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2012年12月29日在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就提出,贫困地区发展要靠内生动力,如果凭空救济出一个新村,简单改变村容村貌,内在活力不行,劳动力不能回流,没有经济上的持续来源,这个地方下一步发展还是问题。[5]其后,在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15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2016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2017年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以及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都对扶贫与扶志结合作出了深入、系统的阐述。2018年2月12日,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讲到,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脱贫攻坚,群众动力是基础。必须坚持依靠人民群众,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扶贫和扶志、扶智相结合,正确处理外部帮扶和贫困群众自身努力关系,培育贫困群众依靠自力更生实现脱贫致富意识,培养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技能,组织、引导、支持贫困群众用自己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用人民群众的内生动力支撑脱贫攻坚,贫困群众既是脱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要加强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和引导他们靠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使脱贫具有可持续的内生动力。[6]
扶贫扶志的提出,很大程度上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施以来各地出现的一些不良现象和行为有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前往贫困地区调研考察,对扶贫扶志方面所存在的问题也深有体会。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扶志的论述中,我们发现目前的突出问题主要有:
一是固守传统的工作方式方法,不注重对帮扶方式和脱贫手段的创新变革,导致政策“养懒汉”和贫困人口的福利依赖。“一些地方虽然瞄准了贫困户但还是老办法老路子,就是简单的给钱给物,在调动贫困群众脱贫积极性、激活内生动力上做得不够,发展方式也没有真正转变。”[7]“一些地方工作还是老办法老路子,简单给钱给物,对群众的思想发动、宣传教育、感情沟通不到位,在调动贫困群众脱贫积极性、激活内生动力上做得不够。”[8]
二是干部与群众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发挥不平衡、不匹配。“现在,一些地方出现了‘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一些贫困群众等靠要思想严重,‘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别人送小康’,认为‘扶贫是干部的事,反正干部立了军令状,完不成任务要撤职’。”[9]
三是一些地方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长期沿袭的陈规陋习和生活习俗,难以激发内生动力。“还有一种现象就是不在找脱贫门路上动脑筋,却在婚丧嫁娶方面讲排场搞攀比,办一次红白事,花销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要‘随份子’,也要还人情,倒腾几回,钱全花在了场面上。不少家庭不堪重负,有的被迫举家逃离,几年不回村。”[10](www.xing528.com)
从问题入手,我们对扶贫扶志这一项现实性很强的主题才能形成更深刻、系统的认识,也才能更科学地做好顶层设计。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扶志的论述中,我们发现其涵义主要有三个层面:
一是贫困人口主体性层面,贫困人口是脱贫致富的主体,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是脱贫攻坚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贫困群众既是脱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11]同时,从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高度阐述了扶贫扶志结合的重要性,指出群众参与是基础,脱贫攻坚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组织和支持贫困群众自力更生,发挥人民群众主动性。[12]
二是可持续脱贫层面,贫困人口是可持续脱贫的根本,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是可持续脱贫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把扶贫和扶志、扶智结合起来,把救急纾困和内生脱贫结合起来,把发展短平快项目和培育特色产业结合起来,变输血为造血,实现可持续稳固脱贫。[13]要加强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和引导他们靠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使脱贫具有可持续的内生动力。[14]
三是脱贫质量层面,扶贫扶志是提高脱贫质量的核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端正思想认识,树立正确政绩观,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把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作为根本举措。[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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