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抽样设计的目标是使数据具有全国代表性。
(1)第一阶段抽样
第一阶段抽样单元为全国除西藏、新疆、内蒙古和港澳台地区以外范围内的2585个县(市、区)。抽样的目标是从2585个县(市、区)中抽取80个县(市、区)。同时,要求这80个县(市、区)的地理分布相对均匀。为达到该目的,我们将2585个县(市、区)按照人均GDP分成10层,在每个层内以县(市、区)人口数为权重,采用PPS抽样抽取8个县(市、区),共抽得80个县(市、区),样本涵盖25个省(区、市)。最终抽取的80个县(市、区)在东、中、西部地区的分布比例为32∶27∶21。
(2)第二阶段抽样
第二阶段抽样的目标是从抽出的80个县(市、区)中抽取村(居)委会样本。在每个被抽中的县(市、区)中,按照非农业人口的比重分配村(居)委会的样本数,并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村(居)委会,且保证每个县(市、区)抽取的村(居)委会之和为4个。其具体实施方法如下:
①按照各县(市、区)的非农人口比例的分位数,将各县(市、区)分成5个组。分组的依据是各县(市、区)非农人口比重20%、40%、60%和80%的分位数。
②在非农人口比例最大的县(市、区)组中,居委会和村委会分配的样本比例是4∶0。(www.xing528.com)
③在非农人口比例次大的县(市、区)组中,居委会和村委会分配的样本比例是3∶1。
④以此类推,在非农人口比例最低的县(市、区)组中,居委会和村委会分配的样本比例是0∶4。
基于上述样本分配方式,在既定县(市、区)内形成了城镇和农村2个抽样框。在城镇和农村抽样框内,其抽取的居委会和村委会样本数量是已知的。因此,可以分别按照各村(居)委会的居民户数进行PPS抽样。
(3)第三阶段抽样
在每个抽中的村(居)委会中,分配相应的样本户数。农村地区的样本量固定为20户,城镇社区的样本量根据其房价高低适当放大,每个城镇社区访问的样本量为25至50个家庭。在每个抽中的家庭中,对符合条件的受访者进行访问。2011年城镇社区样本分配情况如表2-1所示。
表2-1 2011年城镇社区样本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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