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家庭的总收入由农业纯收入和非农业收入组成。其中,农业纯收入是农业收入扣除农业生产成本后的剩余部分。根据来源划分,非农业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工商业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五部分。在本调查中,除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中的养老金和年金数据是在个人层面统计而获得的之外,其余各项收入都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统计。为统一口径,将上述三种收入也在家庭层面上加总。最终,各项收入均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统计。
表5-1报告了2017年全国和东、中、西部地区农村家庭的各项户均收入。就全国来看,2017年中国农村家庭户均总收入为34263元,其中15.8%为农业纯收入,84.2%为非农业收入。在非农业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比最大,为59.0%;转移性收入和工商业收入的占比次之,分别为13.6%和11.1%;财产性收入仅占非农业收入的0.5%;其他收入占比不足0.1%。
就不同地区来看,无论是在全国,还是在中、西部地区,工资性收入和农业纯收入都是农村家庭总收入的主要来源;东部地区农村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为工资性收入和工商业收入。东、中部地区农村家庭的户均总收入明显高于西部地区,超出幅度分别为48.7%和27.5%。区分各项收入,可看出东、西部地区农业纯收入在总收入中的占比仅为12.2%和14.7%,明显低于中部地区的20.2%。这说明东部与西部地区农村家庭具有相似的农业纯收入,但得益于较多的非农业收入,东部地区的户均总收入较高。中部与西部地区农村家庭的非农业收入相近,但由于中部地区家庭的农业纯收入较高,其具有较高的户均总收入。
进一步考察非农业收入的各项构成可以发现,东部地区家庭的非农业收入之所以远高于中、西部地区家庭,主要得益于其在工资性、工商业和财产性收入方面的明显优势。不过,即使在东部地区,财产性收入在家庭总收入中的占比也不足1%。(www.xing528.com)
从表5-1中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第一,工资性收入是农村家庭总收入的最主要来源;第二,农业纯收入是中、西部地区农村家庭第二重要的收入来源,与中、西部地区不同,东部地区农村家庭第二重要的收入来源为工商业收入;第三,东、中部地区农村家庭的户均总收入明显高于西部地区;第四,东部地区较高的家庭总收入主要来自较高的工资性、工商业等非农业收入,而中部地区较高的家庭总收入是较高的农业纯收入和工资性、工商业等非农收入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五,中部地区的农业生产经营成本率最低;第六,财产性收入在总收入中的占比普遍很低。
表5-1 2017年农村家庭各项户均收入
①非农业收入=工资性收入+工商业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其他收入,由于“其他收入”非常少,故没有报告在图与表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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