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不流转土地的农户相比,转入土地的农户具有更大的土地经营面积。按全国、区域相对贫困标准划分,不同类型的农户农业生产产值差别较大。
(1)土地流转与农业规模
转入土地的农户的土地经营规模明显更大。土地经营面积,即家庭承包土地面积减去转出面积,再加上转入面积。根据是否承包土地和是否流转土地,可以将农户分为五类。如表7-19所示,在2013年,“承包土地但不流转”的农户平均经营6.3亩土地,而“承包土地并转入”的农户平均经营26.5亩土地,“无承包土地但转入”的农户平均经营40.7亩土地。这种差异在2015年、2017年依然存在但有所缩小。2015年“承包土地但不流转”的农户平均经营6.7亩土地,而“承包土地并转入”的农户平均经营24.0亩土地,“无承包土地但转入”的农户平均经营17.0亩土地。2017年“承包土地但不流转”的农户平均经营7.2亩土地,而“承包土地并转入”的农户平均经营19.8亩土地,“无承包农地但转入”的农户平均经营21.5亩土地。
图7-9 2017年农地流转中获得过各类组织机构服务的家庭占比
表7-19 户均土地经营面积 单位:亩
转入土地的农户的劳动力平均土地经营面积也明显更大。如表7-20所示,在2013年,“承包土地但不流转”的农户的劳均土地经营面积为2.6亩,而“承包土地并转入”的农户的劳均土地经营面积为10.2亩,“无承包土地但转入”的农户的劳均土地经营面积为12.1亩。在2015年,“承包土地但不流转”的农户的劳均土地经营面积2.8亩,而“承包土地并转入”的农户的劳均土地面积为10.2亩,“无承包土地但转入”农户的劳均土地经营面积为6.7亩。到2017年,“承包土地但不流转”的农户的劳均土地经营面积为2.4亩,而“承包土地并转入”以及“兼有转入和转出”的农户的劳均土地经营面积明显下降,分别为5.3亩和4.0亩,“无承包土地但转入”的农户的劳均土地经营面积为6.1亩。
表7-20 劳动力平均土地经营面积 单位:亩(www.xing528.com)
(2)土地流转与农业产值
按全国、区域相对贫困标准划分,如表7-21和表7-22所示,不同类型的农户在农业产值上差别较大。按全国相对贫困标准划分,相对贫困家庭中“承包农地并转出”的农户的每亩农业产值最高,达到3511.2元,这与相对贫困线以上的农户的情况差距不大,甚至稍高于贫困线以上农户;“承包土地并转入”的相对贫困家庭则表现出相反的状况,拥有最低的亩均农业产值1467.1元,且与贫困线以上的农户差距明显。按区域相对贫困标准划分,在高收入省(区、市)中,“承包土地并转出”的农户每亩农业产值最高,但与相对贫困线以上的农户差距拉大,同时不难发现,“兼有转入和转出”以及“无承包土地但转入”的相对贫困家庭的亩均产值均高于贫困线以上的农户。中收入省(区、市)中,“兼有转入和转出”的相对贫困家庭的亩均农业产值明显高于其他农户,可见充分利用土地流转的优势,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农户农业收入;低收入省(区、市)中,“承包农地并转出”的相对贫困家庭的亩均农业产值高于贫困线以上的农户,“兼有转入和转出”的相对贫困家庭则产值较低,这可能是资金投入制约、缺乏农业技术等多方面原因导致的。
总体而言,各类农户在农业产值上差异明显。“承包土地但不流转”和“承包土地并转入”这两类农户的相对贫困家庭的亩均农业产值都小于贫困线以上的农户,而其他三类农户由于相对贫困的划分标准以及贫困的程度不同需要具体分析。
表7-21 2017年相对贫困家庭与其他家庭的土地流转与农业产值(全国) 单位:元/亩
表7-22 2017年相对贫困家庭与其他家庭的土地流转与农业产值(区域) 单位: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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