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地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经过近两年的争论,到1980年9月中央75号文件下发才开了一个口子,但仍留有两种意见折衷的痕迹。1981年,尽管实践是检验真理惟一标准的观念已深入人心,但在一些干部身上,“左”的影响仍然很深,对包产到户问题的认识仍然没有转过弯来。但不管怎样,包产到户依然以巨大的冲击力突破各种阻碍,迅猛发展,并且由贫困地区进一步普及到发达地区,由农村田间管理延伸到林、牧、副、渔各业。之后,又经过五年的探索和实践,才使以大包干为主要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更加完善,并在广大农村深深扎根,而推动完成这一历史过程的是中央连续下发的五个“一号文件”。1981年10月,中央召开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会后形成了《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 (中央1982年1号文件),肯定了包产到户的社会主义性质,称之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2年10月至11月,中央召开全国农村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书记会议,出台了《当前农村经济改革的若干问题》的文件,即中央1983年1号文件,正式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战略。并提出,现行的人民公社体制要进行生产责任制的改革,逐步实行政社分设。中央1984年1号文件《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提出,延长土地承包期,承包期一般应在15年以上。1985年元旦,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的1号文件,规定:除个别品种外,国家不再向农民下达农产品统购派购任务,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任何单位不得再向农民下达指令性市场计划。同时还郑重宣布,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农户家庭经营长期不变。1986年,中央出台了《关于1986年农村工作的部署》的1号文件,指出,要把改革坚持下去,继续坚持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在工业化过程中,必须力求避免出现农业停滞现象;要落实政策,增加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组织产前产后服务,推动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从1982年到1986年,中央连续下发的“一号文件”,清楚地记载着我们党领导农村改革发展实践的历史轨迹,使以大包干为主要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村深入人心,实现了我国农业农村改革和发展的第一次飞跃。
中央五个“一号文件”相继下发后,县委按照中央和省委、地委的要求,制定了政策措施,确保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1983年1月23日,景县召开县、公社、大队三级干部大会,传达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1984年1月16日,县委、县政府进行了建乡工作,把全县33个公社划分为31个乡、两个镇。在建乡的同时,建立了乡镇党委、乡镇政府和乡镇农工商联合社,改变了在人民公社管理下,农民组成生产队,在集体土地上耕作,按照人口和工分分配粮食的生产方式。县政府还印发了《关于承包土地调整问题的几项规定》,组织进行了土地调整发证工作,进一步稳定和完善了以大包干为主要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并把这种责任制推广到林、牧、副各业。2月,全县723摊社队企业全部实行了承包责任制,有1866个队建立了林业责任制,占有林业队数的98%。全县机井共4698眼,有4073眼实行了责任制,占机井总数的98%。4月2日,县委、县政府制定印发《关于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大力发展合作经济的意见》 《关于支持“两户”发展商品生产的决定》。6月15日,又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乡村企业和大力发展多种经营的十项试行规定》,使稳定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改革进一步深化。各乡村在坚持土地公有制原则的前提下,开始延长土地承包期,鼓励农民增加投资,培养地力,实行集约经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吸引农民进城务工经商,促进劳力和资金向乡村企业和第三产业合理流动,带动了农村流通领域体制和产业结构的局部改善和调整,使农业生产充满了生机和活力。1985年,景县各级党政组织围绕搞活农村经济,努力做好一家一户难以办到的事情,解决一环一节难以逾越的难题,为搞活农村经济当好“清道夫”。同时,帮助农民增强商品观念,由忙于自给自足转向商品生产化,由“万事不求人”转向社会化生产,由传统农业向商品农业转变,使我县家庭经营承包责任制得到了进一步稳定和完善。明确了发展商品生产的方向,专业户、专业村以及联合体大搞商品生产的积极性更加高涨。1986年,县委把搞好服务作为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让县直各部门根据自身特点和工作性质,立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建立各种服务组织,确定服务内容,制订服务规划和奖惩办法。县级建立经济信息中心、智力开发中心和种子、植保、农机、机井、畜牧、技术六个专业服务公司;乡镇建立综合服务公司,近600个村建立了综合服务站,帮助农民推销农副产品,提供致富信息,搞好技术指导。积极发展横向经济联合,制定促进横向经济联合的试行办法,成立县经济协作领导小组,用政策、规划、经济杠杆等手段,促进横向联合的发展,增强了工商企业的发展活力。
1986年1月21日,政府县长张庆邦在县第四次党代会上
纵观推行农村“大包干”的艰难历程,给我们留下了太多的思考,也使我们得到了很多启示:一是改革必须以解放思想为前提。推行“大包干”,无论是在尝试阶段、起步阶段还是在迅速发展阶段,始终贯穿着与“左”倾思想的较量。 “左”的干扰最突出的就是凡事先问姓“社”还是姓“资”,因而生产责任制常常被戴上搞单干、复辟资本主义的帽子。二是必须尊重广大农民的首创精神和共同选择。广大农民处于农业农村第一线,最清楚哪些办法最灵验。虽然社会上对包产到户长期有不同意见,但有一个不争的事实:凡是真正深入农村中去,面对面听取老百姓意见的,一般都改变了对包产到户的看法。三是各级干部必须有勇于担当的精神。受“左”倾思想影响,许多干部当时对这场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认识不足,只想“等上级领导开口,盼红头文件到手”。总的看,在这场改革中干部是被群众推着走的。四是必须因村制宜,切忌一刀切。大包干责任制在全面推开过程中,有些地方把集体多年来积累的财产、设施也分到农户,使集体经济蒙受了损失。即使对受欢迎的大包干也不能绝对化,用这一种模式去套一切地方。至今我国仍有一些走集体化道路比较成功的村庄。如:山西省大寨村、河南省南街村、河北省周家庄等等。目前,我国农村改革正向纵深发展,虽然农村状况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土地承包关系仍是农村最基本的经济制度,农民“土地”仍是农村改革的核心问题,小农户长期存在是中国农村的现实,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是乡村振兴的关键所在。认真总结农村家庭生产责任制自身规律和发展演变的过程,对搞好当前以“三权分置”[1]为龙头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一步破解“三农”领域的诸多难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www.xing528.com)
【注释】
[1]三权分置:是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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