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接收益
直接收益是指经营主体直接利用自然资源、公共资产和扶贫资金取得收益后按照约定进行的收益分配。可进一步分为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
固定收益模式的资产收益项目一般采用出租或借贷的形式,获得固定租金或利息收益。其收益不与大户、合作社或企业的利润挂钩,不承担经营风险,但收益水平较低。固定收益模式对监督机制要求较低,不需要政府或农户对企业经营行为进行专门的监控。在资产收益项目的分配比例上,大部分项目采取了按照固定比例对分配对象进行分配。
浮动收益模式的资产收益扶贫项目采用资产入股参与企业利润分红的模式,一般根据经营利润在不同主体间进行分红;在种植类产业项目中,考虑到农产品生长周期,一些项目分年份对利润比例设计了分配方案。浮动收益模式一般在项目初期收益率水平较高,但扶贫资产占股比例、投资对象、经营状况、市场风险等对收益有直接影响,可能造成农户收益的不稳定性。另外,政府如何通过灵活使用政策工具使扶贫资金获得更大的占股比例、有效地甄别收益率高且波动性小的项目,是项目成功的关键因素,这些都对政府的市场敏锐度和预测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浮动收益对风险兜底机制和监督机制要求较高。(www.xing528.com)
(二)间接收益
间接收益是指通过扶贫投资在当地扶持的产业,带动贫困农户增加生产和就业,从而间接提高收入水平。主要通过农户参与企业生产,增加工资性收入和产品销售收入的途径实现。要实现间接收益,项目需要满足在当地投资和广泛用工两个条件。对于当地贫困农户带动作用较大的产业往往在用工条件上较为宽松,可以尽可能多地吸纳劳动能力较弱的贫困群体,如老年贫困人口等。
在我国经济“新常态”的宏观背景下,项目通过直接收益很难同时兼顾贫困户脱贫和企业发展两个目标。如果可以引入用工量较大的企业,一方面企业获得了低成本的劳动力,另一方面间接收益促进了贫困农户增收,实现了双赢目标。同时,相比于直接收益,间接收益尤其是工资性收入可以提高农户自身能力,激发其发展动力,避免贫困户产生“等、靠、要”的消极思想,促进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对于具备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是更为有益的帮扶方式,也是区别资产收益扶贫与传统直接转移支付类帮扶的关键之一。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