矛盾;非法强制征用土地,强行改变土地用途产生的农民和有关部门间的矛盾;对土地补偿款的非法截留、占用、挪用和大肆挥霍,使得农民在失去土地的情况下得不到合理的补偿产生的农民和上级部门间的矛盾。这些不断涌现出的土地纠纷问题,影响了土地的长期投资和经营规模,降低了土地带来的收益。甚至在个别地区,由于调节处理机制不完善,出现了大规模上访事件。

(二)针对这些问题,应确立合理有效的体制并采取一些处理措施

1.对土地法规进行不断完善,健全相关法律体系

基于我国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要实现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需要得到政策的支持和保护,更需要得到法律的保障。政府应加大支持和保护力度,健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快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化重要性的思想认识,积极推动和正确引导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化的实现。二是要加强土地使用权立法,构筑新的法律体系来维护我国土地使用权的正常流转,促使农村土地使用权配置市场化健康发展。三是要制定和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农村土地市场交易规则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规范农民对土地资源的支配方式及行为,并保护其合法权益。

2.对耕地合理规划科学管理,提高土地利用率

要以科学合理的方法,对农村土地进行利用和规划,按照控制总量、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完善土地利用法规建设,控制土地利用的整体程序,规范耕地面积的调整与规划,同时要严格落实,经常进行检查。对耕地要统一规划、合理分类,对不同的土地选择相适宜的农作物进行耕种,做到优化配置,以获取最高经济效益为目的,优化土地用途,提高土地使用率

3.对生产方式进行合理改善,提高土地生产收益

粮食危机成为全球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也是我们国家在农业生产方面要引起重视的问题。因此,必须要采取多种渠道对耕作方式进行合理改变,提高农产品产量,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增强农民种地的积极性。一是政府需要出台相关的政策,做好管理和指引。政府应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改造的投资力度,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对愿意从事农业生产规模化、机械化的个人或者企业进行政策上的优惠照顾,例如为其提供农业生产的必需品,对农产品的运输等给予相应的支持。二是要加大政府补贴,以减轻农民的沉重负担。国家可以拿出一部分经费来租种农户撂荒的土地,安排专人进行统一化耕种和管理;同时,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土地耕作的探索创新,高效利用土地。这样做,不但可以让农民切身地感受到实惠,同时也避免了农民因私自非法出让土地造成国家的损失。三是推广农民股份制,实行以土地使用权或承包权为主人股的联合经营。既可以提高农民在土地经营中的抗拒风险的能力,大力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也能把农村的分散资金集合起来,以小合大,促进农村的规模化生产。

4.对土地资源加强管理监督,规范土地流动转让

面对农村土地资源撂荒和使用效率太低的现状,除了从科技含量和经营理念方面着手提高之外,探索新形势下的农村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监督制度也刻不容缓。面对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的情况,采取鼓励合法转让,实行各种公正、公平、公开的方式承包给有能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单位和个人,并鼓励农民以闲置的土地人股,走规模化集约型的经营道路,促进农业生产可以达到效益最大化。同时在鼓励探索新方法的过程中,一定要保障监督检查的力度,以防止以权谋私,乱批乱占,中饱私囊的现象产生。具体来说,应该加强基层农村委员会的监督,明确权利义务范畴,涉及重大土地承包经营策划时必须采取民主集体协商,经营项目所得收入及其分配制度需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通报。同时,上级主管部门要建立土地使用市场监管机构,明确其权利和责任。要完善土地使用价格评估体系,综合土地资源的各种现实条件和国家给予土地政策的相关政策制定出科学完善的土地使用价格体系,以作为大规模的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参考依据。地方各级相关部门需要积极主动加强与相关各个部门之间的交流和协调,完善协作和配合,健全各种协商、调节机制,切实保护好农民土地资源使用上的合法权益。

5.对土地流转模式不断创新,建立有序高效机制

随着经济社会环境的转变,农民的观念也随之改变,政府的管理理念也必须为适应形势而做出改变。农村土地流转需要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市场制度。一是政府需要规范和完善征地的申请和审批制度,确立合理的“转用价格”以保证农民的切身利益,在加强监督和管理的同时,需要适度放开和搞活农村土地所有权市场,建立各方之间的多向流动关系,扶植起合法、完善的土地产权及使用权交易中介组织。二是土地流转在坚持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制、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重大原则下,积极尝试各种土地合作方式,改变非法交易的状况,减少不规范的操作,探索出一条由政府宏观调控的土地流转模式。比如,加强信息服务及中介机构的建设,提供土地政策法规,集中收集农民土地流转信息,及时公布和提供土地供求信息、土地交易行情及结果,并按一定的规则进行交易和签订相关合同,避免土地私下交易造成的混乱状态,使农村土地流转可以有序、公平地进行。

(三)农村劳动力资源的现状和特点

劳动力是指具有劳动生产能力的人类个体,是人在生产劳动中所能付出的体力和脑力的总和。根据我国劳动就业制度规定,男的在16周岁到60周岁之间,女的在18周岁到55周岁之间,都列为劳动力资源。农村劳动力是新农村建设中最主要的资源。农村劳动力资源是指农村中具有劳动能力,同时可以从事劳动生产的人口的总和。(www.xing528.com)

1.农村劳动力资源的现状

我国农村经济基础薄弱,受到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农村劳动力的总体素质不高。许多专家学者在面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问题时,都曾指出“农民素质的提高是新农村发展的灵魂”,需要培养和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升农民的整体素质。我国劳动力资源的现状不容乐观,具体可以概括为四个字“一大六低”。

“一大”指农村劳动力数量庞大。据相关部门2012年统计,我国农村中有大约6.7亿劳动力。据相关研究推算,在农村现有的生产力水平和生产规模条件下,农村需要的劳动力在1.5亿左右。换言之,在大约6.7亿农村劳动力中,有5.2亿属于富余劳动力。与庞大的劳动力相比我国农业资源匮乏,面对耕地得不到有效利用的现状,人多地少的矛盾更加突出。

“六低”指农村劳动力思想素质低、文化素质低、科技素质低、经营管理素质低、身体素质低、劳动生产率低。受到一直以来自然经济自给自足的影响,大多数农村劳动力思想比较保守,满足于现有的生活状况,缺乏进取心,对新技术和新观念的接受程度较低,同时缺乏商品经济的意识和经营理念。同时,由于农村教育业发展缓慢,使得大多数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不高。通过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可以看出,目前在我国农村人口之中,文盲占7.25%,小学占38.06%,初中占44.91%,高中占7.73%,达到大专以上学历的仅占到2.05%。依据第六次全国人口的普查资料结果来进行计算,我国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了8.80年,而农村的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了7.58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美国农民大部分是从州立农学院毕业的;法国7%以上的农民都已经具有了大专文化;德国已经有6.7%的农民都具有了大学及其以上文凭;在日本的农民中已经有5%都是大学的毕业生,而且高中的毕业生已达到高达74.8 %。同时重男轻女的思想在广大农村地区还是普遍存在的,女性的地位普遍不高,因此女性受教育的重要性被忽视,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女性劳动力的生产能力。根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结果显示:男性人口占51.27%;女性人口占48.73%,农村女性人口接近3.3亿,接近农村人口的半数,因此提高农村女性劳动力的教育程度,对于提高农村劳动力整体文化素质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的农村劳动力90%以上还以传统体力劳动为主,靠经验进行生产,不具备特别的劳动力技能。根据有关统计资料,有14%的劳动力掌握了工业、建筑业和服务业的技能,2.8%掌握驾驶技术,3.2%掌握农业技术。由此可见,我国具备职业技术技能的农村劳动力比率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具有很大的差距。同时,由于经营管理理念相对缺失,医疗和相关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不足等原因导致了我国劳动力的劳动效率相对于发达国家和地区来说还有很大的差距。

自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居民的就业方式发生着巨大的转变,更多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青壮年劳动力离开农村进城务工,导致了农村不断流失高质量的劳动力,使得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进一步下降。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虽然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庞大的劳动力数量带来的就业压力,但也同时带来了新的问题,在留守人员中,多以女性和老年人为主要劳动力,整体劳动力结构极其不利于新农村建设的快速发展。

2.农村劳动力资源的特点

根据以上农村劳动力资源的现状,我们可以总结出农村劳动力资源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劳动力是一种主体能动性资源,既是在生产建设工程中被开发和利用的客体,同时又是在生产建设中开发和利用其他资源的主体。

第二,劳动力是一种动态资源,其作用于生产建设的劳动时间不但与其主体的生命周期相关联,同时也与其主体从事劳动生产活动的意愿相关联。

第三,劳动力是一种双重性质的资源,农村劳动力是农村经济活动的从事者,是新农村的创造者,农村的财富靠农村劳动力来创造;同时,农村劳动力也是农村经济生产成果的消费者。因此合理的开发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创造性和消费性,有利于农村经济的良性循环。反之,两者之间开发利用的不合理会造成经济增长的负担,诱发社会的不稳定。

第四,劳动力是一种智力因素可塑性很强的资源,智力因素对于农业经济发展和新农村的建设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农村劳动力普遍接受教育程度不高,因此具有很大的可塑空间,加大农村劳动力的文化教育培养力度,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教育文化程度,对于新农村建设具有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总而言之,新农村的建设离不开农村的劳动力,广大农民是新农村的主要建设者。不断地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优化农村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从现实出发,深入剖析问题的根源,找出合理解决问题的方式,就可以把农村劳动力巨大的数量压力转化为劳动力资源优势,使其成为推动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强大动力。农村中的经营形式伴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在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的同时,农村中也发展出了多种经营形式。主要的经营形式有:

第一,双层经营。其基础层次为联产承包,以家庭经营为单位;其统一层次为专业组织,为家庭经营提供社会化服务。该经营方式同分结合,突破了过去单一的集体经营模式,促使集体财产与农民自有财产相结合,相互作用发展新的生产力,使得群体和个体的积极性都可以得到充分发挥。

第二,承包经营。这种经营形式是由承包者向资产所有者支付二定数量的承包款,在合同条款约定的范围内,所有者对承包者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再进行干预,使得承包者具有了生产经营的自主权。

第三,股份制经营。这种经营形式是在不改变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前提下,以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形式筹集资金、组合生产要素来组织物质生产和流通的经营形式。农产品市场化的发展,是产生股份合作制的根本动力。这种经营模式反映了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经济利益的一致性,通过股份制的经营方式,使得三者的切身利益与企业经营的好坏紧密相连。因此股份制经营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和广泛的适应力。如今很多农村的经济联合体都采用了这样的经营形式。

第四,租赁经营。这种经营形式是把企业或者企业的部分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以租赁的形式,实行有阶段有限制的分离。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一些连年亏损、经营不善的企业,甚至能盈利的企业都能以租赁的形式交由他人经营。这不仅是存在于二、三产业的一种经营形式,同时也是对于土地承包制的一种补充。

第五,合伙经营。这种经营形式是由两人以上对约定的项目共同出资,实行联合经营。其具有合作经济的因素,是个体经济向合作经济的过渡形式。

第六,家庭经营。我国现今实行的家庭经营模式是从合作经济中分解出来,又引入合作经济轨道的经营形式。我国农业生产的主要基层单位为家庭,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是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自身需要承担生产风险的同时还需承担市场风险。在进入市场经济体系下,需要对家庭经营的产前和产后多方面提供社会化服务,同时家庭经营正在由单一经营向综合经营发展,由原本的农业土地经营向二、三产业发展,经营范围逐步拓宽。

第七,产业化经营。这种经营方式是以市场的需求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开发利用为基础,对农村的主导产业和重点产品,按照产供销、种养加、贸工农、经科教一体化的要求,实行优化组合发展一体化、专业化、区域化的经营体系。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发展是关系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发展现代农业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和首要任务,而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断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和经营形式,离不开多种形式农村金融的支持,同时也促进了农村金融的完善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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