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经济学家认为,创新的动力在于收益大于成本。从制度变迁的收益与成本分析,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建设朝着效率方向迈进的最经济的路径,是在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制的基础上,积极进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创新。探索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是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方式的一种机制创新,有利于土地资源的优化组合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有利于保障农民长期而稳定的收益,也有利于加快农民的非农化转移和农村城镇化进程。
(一)土地股份合作制有利于推动农业科技进步
现代农业是高科技的农业,只有依靠科技才能实现农业高产、优质、高效,只有依靠科技才能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我国目前实行的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制度,在改革中曾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但发展至今,这种传统的“一家一户”的土地经营模式以及细碎的土地分割,阻碍了农业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在这种分散经营形式下,农民获得市场需求信息、使用新型技术的成本和风险要比规模化集中经营高得多。因此,许多农民不愿意轻易生产新品种、尝试使用新技术。于是,长期以来农民为规避风险,就只能生产一些品种老化、技术简单的农产品。这样,既难以卖到好价钱,也无法形成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产业化,当然更不利于农业科技进步。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制,一方面可以通过扩大经营规模,降低生产、交易和获得市场信息的成本,使单位产出边际成本相对下降,给经营者带来更多的经济收益;另一方面,由于生产达到一定规模,便于聘请专业技术人员、采用新技术、生产新品种,从而提高了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
(二)土地股份合作制有利于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
农地资源短缺与农业劳动力富余,是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十分严峻的问题。实行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后,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村劳动生产力,使大量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可能部分或全部脱离农地,寻找其他就业机会。农民在比较农地经营和非农经营收益的情况下,为获得更高的经济收益,通常根据自身的基本技能、健康状况、家庭的生产、生活条件以及成员结构等因素,选择从业方式。最初,农民多采取“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兼业方式,即就地转移模式。之后逐步发展为较大规模跨区域流动就业,即异地转移模式。但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刚性,部分农户既使多年在城市就业,非农产业收入已成为其主要收入,但因其守土为安的观念、均分土地的思想、土地过强的社会保障功能、农地流转机制缺陷等,即观念性、效率性、功能性和市场性的制约,而不愿意轻易放弃土地经营权,既制约了农地规模经营,同时又必然使得农业富余劳动力不能彻底充分地从农业内部转移出去。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制,在以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户承包权与农地经营权三权分离的农地产权制度框架下,建立以农地经营权流转为主的市场运行机制,即通过市场配置农地资源,可以有效地解决农地与劳动力这两大生产要素之间的矛盾。从各地的实践看,土地股份合作制是农业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有效转移和农地规模经营的前提和基础。(www.xing528.com)
(三)土地股份合作制有利于农业经营模式创新
从土地股份制的组织形式上看,以股东代表大会集体制度,取代了原来村干部决策制度;从管理模式上看,以企业章程、流转合同以及股东监督等措施,规范经营者和股民行为模式,取代了原来村干部利用行政机构赋予土地权力来约束农民行为的模式;从利益分配方式上看,以按土地承包经营权参与土地经营分配,取代了原来的绝对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较好地兼顾了农民的土地权益和集体经济收益的二次分配。
(四)土地股份合作制有利于为现代农业建设培育精英和栋梁
从总体上看,目前中国的农民大部分还是小农生产者,更多习惯于家庭生产的经营模式,缺乏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和经验,文化教育水平普遍较低。这种低素质的劳动力是现代农业发展的瓶颈。多年的实践证明,外出打工是提高农民素质的理想方式之一。一是在思想观念方面,通过目睹外面的精彩世界,潜移默化,农民们在经济观、文化观、政治观、婚恋观及文明程度等方面,已经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他们不再观念陈旧、保守,头脑封闭,视野狭窄;二是在技术方面,农民们外出打工,一般都能学到一种或几种实用技术。一批批学有所成的打工者在经历磨难后纷纷返乡,悄悄点亮了那五彩缤纷的“企业星座”,最终“打工潮”变成了“创业潮”;三是在管理方面,农民们外出打工,在学到实用技术的同时,还能掌握科学的管理方法,有的甚至是比较超前的现代化管理方法。因此,土地股份合作制将有利于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农民,特别是青壮年农民,他们不再被羁绊在土地上,他们可以轻装上阵,外出打工。大批的农民工经过外面精彩世界的洗礼,其素质得到了极大提升,他们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而是被塑造成为了现代化的新型农民,成为中国现代农业建设的精英和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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