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5依据户主的外出经验将家庭分为农民家庭、有外出经验的农民家庭和农民工家庭,对比不同群体的各项收入。具体来说,如果户主所在地区为城镇,但户口为农业户口,或户口虽为非农业户口但在获得统一居民户口之前为农业人口的,则将该家庭定义为农民工家庭。如果户主目前为农民,但有离开目前所在省(区、市)到其他省(区、市)生活或者工作的经验,则将该家庭定义为有外出经验的农民家庭。有外出经验的农民家庭是农民家庭的子集。
结果显示,农民工家庭的总收入水平最高,高出农民家庭66.0%,高出有外出经验的农民家庭38.3%。农民工家庭的农业纯收入最少,且与其他两类家庭差距较大。计算农业生产经营成本率发现,农民家庭的成本率最低,其次是农民工家庭。农民工家庭的各项非农业收入均显著高于其他家庭;其中,工商业收入的差距尤其明显。而对比有外出经验的农民家庭和其他农民家庭可以发现,有外出经验的农民家庭明显具有更高的工资性收入。
逐列纵向来看,农民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工资性收入和农业纯收入,占比分别为59.0%和15.8%。其中,有外出经验的农民家庭更依赖于工资性收入,其在总收入中的占比高达65.5%,较2015年(64.9%)略有上升;而其农业纯收入的占比为11.4%,较2015年(21.8%)大幅下降。农民工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工资性收入和工商业收入,占比分别为69.5%和16.0%。在这三类家庭中,农民家庭的转移性收入占比为13.6%,高于另两类家庭的11.0%和11.6%。
表5-5 2017年依据户主外出务工经验划分的各项户均收入 单位:元(www.xing528.com)
图5-2显示了2011年、2013年、2015年、2017年各类家庭的总收入及其构成情况。结果显示,农民家庭的总收入和非农业收入从2011年到2017年不断上升,其中,非农业收入由2011年的20156元上升至2017年的28848元;其农业纯收入则先上升后下降,从2011年的7608元上升至2013年的8242元,后下降至2017年的5415元,2017年降幅明显。农民工家庭的农业纯收入虽然少,但也从2011年的623元上升到2017年的4686元;而其非农业收入则先上升后下降,从2011年的53970元上升到2013年的59923元,后下降至2017年的36444元,导致其总收入也呈现相同的变化趋势,这与非农业收入作为农民工家庭最主要收入来源的收入结构基本保持一致。对于有外出经验的农民家庭,其总收入的上升得益于非农业收入的大幅增加;该群体2017年的农业纯收入较2015年明显减少。因此,总体而言,2017年相比于2011年,由于农民家庭的非农业收入不断提高,农民工家庭的非农业收入总体而言呈下降趋势,两类群体的总收入差距有所缩小。
图5-2 历年各类家庭收入及其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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