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兜底一批,是指对那些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要给予社会保障,以确保每一位贫困户的基本生活得以维持。从政策体系构成来看,社会保障兜底是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以及与之相关的一揽子医疗、教育和住房政策体系。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对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救助的制度,是在农村特困群众定期定量生活救济制度基础上逐步发展和完善的一项社会救助制度。在制度属性上,它是农村居民维持生存和生活的最后的一道防线,是属于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农村困难群众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党的十八大以来,为了在顶层设计层面规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与运行,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4月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要求坚持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动态管理、资源统筹等原则,并从对象衔接、标准衔接、管理衔接三个方面提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衔接的实现路径。社会救助体系涵盖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8个方面,体现了国家对特殊困难群体“保基本、全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保障理念。近年来,脱贫攻坚、民生兜底保障作用有效发挥。2017年,全国所有县(市、区、旗)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同比分别增长9.9%和16.6%,全国所有县(市、区、旗)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分别惠及1000多万残疾人,帮助76万名无人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落实监护措施、18万名农村留守儿童登记落户、1.6万名农村留守儿童返校复学。(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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