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抽样设计的目标是使数据具有省级代表性。为此,调查样本量进行了较大规模扩充。初级抽样单元(PSU)为全国除西藏、新疆和港澳台地区外范围内的全部县(市、区)。
(1)第一阶段抽样
在每个省(区、市)内,将所有县(市、区)按照人均GDP排序,然后在2011年抽中的县(市、区)的基础上,根据人均GDP排序进行对称抽样。例如,某省(区、市)共有100个县(市、区),将其按照人均GDP排序后,若2011年抽中的县(市、区)位于第15位,则对称抽取人均GDP位于第85位的县(市、区)。在此基础上,若2011年该省抽中的县(市、区)样本过少,对称抽样不足以构成省级代表性,则采用PPS抽样的方式追加县(市、区)样本。对于新抽中的宁夏、内蒙古和福建3个省(区),同样采用PPS抽样法抽取县(市、区)样本。具体做法为,对该省(区)内所有县(市、区)按照人均GDP排序,然后以人口为权重,采用等距抽样方式抽取县(市、区)样本。
(2)第二阶段抽样
这一阶段的抽样对新增县(市、区)样本使用了与2011年不同的抽样方式。在所有新抽中的县(市、区)内部,按照非农人口比例对各个街道(乡)、村(居)委会进行排序,然后使用以人口为权重的PPS等距抽样方式抽取4个村(居)委会。最终得到的样本包含262个县(市、区)的1048个居委会(村委会),涵盖全国29个省(区、市)。表2-2列出了2013年各个省(区、市)社区样本的城乡分布,以及农村社区比重和各省总体农业人口比重。(www.xing528.com)
表2-2 2013年各省(区、市)样本城乡社区分布情况
(3)第三阶段抽样
与2011年第一轮调查的做法一致,该阶段抽样在每个抽中的村(居)委会中,分配相应的样本户数。农村地区的样本量仍固定为20户,城镇社区根据其房价高低适当放大,每个城镇社区访问的样本量为25~50个家庭。在每个抽中的家庭中,对符合条件的受访者进行访问。表2-3列示了2013年新增城镇社区样本分配情况。
表2-3 2013年新增城镇社区样本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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