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形成于1984年。到1991年,县乡财政管理一直实行“收入上缴、支出下拨、统收统支”的办法,说白了就是财政上的“大锅饭”。由于财政拮据,僧多粥少,只能县里统管,乡镇财权不定,事权也不分明,缺乏当家理财的积极性。1991年,全县32个乡镇的财政总收入2145万元,人均只有44.7元,最少的乡一年财政收入只有11.2万元,最多的广川镇才127.1万元。为了改变当时财政管理状况,县委县政府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经过反复测算和充分论证,决定从1992年起,改财政的“大锅饭”为“分灶吃饭”,实行财政上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健全乡级财政功能,强化当家理财意识,扩大乡镇自主权,使乡级财政真正成为有职、有责、有权,责、权、利相统一的实体财政。
变革后县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是:定收定支、收支挂钩、超收按档分成;差额补贴、逐年核减、短收自负;一定三年不变。其主要内容,一是变原来“收入上缴、支出下拨”为“分级管理,就地分账”,各乡镇都在当地农行营业所或信用社建立乡级代理金库。二是将全县32个乡镇分为三类,对收大于支的乡镇,基数内定额上缴,超收按档分成;收支大体平衡的乡镇,收入全留,自收自支;支大于收的乡镇,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定额补助,逐年递减。三是按照事权与财权统一的原则,把应属于乡镇的收入和支出项目全部下放,收入范围包括工商各税、农业税及农村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其他收入。支出范围包括乡镇政府人员工资及经费、农、林、水、畜、文化、教育、卫生、计划生育、广播、民政、公安、司法、财政等乡镇辖属的部门经费和人员工资,以及需民政支出抚恤和社救经费。四是乡镇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管理,统一由财政所集中代管,专款专用。五是收入基数的确定,以前三年的收入平均数为基本依据,做适当微调。支出基数按1992年县编委核编人数结合乡镇实有人数确定,公用经费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核定。(www.xing528.com)
新的财政管理体制的出台并实施,加之县委政府开展乡镇企业升级奖励、乡镇分类升级竞赛活动,产生了很强的综合效应。主要表现在:一是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氛围浓了。过去乡镇的工作也有任务、责任和压力,但奖惩不够分明,权责利不协调不统一,事权和财权不一致,乡镇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新的体制和管理办法,注重用政策激励和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干不好不仅是水平能力问题,而且日子也不好过。二是强化了乡镇当家理财、增收节支的理念。通过放权压责,传导压力,财权与事权统一,乡镇真正体现了“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管理权限,更具组织收入的内在动力。各乡镇千方百计抓收入、控人员,处处精打细算,节约开支,三年执行下来,全县财政收入由1991年的2145万元,增加到1994年的3831万元,纯增长1686万元,年均增长率为26.2%,三种类型的乡镇在体制框架内都保证了正常开支和运转,少数第三类乡镇实现了自收自支,有效地改变了财政艰难的状况。三是寻求发展,大上企业的劲头更大了。各乡镇立足实际,把上项目、办企业、增税收作为头等大事,积极寻求发展路子,乡村企业得到了恢复和发展。据统计,三年来全县新增有一定规模的企业50余家,工业总产值由1991年的54105万元,增加到1994年的152264万元,年均增长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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