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内涵非常丰富,对县域脱贫攻坚战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大致而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过程中,需要坚持做到“六个精准”、以“五个一批”为指引,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这样四个问题。
(一)摸清底数,精准识别贫困人口
长期以来,贫困人口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是制约国家减贫干预精细化、精准化程度提升的根本问题。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找准贫困人口,掌握减贫与发展需求,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扶持方案,无疑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要义所在。兰考县高度重视“精准识别”工作,制定《兰考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统筹考虑住房、教育、医疗等情况,按照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精准到户,建档立卡。[2]经过第一轮识别,全县共识别出贫困村115个,贫困人口7.9万人。与全国各地的情形比较类似,由于第一轮识别过程中经验积累不足,干部认识和工作能力不强,识别的准确度并不理想。为此,兰考县严格按照国家、河南省关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标准条件,采取“四议两公开”的方法,对全县的贫困人口先后开展4次精准再识别。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态度,结合“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坚持“应进必进,应出必出,应纠必纠”的原则,逐村、逐户、逐人“过筛子”,集中将精准识别结果及时录入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同步建立“一户一档”,为实现精准脱贫奠定基础。此外,兰考县自我加压,县委、县政府督查局组织170余人,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度进行暗访式、网格式、地毯式等形式督查,对脱贫攻坚工作边督查整改、边反馈交办,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实效。[3]
(二)发挥好“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作用
国家精准扶贫的各项支持举措,如何有效传递到贫困社区和贫困农户,是精准扶贫取得实效的关键,为了更为有效、精准地传递国家各类政策资源,解决好“谁来扶”的问题至关重要。按照中央层面的顶层设计,兰考县在全县后备干部队伍中,遴选“驻村工作队”,选配“第一书记”。2014年,兰考县成立驻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县级领导分包乡镇(街道),科级干部当队长、科级后备干部当队员的驻村帮扶机制。2015年,对115个驻村扶贫工作队进行充实调整,在全县范围内抽调345名后备干部和优秀干部派驻到115个贫困村,同时建立驻村工作管理机制。针对非贫困村缺乏帮扶的问题,2016年,从各乡镇(街道)抽调335名优秀干部驻村专职从事基层党建和扶贫工作,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帮扶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做到不脱贫不脱钩,不拔穷根不撤队伍。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锤炼干部、转变作风的主战场,评选表彰70名“驻村扶贫工作标兵”,提拔重用驻村干部或一线扶贫干部124人次。[4]
兰考县在“驻村工作队”以及“第一书记”选派和管理过程中,形成了全链条的制度体系。其一,明确脱贫攻坚主战场是培养、选拔、任用干部的主要渠道,形成明确的用人导向,对精准扶贫工作实绩突出的后备干部,优先提拔任用。其二,强化驻村干部的能力建设,主要包括精准扶贫“应知应会”的多次轮训,农村工作知识和技能培训等;在培训过程中,注重“标兵”作用的发挥,注重实践经验与创新的分享和扩散。其三,理顺基层关系,压实各主体责任,形成合理机制。明确乡村两级党委书记是脱贫攻坚的第一责任人,驻村工作队是“帮扶责任人”,并且赋予驻村干部在扶贫规划形成、扶贫项目实施、政策资源分配中一定的决策权。通过这些制度安排,驻村干部、乡镇干部、村“两委”形成了分工协作的合力机制。其四,扁平化政府管理体系,切实发挥好“干部下乡”的作用。访谈中,县委组织部和督查局的同志,不约而同地谈起,兰考的驻村干部,不仅是政策的宣传员、服务的快递员,同时还是政府的信息员、政策的实验员、实践创新的发起者。通过畅达的信息反馈管理,脱贫攻坚一线的实际情况,得以及时地反馈到县级管理部门,有利于政策的持续优化。兰考县很多重要的政策创新、体制机制创新,都是来自基层的探索和创造。(www.xing528.com)
(三)增强政策供给对减贫需求的回应性
贫困社区和贫困人口的需求具有多样性、多层次性,因而有效的贫困治理,意味着贫困治理的重心下移,以贫困社区和贫困农户真实的致贫因素组合和资源禀赋为基础,形成分类支持的政策体系,精准回应差异化的需求。兰考县针对不同原因、不同类型的贫困户,因村因户制宜,制定了12项有针对性的具体帮扶措施。对已脱贫户,实施保险、产业扶贫、外出务工补助、大学生补贴、危房改造、雨露计划等6项措施,确保其稳定增收不返贫。对一般贫困户,除落实以上6项措施外,增加医疗救助、中小学教育救助、光伏扶贫3项措施,确保贫困户不因学、因病致贫;利用到户增收、小额担保贷款等资金,支持发展“种养加”项目,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对兜底户,除落实以上9项措施外,还采取兜底人员全部纳入低保,60岁以上人员给予临时救助,人均土地不足1亩的按每亩收益500元差额补助等3项措施,确保兜得起、稳得住。为彻底改变贫困农户精神面貌,按照“五不五有”(不能住危房,要有大门和围墙;不能没门窗,要有玻璃和纱窗;不能没家电,要有电视和电扇;不能没家具,要有床柜和桌椅;不能脏和乱,环境要有改变)和“五净一规范”(院内净、卧室净、厨房净、厕所净、个人卫生净和院内摆放规范)标准,大力改善兜底户生活条件,提振脱贫信心。[5]值得一提的是,兰考县上述精准扶贫的12项政策安排,体现了前文所述的“三级精准”理念,即在落实好中央和层级层面政策体系的同时,结合县域减贫治理的实际情况,推出适宜的政策安排,切实实践精准思维。
(四)严格标准,验收“精准退出关”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不仅要找准政策对象,开对治理贫困的“药方”,有序有效传递政策资源,更要把好“精准脱贫”关卡,让精准扶贫的成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赢得人民的认可。“精准脱贫”意味着通过有效的政策干预,解决好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的问题,严格按照退出标准、退出程序,跟老百姓一起算账,让贫困农户对脱贫“认账”。同时还意味着要提升内生发展动力,推出后续政策支持,让脱贫成效稳定长效,提升贫困社区和贫困农户的自我发展能力。兰考县高度重视“精准脱贫”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河南省政府《河南省贫困退出实施办法》,兰考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兰考县贫困退出工作方案》。贫困户退出方面,组织乡镇(街道)、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帮扶责任人等工作力量,严格按照“1+2+3”的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相关程序,实施贫困户有序退出。贫困村退出方面,在省定贫困村退出“1+7+2”标准的基础上,自我加压,增加了脱贫发展规划、帮扶规划、标准化档案建设、兜底户精神面貌改观、政策落实5项内容,形成了“1+7+2+5”退出标准体系,并组织8个调查核实组、3个督查组、3个调研组,逐村逐项开展贫困村退出调查核实工作。贫困县退出方面,2016年10月25日,聘请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作为第三方,对兰考贫困退出进行预评估。综合评估得出:兰考的退出可行度为95.68%,可以稳定退出。12月28日,河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兰考贫困退出进行了省级核查,并于2017年1月9日将退出情况进行了公示。2017年1月9日至21日,国务院扶贫办对兰考先后开展了省际互查、第三方抽查、普查、核查四次调查核实工作。2月4日至5日,第三方进行复核。2月23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向河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反馈兰考县退出专项评估情况,结果显示:抽样群众认可度98.96%,综合测算贫困发生率1.27%。2月27日,河南省政府批准兰考县退出贫困县序列。3月27日,河南省政府正式宣布兰考县脱贫摘帽。[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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