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工作内容
开展服务类招标采购,选定设计和监理单位。
4.2 工作职责
主要责任单位或部门: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省公司营销部。次要责任单位或部门:省公司纪委(监察部)、地市公司营销部。
参加单位或部门:省公司经法部、地市公司办公室。
4.2.2 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组织招标。
4.2.3 省公司纪委(监察部)负责对招标全过程开展监督。
4.2.4 地市公司营销部负责招标需求提报和合同签订。
4.3 工作流程
4.3.1 项目计划下达后,地市公司营销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监理招标准备。
4.3.2 地市公司营销部根据年度招标批次计划,填报设计、监理服务采购申请(见附件7),并填写招标申请资料(见附件8),注明工程规模和分包方式,经本单位营销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省公司营销部,并同步在ERP中完成采购申请提报。(www.xing528.com)
4.3.3 省公司营销部审核地市公司营销部上报的采购申请资料,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
4.3.4 省公司营销部配合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编制并审查招标文件。
4.3.5 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组织开展评标工作,省公司营销部派员参加评标。
4.3.6 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向中标单位下达设计、监理中标通知书,向省公司营销部提交中标一览表和中标通知书。
4.3.7 地市公司营销部根据中标一览表和中标通知书,在经法系统中按照统一的标准模板,编制设计合同(见附件9)和监理合同(见附件10),提交地市公司财务部、地市公司物资供应中心进行会签。
4.3.8 经法系统合同流程完成后,地市公司营销部打印合同文本(不少于6份)。合同中标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送地市公司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
4.3.9 合同签订完成后,合同文本一份由地市公司办公室保存归档,其余由合同双方分别保存。
4.3.10 地市公司营销部在ERP中完成采购申请创建,并报送地市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完成采购订单创建。
4.3.11 合同签订完成后,监理中标单位成立监理项目部,任命监理项目经理。
4.4 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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