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有了准确的认识体系、完善的政策体系、科学的方法体系,还需要建立有效的治理体系。具体而言,治理体系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按照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工作格局,统筹各类资源,协调各参与主体的行动,形成脱贫攻坚的合力。其二,抓好政策落实,解决好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保证各项政策举措能够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兰考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将脱贫攻坚与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与县域全面深化改革相衔接,以持续的体制机制创新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在此过程中,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也有显著的改善。其具体经验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赢得一个又一个胜利的决定性因素。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减贫治理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一个基本的经验是始终坚持党建工作对扶贫开发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兰考县在加强党的建设,为赢得县域脱贫攻坚阶段决定性胜利方面,开展了深入细致的工作,形成了宝贵的经验。一方面,如前文所述,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弘扬焦裕禄精神为抓手,提升全县干部对打赢脱贫攻坚战重大战略意义的认识,促进干部队伍推动精准扶贫工作开展的能力建设;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的责任体系,逐级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另一方面,通过新时代的“干部下乡”,把优秀干部选派到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做到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全覆盖,在脱贫攻坚的第一线培养干部、磨炼干部。此外,恰如总书记指出的,扶贫开发不光是给钱给物,还要给个好支部。兰考县大力实施村级组织“双提升工程”,夯实村级党组织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引领发展的能力,把村级党组织建设成为脱贫攻坚的红色堡垒。壮大贫困农村集体经济,提振村集体经济对贫困人口脱贫增收的带动能力,提高贫困社区村级公共物品的供给能力。上述举措,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构筑县域大扶贫工作格局,形成攻坚合力
贫困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有效的贫困治理需要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需要实现政府各部门的协同、联动,需要增进政策供给对差异化需求的有效回应,需要综合运用政府、市场和社会三种资源、三种手段。兰考在脱贫攻坚过程中,缜密布局、科学谋划,形成了合理、高效的脱贫攻坚治理结构,政府、市场、社会主体,各司其职、各就其位,三种资源得到充分开掘,三种机制得到合理应用。最为广泛地凝聚了资源、合力,形成了各主体互相补位、有序参与的格局,为取得脱贫攻坚战的胜利奠定了治理结构的基础。而这种治理结构的安排,统一在县域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要求贯彻;各部门、各主体围绕着打赢脱贫攻坚战,各尽其责,形成了强大的合力。(www.xing528.com)
(三)不断改革创新,破除制约县域精准扶贫的体制机制障碍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理念基础,国家贫困治理体系经历着密集的调整,这一轮调整的根本指向在于提升国家减贫行动对于贫困社区贫困人口多元化、差异化需求的有效回应能力。围绕着这一目标,各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了诸多创新。具体到县一级,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的思维框架,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营造有利制度环境,有众多的议题有待深入破解。兰考县脱贫摘帽的实践中,充分体现了创新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思维。例如,在国家层面“四到县”改革的基础上,兰考县将资源配置的重心进一步下沉到村一级,同时,兰考在授权乡村两级组织的同时,制定了涉及审计、监理、第三方评估、执纪问责等系统完备的管理办法,在“放活”的基础上,实现管理好、服务好。此外,狠抓精准识别工作,提升贫困识别的精度,通过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结合群众广泛参与,确保政策资源得到合理的使用。上述体制机制创新,为实现“滴灌”式扶贫作业提供了有力支撑。
政策执行是各项政策安排是否取得实绩的关键。兰考县通过督察体系改革,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执行力的支撑。具体来说,兰考在原有县委督查室、政府督察办等机构的基础上,成立新的督查局,并赋予督查局进度检查、目标考核、督查调研、督查协调等九项职能。兰考县委县政府擅用督察、会用督察,以督察体制改革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与所有部门、乡镇签订脱贫攻坚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级干部、驻村工作队的工作职责,经常性地检查和督促,注重督查成果的应用。督察工作覆盖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全领域、全链条,有力保障了各项工作的及时高效落实。特别是,在督察调研的基础上,形成督察报告,为县委、县政府,及各行业部门相应的政策调整提供了决策参考,促进了县一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的优化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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